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庄村南侧原摩配城土地

田庄村南侧原摩配城土地

田庄村南侧原摩配城土地
项目编号: *********Q********
产权类型: 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权
交易期限: 2年
报名时间: 2023-03-03 10:00 至2023-03-08 10:00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2023-03-08 10:00
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
交易开始时间: 2023-03-09 10:00
交易地点: 网上交易
公告日期: 2023-03-03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湾头镇 村(社区):田庄村 组别:
登记日期: 2023-03-03
所有权人:扬州市广陵区湾头镇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权证编号:N*******MF*******H 权证年限:
是否续租: 否
资产类型: 其他
项目描述: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2、 承租土地使用用途仅限建筑单位搭建临时生活区及宿舍。不能作为设施及堆放材料使用,且必须符合法律及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3、 承租土地必须缴纳土地保证金伍万元,租金按年结算,现付后租。4、 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土地,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拆除搭建的临时生活区及宿舍,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5、 不接受联合报名(仅限单位报名),报名时必须与扬州市广陵区湾头镇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6、 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扬州市广陵区湾头镇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交易面积: 1500平方米
项目位置:
项目四至:东至:秦邮路 南至: 运河东路 西至: 和昌 北至: 田庄村
附属设施:
补充说明:1、本项目只接受在线报名,采取线上交易,具体参照“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相关规则。2、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放弃承租的或拒不按照转让方要求签订合同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3、招租单位负责房屋交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问题,确保无纠纷。4、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交易活动不能进行的,或交易活动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或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扬州市广陵区湾头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所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交易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5、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先与招租单位联系(联系人:田宝贵,电话189****1059),对出租房屋进行详细了解和查勘,未作了解和查勘而参加报名的意向承租人责任自负。意向承租人根据“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相关规则参与报名。 6、意向承租人须在“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公示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程序及保证金缴纳,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程序的,报名无效。 7、保证金的缴纳应通过转账方式(不接受现场现金缴款),未按照规定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8、法人单位报名的,应从法人单位基本户转账缴纳保证金,未按照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使用权人:扬州市广陵区湾头镇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权证名称: 权属类型: 集体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项目审查信息 项目审查表: IMG_003.jpg IMG_004.jpg IMG_005.jpg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表: IMG_007.jpg
转让人 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扬州市广陵区湾头镇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田宝贵
联系电话:189*****059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评估基准日:
评估值: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2023-03-03 10:00 至2023-03-08 10:00 报名地点:网上报名
成交缴款截止时间: 交易时间: 2023-03-09 10:00
联系人:袁华宇 交易地点:网上交易
联系人电话:********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交易期限: 2年
标段描述: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2、 承租土地使用用途仅限建筑单位搭建临时生活区及宿舍。不能作为设施及堆放材料使用,且必须符合法律及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3、 承租土地必须缴纳土地保证金伍万元,租金按年结算,现付后租。4、 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土地,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拆除搭建的临时生活区及宿舍,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5、 不接受联合报名(仅限单位报名),报名时必须与扬州市广陵区湾头镇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6、 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扬州市广陵区湾头镇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交易面积: 1500平方米
报名费:0
保证金:*****
交易底价:小写******
交易方式: 在线自由竞价 正向 成交缴款方式: 转账汇款
自由竞价期:
出价延时: 秒/次 底价:元
加价幅度:元 最高限价:元
补充说明:1、本项目只接受在线报名,采取线上交易,具体参照“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相关规则。2、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放弃承租的或拒不按照转让方要求签订合同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3、招租单位负责房屋交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问题,确保无纠纷。4、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交易活动不能进行的,或交易活动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或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扬州市广陵区湾头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所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交易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5、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先与招租单位联系(联系人:田宝贵,电话189****1059),对出租房屋进行详细了解和查勘,未作了解和查勘而参加报名的意向承租人责任自负。意向承租人根据“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相关规则参与报名。 6、意向承租人须在“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公示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程序及保证金缴纳,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程序的,报名无效。 7、保证金的缴纳应通过转账方式(不接受现场现金缴款),未按照规定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8、法人单位报名的,应从法人单位基本户转账缴纳保证金,未按照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附件信息
交易公告: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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