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民乐团购买乐器招标公告
教师民乐团购买乐器招标公告
香洲区教师民乐团购买乐器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香洲区教师民乐团购买乐器
招标单位:珠海市艺术高级中学
招标项目内容:香洲区教师民乐团购买乐器
招标预算金额:本项目报价上限为101028元人民币,报价超过此上限投标无效。
评标方法:符合招标要求,一次性报价,最低价中标。
一、投标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经营范围包括乐器销售及维修服务。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 7 月 27日16:30
2、报名及免费领取投标资料地点:珠海市艺术高级中学215办公室
(珠海市香洲区前山美晟二街3号)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以下材料报名时须提交原件当场查验,并同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主要民乐设备(中音抱笙、低音抱笙、中音唢呐)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资格有效授权书(查验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如不是法人本人报名则须另外提供有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
四、开标时间:电话通知
五、开标地点:香洲区教育局八楼会议室
六、开标时须当场提供的材料:
1、开标前当场交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不中标者当场退回);
2、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如不是法人本人参加投标,则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有法人签名、盖公章)及投标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投标书。投标书中须含已标价的乐器清单并加盖公章、主要民乐设备(中音抱笙、低音抱笙、中音唢呐)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资格有效授权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所有投标材料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内且在封口加盖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商务要求
1、为确保用户的售后服务的保障:投标人须具有主要民乐设备(中音抱笙、低音抱笙、中音唢呐)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资格授权书;投标人须对主要乐器产品提供至少1年有厂家售后保障的保修,中标供应商同时免费提供保修服务。
2、投标人须在接到用户故障维修的通知后1小时内予以响应,4小时内上门服务。投标人对在质量保证期内提供的售后服务(非用户方人为因素)不收取任何费用。
3、为MIDI吹管的电脑,安装宿主软件,并安装民乐音色;
4、以上报价含税、含运费、安装费、保险费等所有费用。须确保所有货物为未启封的全新货物,必须为原厂包装,杜绝二次包装,否则一律不接受货物。
5、公示期结束确认中标后两天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调试、验收。
八、验收与付款方式
货物免费运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 3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5%,5%的尾款在正常使用12个月后如无质量问题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九、采购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136*****901 传真:*******
十、投诉电话: *******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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