聊城市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7项、第21项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聊城市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7项、第21项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聊城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聊发〔2018〕20号)要求,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7项、第21项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鲁工信化工〔2021〕60号)规定,现将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21)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问题7:一些部门和地方对违规建设听之任之,全省化工企业入园率仅为20%左右,大量化工项目违规建设。目前全省在产的8124家化工企业中,3389家无立项手续,5146家无规划许可手续,3259家无土地手续,1183家无环评手续。

问题21:一些地方违规推动化工企业建设。

二、整改目标

所有违规建设项目立即停产整顿,依法依规推动违规建设化工企业退出;严把项目审批关,强化属地监管,坚决禁止违规化工企业开工建设;推进化工企业进区入园,在现有入园率的基础上,力争到2020年达到30%,2022年达到40%。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加强专项整治,依法处置违规项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市无立项手续的化工生产企业52家,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各县(市、区)发改部门对所涉及化工企业进行整改,通过整治,7家企业已补齐手续,45家企业退出化工生产领域。无环评手续的化工生产企业共19家,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分局对所涉及化工企业进行整改,通过整治,19家已全部退出化工生产领域。无规划手续的化工生产企业192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所涉及化工企业进行整改,通过整治,97家企业已补齐手续,95家企业退出化工生产领域。无土地手续的化工生产企业共91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所涉及化工企业进行整改,通过整治,28家企业已补齐手续,63家企业已退出化工生产领域。

(二)推动进区入园,加强园区管理。按照《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鲁政办字〔2019〕150号),下发《关于统计化工生产企业基本情况的通知》(聊化安转办函﹝2020﹞33号),对全市化工企业入园率进行统计,全市应入园化工企业111户,已入园企业46户(含重点监控点),入园率为41.4%,提前达到2022年入园率40%的目标。根据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关于统计上报城镇人口密集区搬迁改造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有关情况的通知》(鲁化安转函〔2018〕60号)要求,制定了《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聊政办发〔2018〕13号),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评估摸排了城镇人口密集区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家,提出了就地改造、异地迁建、关闭退出的企业名单,并进行公示,于2020年底完成验收。

(三)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项目审批。全面加强化工项目审批和开工建设管理,出台《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意见》(聊政办字〔2018〕14号),严格化工项目准入;严格执行《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由投资审批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化工投资项目进行审批。组织有关市直部门对21个应联审化工项目进行了市级联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联系电话:0635-*******

联系邮箱:lcsgxjhgcyk@lc.shandong.cn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环境 督察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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