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关于石狮市环境监测站仪器量值溯源(检定/校准)服务询价公告

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关于石狮市环境监测站仪器量值溯源(检定/校准)服务询价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对我局下属的石狮市环境监测站仪器量值溯源(检定/校准)服务费用进行询价,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或公司参与报价。公示期为2023年2月21日至2月26日。

1、采购项目名称:石狮市环境监测站仪器量值溯源(检定/校准)服务

2、采购项目说明:

服务内容:仪器量值溯源(检定/校准)服务涵盖检测仪器、采样仪器、玻璃器皿、移液器、温湿度计、温度计等设备,具体名称、品牌厂家、规格型号、检定/校准因子等产品信息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详单》。

服务价格、期限和支付方式:本次询价仅确定石狮市环境监测站仪器量值溯源(检定/校准)服务的服务商(包干价包含税、包装、运输、差旅费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费用等的综合单价),以此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同对量值溯源仪器的实际数量不作具体要求,以实际检定/校准仪器数量为准,合同期内服务商按监测站需求以所报单价服务,费用半年结算1次。

石狮市环境监测站根据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要求,可能对仪器和项目进行增减和调整,调整计价依据以报价单价计算,无报价单价的项目以《福建省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检定收费标准》乘以投标报价/检定标准计算,不能突破单项检定或校准标准。

报价人不得以明显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质量要求:服务商需保证在仪器检定或者校准证书到期前十天内对仪器进行量值溯源,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如遇特殊情况,经石狮市环境监测站同意后可适当延期,否则按延期时间每日扣减本次服务费用的2%,按日累计扣款。供应商提供的检定或者校准证书应是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检定或者校准规程。

售后服务:运输、装卸以及此过程产生的安全问题均由服务商负责。

3、供应商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仪器的检定/校准资质且计量认证可检项目数量不得少于表2项目的75%。经石狮市环境监测站同意后,成交服务商可将其个别不具备资质的项目分包给其他有资质的单位,但成交服务商必须对分包的项目负相关责任,成交服务商具备资质的项目不得分包。结算时,分包项目的费用标准与中标标准一致。服务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受到主管部门通报、无司法和行政复议败诉的书面声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标准(报价要求):

报价文件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按顺序装订、装于档案袋内,袋口密封加盖公章,报价文件及对应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标准要求详见下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为无效报价,取消报价资格。

序号

报价文件

对应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标准

1

档案袋

报价文件装于档案袋内,袋口密封加盖公章

2

报价函

1.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交《报价函》、加盖公章。

2.项目总价(项目最终总报价)与《分项报价详单》一致,比预算控制价(*****元)低。

3.响应询价公告技术商务要求、勾选正偏离或无偏离,不允许负偏离。

4.法定代表人签名、授权代表签名。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报价,无授权代表的,授权代表处可不填。

5.有资格声明,加盖公章。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中小企业声明

证照有效、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

检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1.证照有效、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副本需标记出本次检定/校准项目。

5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两面都要提供并加盖公章。

6

被授权人(报价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两面都要提供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报价,无授权代表,可不提供此项。

7

分项报价详单

1.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交《分项报价详单》、每页均加盖公章。

2.公告附件《分项报价详单》对检定/校准参数有做要求的,报价人提交的《分项报价详单》应与其一致,不允许偏离。

3.各细项单价、总价(细项的数量*单价)及项目总价(项目最终总报价,为各细项总价和)均须填写完整,单价合理、总价计算准确,项目总价与《报价函》一致并且低于项目预算控制价。

5、采购单位及联系人: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谢工,电话158*****182

6、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和时间:报价文件应于2023年2月28日8:00-9:30(北京时间)期间送至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305会议室(泉州市石狮市宝盖镇回兴路生态环境局),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报价文件须装于档案袋内,袋口密封加盖单位公章)的视为弃权。

7、开标会时间、议程及供应商评定方法:2023年2月28日10:00(北京时间)在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305会议室开标,投标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未参与开标会的视为弃权。

议程及供应商评定方法:a.项目介绍;b.唱标(登记、公布供应商报价等信息);c.评标(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在具备资格、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只有1家或2家的情况下,项目流标;有3家及3家以上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的情况下,最低价中标,最低报价相同的企业当场进行二次报价);d.公布评标结果(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公司,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顺序第一的为第一成交候选单位,排序第二的为第二成交候选单位,排序第三的为第三成交候选单位)。

8、结果公告:开标后,中选结果将于泉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

9、其他说明:报价人必须对其报价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选过程中,如有发现报价人有为谋取中选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采购人的行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中选后,采购人有可能对成交人报价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成交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发现成交人虚假响应,则予以无效报价处理。

若在签订合同时,发现成交人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等违规行为,将取消其成交人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附件:1.报价函

2.分项报价详单

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定/校准 环境监测 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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