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三校区一基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三校区一基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三校区一基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3年03月03日16: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3月03日至2023年03月1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10房间,建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我公司见报名邮件后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4日09:30
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二楼第五会议室
预算金额¥51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佳刘畅
项目联系电话024-********-801、805
采购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老师024-********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佳、刘畅024-********-801、805

项目概况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三校区一基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10房间,建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我公司见报名邮件后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B-GJZ2023-0001-03

项目名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三校区一基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1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主要需求

数量

采购预算

(万元/年)

塔湾校区物业服务(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

1、保洁服务

按使用性质分为学生宿舍保洁服务、室外环境保洁服务(含道路、硬覆盖、绿地等)、教学楼馆保洁服务(含刑技中楼、南北配楼、法医楼、东教室、图书馆等)、办公楼宇保洁服务(含办公楼、卫生所、老干部活动中心、礼堂等)、家属区楼道和室外道路保洁等五个分项。

1)学生宿舍(砺学楼、敏学楼、勤学楼、进学楼、研究生楼)保洁服务,主要为走廊、楼梯、晾衣间、水房、卫生间、设备间等保洁。

2)室外环境保洁服务,主要为校园内道路、硬覆盖(人行道、广场、停车场等)、绿地等清扫(含寒假期间除雪),不包含运动场、篮球场栅栏内部分。

3)教学楼馆(含刑技中楼、南北配楼、法医楼、东教室、图书馆、综合训练馆等)保洁服务,主要为走廊、楼梯、卫生间、开水间、约定的大教室、教师休息室、电梯间等。

4)办公楼宇(含办公楼、卫生所、老干部活动中心、礼堂等)保洁服务,主要为走廊、楼梯、卫生间、开水间、约定的会议室、资料室、电梯间、设备间以及约定的办公室、值班室等。

5)家属区楼道和室外道路保洁,主要为住宅楼走廊楼梯楼道卫生保洁,为家属区院内道路、硬覆盖(人行道、停车场等)、绿地、自行车棚等清扫(含寒假期间除雪)。

2、垃圾中转站服务(含生活垃圾中转站和医疗垃圾中转站)

主要为四类垃圾回收、清理、存放和运输提供有效服务。包括1、医疗垃圾、危险废物的称重、收贮、送转、搬运等工作,定时统一交给市区医疗垃圾回收清理运输部门。医疗危废收集中转站为独立结构,塔湾校区暂定位置为二处:卫生所门外隐蔽一侧(建筑面积约6平方米);法医楼后一处(建筑面积约6平方米)。2、生活垃圾,从各楼宇垃圾收集处转运到校内指定存放处,然后统一运出学校,运至市内指定垃圾场所。3、厨余垃圾,收集在指定处,配合市区厨余垃圾统一回收部门车辆将其运出校园。4、可回收废旧物品,从相关楼宇转运到统一的存放处,配合相关(指定的)回收单位将其按价回收并运出校园。

3、绿化维护养护

对校园内的树木和草坪花卉等进行养护期内的养护及其他相关服务,包含浇水、打药、施肥、除草、修枝、冬季防寒、安装支架、补植苗木、处理枯死树、抗旱排涝、养护期内每天巡护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同时完成甲方临时要求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

4、设备运行管理和日常巡检

校园内空调系统、燃气锅炉和电锅炉、换热站、生活水泵房、泅渡馆泵房的设备管理和日常巡检。(含电力、锅炉、供暖、供水、供气等);协助学校内的电话设备的维护工作,能独立承担电话线路维修、布线等工作任务,协助学校开展电梯日常巡视,空调、开水器等通用设备维修联系处置工作。

5、家属区大门(含金座小区)物业保安

负责家属区大门的安全值守,查验来往人员出入管理。

※、货物中转站、快递包裹中转站管理服务(临时增设、单独约定人数单独报价,特殊情况下使用)

货物中转站、快递包裹中转站场地保洁及垃圾处理、组织管理、监督送货人、取货人遵守管理制度和防疫规定。

1项

279.6

蒲河校区物业服务(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可能顺延)

1、保洁服务

按使用性质分为学生宿舍保洁服务、室外环境保洁服务(含道路、硬覆盖、绿地等)、教学楼馆保洁服务(含教学楼、体育馆、图书馆等)、办公楼宇保洁服务等四个分项。

1)学生宿舍保洁服务,主要为走廊、楼梯、晾衣间、水房、卫生间、设备间等保洁。

2)室外环境保洁服务,主要为校园内道路、硬覆盖(人行道、广场、停车场、含犬区内犬舍以外道路及硬覆盖、绿地内)、绿地等清扫(含约定的冬季除雪)。

3)教学楼馆(含教学楼、体育馆、图书馆等)保洁服务,主要为走廊、楼梯、卫生间、开水间、约定的大教室、教师休息室等。

4)办公楼宇保洁服务,主要为走廊、楼梯、卫生间、开水间、约定的会议室和办公室、资料室、设备间等。

2、垃圾中转站服务(含生活垃圾中转站和医疗垃圾中转站)

