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上游涪陵至丰都河段航道整治工程生态环境补偿措施及效果评估研究公开招标公告
长江上游涪陵至丰都河段航道整治工程生态环境补偿措施及效果评估研究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依据《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39号)和《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2014-2020年)》要求,推进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旨在通过系统的工程整治使河段航道尺度得到大幅提升。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长江干线“十三五”航道治理建设规划》,是《水运“十四五”规划》项目库中的重点项目。
项目业主为长江航道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现对该项目的“长江上游涪陵至丰都河段航道整治工程中的生态环境补偿措施及效果评估研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涪陵至丰都江段位于川江中段,长江上游航道里程536km~488km,全长48km。该段礁石碍航问题严重,主要因石梁突嘴存在,汛期流态紊乱、横流发育,滑梁水显著,威胁船舶安全航行,急需进行整治。十三五水运规划拟实施7个水道的滩险整治工程。经方案优化后,本工程拟优先实施和尚滩、大梁、大渡口、老虎梁共4处。工程主要通过清礁措施改善航道条件,增加可安全通航的水域宽度,实现现行航道维护尺度4.5m×150m×1000m和安全通航水流条件,保障船舶通航安全。其中,本项目涉及工程江段18km(和尚滩至老虎滩),共有清礁量121.4万方,工程总工期54个月,总投资5.14亿元。
本项目为内河航道整治项目;不提升航道等级,仅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清除海损风险;项目为非污染型生态项目,航道自身不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为水环境、生态影响。碍航礁石清除后,将有利于减少环境风险。
为减轻项目对长江水生生态的影响,项目采取了保护区监管、增殖放流、生境异地重建及水生态监测、清礁前后“礁石-深沱”生境的变化研究;航道营运噪声对鱼类的影响研究等多项环境保护与生态补偿措施。
2.2 招标范围:长江上游涪陵至丰都河段航道整治工程生态环境补偿措施及效果评估研究。具体包括:工程河段施工期鱼类救护及保护区监管;长江上游涪陵至丰都河段鱼类资源监测及水域生态监测;“四大家鱼”及珍稀保护鱼类增殖放流;生境异地重建区的生态恢复效果评估研究;清礁前后“礁石-深沱”生境的变化研究;航道营运噪声对鱼类的影响研究。如下表所示。
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项目 | 内容 | 工程数量 | 备注 |
鱼类救护 | 长江鲟、胭脂鱼等珍稀保护鱼类的救护 | 1 | |
生态环境监测 | 施工期水环境与水生生物 | 1 | |
鱼卵和幼鱼预警 | 1 | ||
区域鱼类资源 | 1 | ||
区域水环境与水生生物 | 1 | ||
鱼类增殖放流 | 鱼苗的购买及运输 | 1 | |
生境异地重建效果评估研究 | 生境异地重建区的生态恢复效果评估研究 | 1 | |
保护区监管与 | 保护区管理部门对工程施工期的强化监督,实时监控系统8套 | 1 | |
实时监控系统 | |||
科学研究 | 清礁前后“礁石-深沱”生境的变化研究 | 1 | |
航道营运噪声对鱼类的影响研究 | 1 |
2.3 工作周期:工程拟计划建设期42个月,试运行12个月,计划总工期5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如下: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大专院校、科研设计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具有承担与生态航道建设相关的科学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水生态相关的监测及研究的条件和能力。
2、业绩要求:近五年有1个及以上长江水生态监测、评估或研究相关的业绩。
3、人员配备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环境工程或相近专业的正高级职称,从事相关研究5年及以上,主持过类似研究工作。
4、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按以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携带指定的资料领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 3 月 3日至 3 月 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北京时间,下同)。
2、方式: (1)或(2)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
(1)现场获取。地点: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企业采购中心(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11号)。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网络获取。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将方式(1)中须提供的材料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caigouzhongxin888@163.com,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收取采购文件的邮箱地址,然后按本公告后面的联系方式致电联系人以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投标人从企业的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请增加“并在备注栏中注明“GCL-2023-15工本费”,凭回执单领取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人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重庆南坪支行
银行账号:742*****826********
5. 投标文件的递交1、截止时间: 2023 年 3 月 10日 10:00 。
2、递交地点: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企业采购中心(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11号)。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邮寄外包装注明GCL-2023-15投标文件)。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内容后,按照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在规定的位置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规定的时间(均以签收时间为准)密封送至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采用A4纸幅面,不得采用活页夹或订书针等可无痕拆换的方式装订,采用可无痕拆换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投标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6. 联系方式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11号
邮 编:******
联系人及电话:周女士023-******** 余先生(现场联系人)185*****555
电子邮件:caigouzhongxin888@163.com
2、监督信息
监督部门: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11号
联系人及监督电话:陈先生 023-********
邮 箱:cjcqhdgcjjj@163.com
2023 年3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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