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服务指南

株洲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服务指南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第三十八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正)第二十七条: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其工程建设方案未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二、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株洲市水利局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

办结时限

1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

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

现场次数

2次

是否支持

涉企经营

许可告知

承诺

是否支持

证明事项

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三、受理条件

申请人在开工前,办理湖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项目所在河流流域规划、防洪规划、项目所在流域规划;

2.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及技术要求;

3.技术方案合理可行,满足防洪安全要求,符合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要求;

4.不影响其他水利工程安全及运行,或者有消除影响的补救措施;

5.如工程建设与第三方有利害关系,已签署第三方同意的承诺书或者协议书;

6.符合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四、所需材料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

审批所需材料说明表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材料形式

来源渠道

材料说明

株洲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管理事项行政审批申请书

原件

2份

网上现场都可提交

纸质

申请人自备

受理标准:填写必须真实、齐全,签字盖章

填报须知:必须采用本单位提供的申请表格式填写

株洲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立项依据文件

复印件

2份

网上现场都可提交

纸质、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受理标准:填写必须真实、齐全,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填报须知:主要为建设项目立项的文件,如发改委、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关于建设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株洲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

原件

15份

网上现场都可提交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受理标准:填写必须真实、齐全,签字并加盖公章

填报须知:文本和图纸须签字并加盖公章

株洲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补救补偿措施设计报告

原件

15份

网上现场都可提交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受理标准:设计单位须有相应设计资质,文本和图纸须签字并加盖公章。

填报须知:设计单位须有相应设计资质,文本和图纸须签字并加盖公章。

建设项目设计报告

原件

2份

网上现场都可提交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受理标准: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内容,文本和图纸须设计单位签字并盖章

填报须知: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内容,文本和图纸须设计单位签字并盖章

与第三人水事利害关系的说明和水事协议

复印件

2份

网上现场都可提交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受理标准:详细说明与第三人的水事利害关系。如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造成影响的,须提交与第三人的协议书。

填报须知: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申请单位落实防洪补救补偿措施及资金承诺函

原件

2份

网上现场都可提交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受理标准:申请单位承诺严格按照要求安排补救补偿措施资金,落实补救补偿措施,确保防洪安全。申请单位加盖公章。填报须知:申请单位承诺严格按照要求安排补救补偿措施资金,落实补救补偿措施,确保防洪安全。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申请单位身份材料

复印件

2份

网上现场都可提交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受理标准: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填报须知: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材料形式

来源渠道

材料说明

株洲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管理事项行政审批申请书

原件

2份

网上现场都可提交

纸质

申请人自备

受理标准:填写必须真实、齐全,签字盖章

填报须知:必须采用本单位提供的申请表格式填写

五、办理流程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初审

4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复审

3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决定

4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办结告知

1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六、办理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株洲市市民中心

七、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八、常见问题

1.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中相关人员签名是否必须本人亲笔签名?

答: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中的相关人员签名必须由相关人员本人亲笔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

2.对到窗口办理的人员有什么要求?

答:线下办理时,到我局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窗口办理相关审批业务的经办人应与所提交申请书中的经办人或联系人相一致,且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方可办理。

九、审批结果

市水利局批复文件

十、结果送达

作出审批决定后,通过网上公告通知申请人,并通过现场领取、邮寄等方式将结果送达。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市水利局机关党委(局机关纪委)0731-********(电话号码)

十二、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自受理之日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审批状态和结果:

窗口电话:0731-********

网站:http://slj.zhuzhou.gov.cn/


标签: 河道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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