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市胸科医院心胸疾病临床医学中心项目财务监理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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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上海市胸科医院心胸疾病临床医学中心项目财务监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39号金融街中心B座11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30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23**********-********
项目名称:上海市胸科医院心胸疾病临床医学中心项目财务监理服务
预算编号:0023-J********
预算金额(元):*******(由市级建设财力按造价标准全额限额安排)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从项目立项获批复后至通过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及账面资产完成移交期间可能发生的财务监理等所有事宜
本项目(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10%的价格折扣;(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3)本次招标项目组须配备至少1名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财务人员。允许供应商与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联合投标,联合体的组成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凡是此前已接受招标人或其他相关方的委托或聘请,为本项目的准备或实施提供过与财务监理工作内容有关的各类咨询服务(包括本工程的设计、招标代理、代建、工程监理,或与承担上述工作的单位存在控股、隶属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的均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参加本次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6日至2023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39号金融街中心B座11楼
方式: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联合体协议(如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失信被执行人截图、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以上资料需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39号金融街中心B座11楼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0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39号金融街中心B座11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30日 14:00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39号金融街中心B座11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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