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遴选具有开展学生视力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龙华区区属中、小学学生视力健康检查项目的通知
海口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遴选具有开展学生视力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龙华区区属中、小学学生视力健康检查项目的通知
为深化健康龙华建设,健全完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体系,提升我区区属中、小学学生视力健康整体水平及爱眼护眼意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教体艺厅函〔2021〕19号)的通知和《海南省青少年近视防控指南》的通知要求,近期我委将计划遴选具有开展有眼科疾病筛查、治疗等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对区属中、小学学生视力健康检查工作。现为顺利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管理实施,结合我区实际做好遴选工作,特发布此公告。
一、项目名称
区属中、小学学生视力健康检查项目
二、项目内容
对区属中、小学约8万名学生进行视力健康检查,主要开展
视力检查、电脑验光、眼压检查、检影验光/综合验光等项目。
三、报名条件
1.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服务机构;
2.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
3.具有眼科疾病筛查、治疗等资质;眼视力筛查团队人员配置齐全。
4.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6.有一定的眼科疾病防治、眼视力筛查项目执行经验和工作基础,曾经开展过大型眼视力筛查项目执行工作的单位优先。
7.能够满足进入校园开展项目的硬件设施及条件,具有良好的器械及消毒设施。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欢迎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承担学生眼视力健康检查项目的医疗机构按时提交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城西路82号卫健大楼龙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科808室,联系人:林丽,联系电话:0898-********。
五、报名需要材料
请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医疗机构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至龙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场报名,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另请提供机构简介、此项目计划实施方案、执行类似此项目经验相关佐证材料(无此相关经验项目可不提供)。
六、遴选办法
根据各单位递交的材料,我委将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择。
海口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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