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超市经营权采购项目

某单位超市经营权采购项目

某单位超市经营权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某单位超市经营权采购项目已由/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部,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某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我部提供优质商品服务保障,某单位拟选取2家供应商承包我部2023年度超市经营权。除超市经营过程中消耗的水电气暖费、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费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外,我单位不额外收取其他费用。以执行优惠率报价的方式组织招标,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类、食品饮料类商品价格应低于营区驻地连锁超市相同规格商品价格10%(含)以上或低于主流大型电商(可参考京东自营或天猫旗舰店)线上商品价格(不含促销商品、特许商品)10%(含)以上,香烟等统一定价类商品价格不得高于驻地连锁超市或主流大型电商。
??2.2招标范围:项目名称:某单位超市经营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3-JWYZDE-F100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1年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且为非外资独资、参股或控股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国国籍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四)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五)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近3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平均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近3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平均年销售收入500万元(含)以上。(六)具备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和连锁经营管理能力,有一定规模的固定经营场所,驻地市级供应商总经营面积达3000平方米(含)以上,或有5 家(含)以上连锁超市(便利店);驻县级供应商总经营面积达1000 平方米(含)以上,或有3家(含)以上连锁超市(便利店)。(七)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财务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八)有稳定的货源筹措渠道、独立的物流配送和仓储周转能力,能够满足我部多元化购物需求。(九)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完整记录,近3年内无因违法、违规等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不良记录,未被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处罚,无偷税、欺诈、拖欠员工工资等失信行为。(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报名供应商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一)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03至2023-03-10,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报名登记,网上发售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 如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近 3 个月(2022年12月、2023年1月、2月)的社保证明。(由国家社保部门出具,清晰有效可现场查询);3. 非外资独资、参股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4.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5.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平均净资产及平均年销售收入统计表(格式自拟)(开标时提供审计报告原件,如提供数据不符则视为不符合资格)。6.提供经营场所的营业执照、固定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同时包括市级和县级的连锁超市(便利店),以驻市级经营场所证明材料为准。7.投标供应商(2022年3月至2023年2月之间任意连续6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9.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10.近3年内无因违法、违规等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不良记录,未被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处罚,无偷税、欺诈、拖欠员工工资等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申领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 *********@qq.com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3-23 09:00 ,地点为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某部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定州市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小区23号楼20层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景高阳 张晓儒
电话:

133*****5490312-*******

电话:177*****32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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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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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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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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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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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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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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