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钻委托丁腈橡胶采购(二次)
渤钻委托丁腈橡胶采购(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渤钻委托丁腈橡胶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渤海钻探公司泥浆技术服务分公司委托采购项目,丁腈橡胶为泥浆技术服务分公司自产泥浆处理剂原材料,技术标准执行泥浆技术服务分公司提供的技术规格书要求。此项目预计总金额990万元(含税价),此项目物资数量为预估量,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2.2招标范围:渤海钻探丁腈橡胶采购;
物资分类编码(8位) | 物料编码 (11位)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含13%增值税、包装费、运费、装卸费、检测费等相关费用,元/ 吨) |
丁腈橡胶 | DN003金兰合格品 | 吨 | 600 |
2.3交货期/供货周期:接到用户通知5日内交货,供货周期为合同生效后2年;
2.4交货地点:分批次交货,送货到大港油田物资供销公司指定库房;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6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2.7服务要求:a供货保障:承诺接受需方通知后,5日内送货到指定地点,无故延期供货、拖延供货、无正当理由不供货,收到用户书面投诉共计2次以上,取消该供应商本项目供货资格。供应商需在大港油田区域设置库房做物资存放。b售后服务:承诺在24小时内作出答复,(如必要)在48小时内派服务人员到现场。供应商负责对业主提出的质量疑义做出书面明确答复,确属产品质量问题时,供应商应及时负责免费更换;
2.8质保期: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3资质要求:本次招标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投标,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同时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制造商与代理商或经销商同时投标时,制造商为有效投标人;代理商与经销商同时投标时,以代理商为有效投标人;两个以上代理商同时投标时,以取得唯一授权(项目授权高于区域授权)的代理商为有效投标人;两个以上经销商同时投标时,以报价低的经销商为有效投标人。
3.4 财务要求: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资产负债率需≦60%。
3.5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②、③附网站截图,投标截止日评委现场查询)
3.6准入要求:
投标人应取得大港油田公司物资准入资格,准入范围应包含所投产品。不具备大港油田公司准入备案资格的中标候选人7个工作日内凭中标结果公示,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大港油田公司准入备案,取得资格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3.7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3.8其他要求:同一自然人控股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8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3 年 3 月 23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 9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 通过企业网银向昆仑银行指定“保证金账户”支付,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人电子钱包——分配至本项目(标段),确定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0019
银行账号:269*****171*********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注意: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同时与项目负责人确认是否成功递交保证金,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进行解决。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7. 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下调,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
联系人: 施静翔 邮箱: *********@qq.com
电 话: 022-******** 手机: 188*****946
2023 年 3 月 3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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