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升镇东方花园联发街35号商铺四拍公告
中山市东升镇东方花园联发街35号商铺四拍公告
中山市东升镇东方花园联发街35号商铺四拍公告
发布时间: 2023年3月1日 16:00
广州市番禺友谊公司管理人关于登记在番禺市友谊集团公司名下位于中山市东升镇东方花园联发街35号的商业房地产的竞买公告广州市番禺友谊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3年3月17日10时至2023年3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权的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账户名: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拍卖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中山市东升镇东方花园联发街35号商铺,根据中山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显示建筑面积为93平方米,现闲置,拍卖成交后可交吉。拍卖标的详细信息见附件广州业勤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业评资字【2021】第0469号资产评估报告》、《中山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网络拍卖标的物情况说明表》
评估价值:387,000元,起拍价:人民币198,144元,保证金:2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数倍。
特别提醒:
1.资产评估报告基准日为2021年3月31日,结论有效使用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自2021年3月31日至2022年3月30日内有效,请竞买人注意,包括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2.本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的内容以外,竞买人应对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投资风险。
3.本标的物上如存有抵押担保及查封情况,成交后管理人协助竞买人办理标的物抵押登记涂销及解除查封等手续,由此可能产生的产权过户时间延后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4.本标的物可能存在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情况,拍卖成交后,标的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土地出让金等均由竞买人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竞买人自行解决。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拍前工作日的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接受咨询,管理人联系方式:张律师/吴律师,联系电话:020-********,159*****630。
2.集中看样时间:2023年3月15日14时,看样集中地点:中山市东升镇东方花园联发街35号。竞买人需要看样的,请于看样开始前三个工作日预约报名(工作时间内接受登记),预约电话:**********。看样当天请按时到达,管理人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如未有一人报名,则本次集中看样取消。竞买人请按照上述方式前往实地看样。竞买人未实地看样即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竞价方式
增价拍卖,网络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在其向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支付技术服务费后24小时内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账号:302*****000569;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交款时注明“(2021)粤01破321号、35号商铺尾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者逾期未付清全部拍卖款的,管理人有权撤销本次交易,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移交与过户
1.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管理人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财产移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管理人出具情况说明等合法文件的,管理人予以配合。
3.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出让金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4.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解决,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效或向管理人、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索偿。
七、风险提示
1.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
2.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 自拍卖成交之日起,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等全部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交付标的物后,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买受人不予交纳相关税收、费用等缘故导致标的物无法过户过迟延过户或迟延过户等风险由竞得者自行承担。
4. 竞买人应保证预留于网络平台的联系电话畅通以及送达地址准确,以便于拍卖成交后手续的办理。上述联系方式视为竞买人指定的联系方式,如需更改,竞买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前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竞买人应承担可归责于无法联系竞买人导致成交后手续办理延迟或无法办理所产生的必要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八、其他事项
1.对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权属及其他有异议者请于竞活动开始前5个工作日与管理人联系。
2.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或撤回。
3.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20-********/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联系人:张律师/吴律师
联系电话:020-********,159*****63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15楼
广州市番禺友谊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标签: 商铺 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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