主要为四类垃圾回收、清理、存放和运输提供有效服务。包括1、医疗垃圾、危险废物的称重、收贮、送转、搬运等工作,定时统一交给市区医疗垃圾回收清理运输部门。2、生活垃圾,从各楼宇垃圾收集处转运到校内指定存放处,然后统一运出学校,运至市内指定垃圾场所。3、厨余垃圾,收集在指定处,配合市区厨余垃圾统一回收部门车辆将其运出校园。4、可回收废旧物品,从相关楼宇转运到统一的存放处,配合相关(指定的)回收单位将其按价回收并运出校园。

3、绿化维护养护

对校园内的树木和草坪花卉等进行养护期内的养护及其他相关服务,包含浇水、打药、施肥、除草、修枝、冬季防寒、安装支架、补植苗木、处理枯死树、抗旱排涝、养护期内每天巡护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同时完成甲方临时要求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注:校内分三块绿化区域,第一块西部园林景观区域需要合同期内全程养护;第二块以东门进口的东西道路为界,道路以南校园绿化区域,施工厂家养护期到2025年10月;第三块以东门进口的东西道路为界,道路以北校园绿化区域,施工厂家养护期到2024年11月)。

4、设备运行管理和日常巡检

校区内部新建楼宇的设备运行管理和日常巡检(含电力、锅炉、供暖、供水、供气等);协助学校内的电话设备的维护工作,能独立承担电话线路维修、布线等工作任务,协助学校开展电梯日常巡视,空调、开水器等通用设备维修联系处置工作。

5、浴池运营及保洁

浴池管理、上水、清洁、服务、保洁

6、驾驶员

1项

169.2

白山路校区物业服务(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可能顺延)

1、保洁服务

1)学生公寓楼保洁服务,主要为大厅、走廊、楼梯、晾衣间、电梯间、水房、卫生间、设备间等保洁。

2)室外环境保洁服务,主要为校园内道路、硬覆盖(人行道、广场、停车场、操场、训练场等)、绿地等清扫(含冬季除雪)。

3)办公教学楼馆(含综合楼、实验楼、繁育楼、小黄楼、图书馆、健身房、浴池等)保洁服务,主要为走廊、楼梯、卫生间、开水间、会议室、约定的教室、教师休息室等。

2、垃圾中转站服务(含生活垃圾中转站和医疗垃圾中转站)

主要为四类垃圾回收、清理、存放和运输提供有效服务。包括1、医疗垃圾、危险废物的称重、收贮、送转、搬运等工作,定时统一交给市区医疗垃圾回收清理运输部门。2、生活垃圾,从各楼宇垃圾收集处转运到校内指定存放处,然后统一运出学校,运至市内指定垃圾场所。3、厨余垃圾,收集在指定处,配合市区厨余垃圾统一回收部门车辆将其运出校园。4、可回收废旧物品,从相关楼宇转运到统一的存放处,配合相关(指定的)回收单位将其按价回收并运出校园。

3、绿化维护养护

对校园内的树木和草坪花卉等进行养护期内的养护及其他相关服务,包含浇水、打药、施肥、除草、修枝、冬季防寒、安装支架、补植苗木、处理枯死树、抗旱排涝、养护期内每天巡护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同时完成甲方临时要求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

4、浴池运营及保洁

浴池管理、上水、清洁、服务、保洁。

1项

48

辉山基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可能顺延)

1、安全管理

主要工作为门卫值班、安全预警、楼内巡视、秩序维护、出入口附近自行车及机动车定位摆放管理工作等。

2、保洁服务

1)楼宇的保洁服务,主要为大厅、走廊、楼梯、晾衣间、水房、卫生间、设备间等保洁。

2)室外环境保洁服务,主要为校园内道路、硬覆盖(人行道、广场、停车场等)、绿地、水体等清扫(含冬季除雪)。

3、垃圾清运服务。

主要为垃圾回收、清理、存放和运输提供有效服务;及时清理干净并运出基地。

4、绿化维护养护

对院区内的树木和草坪花卉等进行养护期内的养护及其他相关服务。

5、设备运行维护管理

院区内的锅炉、水井、强弱电等设备的维护、保养、修理。

1项

19

服务团队人数(最少):138人(塔湾75、蒲河45、白山路13、辉山5)

合同履行期限:3年,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项目总预算:515.8万元/年。

合同履行期限:3年,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3日至2023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10房间,建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我公司见报名邮件后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方式:投标人在上述期间内,将下列报名信息发送至lngcdd@163.com:招标公告回执、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所报项目名称、开具发票信息,并附招标文件费用电汇截图(收款单位: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账号:061*****040******;汇款摘要:GJZ2023-0001),无需提交其他材料。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二楼第五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徐佳、刘畅024-********-801、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佳刘畅

电 话:  024-********-801、80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服务 校区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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