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万吨PTA项目防爆LED灯具防爆管件、防爆(三防)操作柱防爆(三防)配电箱;三防LED灯具(包-B3-防爆LED灯具)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万吨PTA项目防爆LED灯具防爆管件、防爆(三防)操作柱防爆(三防)配电箱;三防LED灯具(包-B3-防爆LED灯具)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万吨PTA项目防爆LED灯具防爆管件、防爆(三防)操作柱防爆(三防)配电箱;三防LED灯具(包-B3-防爆LED灯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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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本标为智能化电子招标项目,编制投标文件时需要在线维护基础信息,请投标人予以关注,尽早熟悉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并编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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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化纤年产300万吨PTA项目防爆及三防电器框架协议采购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仪征化纤年产300万吨PTA项目防爆及三防电器框架协议采购招标(WZ********A/B/C/D-3105-2501-B3)招标人为中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爆LED灯具防爆管件、防爆(三防)操作柱防爆(三防)配电箱;三防LED灯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固定防爆电器灯具
6220.00
包-B3-防爆LED灯具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否决。

3.1.7 投标人必须通过质量体系认证ISO 9001或与之等效的体系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的截图为准)。

3.1.8 需提供连续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2019-2021年,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盖章审计报告为准),无连续三年审计报告的否决,连续三年无盈利的否决投标;或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等级AA级及以上。

3.1.9 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生产加工能力,不允许贴牌且承诺投标产品为自有生产及组装(标书中提供承诺书)。

3.1.10 提供2019-2021年投标产品在石油化工行业(或类似工况)的有效业绩,单个金额200万及以上已签订的合同2份及对应合同的发票扫描件。

3.1.11 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投标商须为商标的合法持有人,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或流通商参与投标。

3.1.12 防爆LED灯具应提供涵盖投标标段的所有产品的防爆产品合格证。合格证应从以下机构或国家认可的其它机构中获得: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石油和化学工业电气产品防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测试所的国家级仪表防爆和安全监督检验站、机械工业低压防爆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沈阳电气传动研究所防爆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国家低压防爆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辽宁)或等同机构。

3.1.13 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能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和▲项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累计不满足5项否决。

3.1.14 商务投标文件必须带有商务偏离表,如果投标方的商务条款与本次招标的商务条款有偏离,投标方必须在偏差项中列出并说明,存在重大商务偏离的否决。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3.1.15 投标商须书面承诺:如果中标,则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向中石化易派客公司申请法人信用认证,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已完成评价的可不做承诺(提供评价截图)。

3.1.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7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3日 16:00时至2023年3月9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24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4日09:0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3月24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事南京招标中心
地址:
江苏省仪征市胥浦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
邮编:
邮编:
联 系 人:
吴鹏伟
联 系 人:
张峰
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
wupw.yzhx@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zhangf@sinopec.com
2023年3月3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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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仪征化纤年产300万吨PTA项目防爆及三防电器框架协议采购招标(WZ********A/B/C/D-3105-2501-B3)招标人为中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爆LED灯具防爆管件、防爆(三防)操作柱防爆(三防)配电箱;三防LED灯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固定防爆电器灯具
6220.00
包-B3-防爆LED灯具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否决。

3.1.7 投标人必须通过质量体系认证ISO 9001或与之等效的体系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的截图为准)。

3.1.8 需提供连续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2019-2021年,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盖章审计报告为准),无连续三年审计报告的否决,连续三年无盈利的否决投标;或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等级AA级及以上。

3.1.9 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生产加工能力,不允许贴牌且承诺投标产品为自有生产及组装(标书中提供承诺书)。

3.1.10 提供2019-2021年投标产品在石油化工行业(或类似工况)的有效业绩,单个金额200万及以上已签订的合同2份及对应合同的发票扫描件。

3.1.11 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投标商须为商标的合法持有人,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或流通商参与投标。

3.1.12 防爆LED灯具应提供涵盖投标标段的所有产品的防爆产品合格证。合格证应从以下机构或国家认可的其它机构中获得: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石油和化学工业电气产品防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测试所的国家级仪表防爆和安全监督检验站、机械工业低压防爆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沈阳电气传动研究所防爆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国家低压防爆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辽宁)或等同机构。

3.1.13 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能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和▲项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累计不满足5项否决。

3.1.14 商务投标文件必须带有商务偏离表,如果投标方的商务条款与本次招标的商务条款有偏离,投标方必须在偏差项中列出并说明,存在重大商务偏离的否决。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3.1.15 投标商须书面承诺:如果中标,则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向中石化易派客公司申请法人信用认证,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已完成评价的可不做承诺(提供评价截图)。

3.1.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7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3日 16:00时至2023年3月9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24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4日09:0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3月24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事南京招标中心
地址:
江苏省仪征市胥浦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
邮编:
邮编:
联 系 人:
吴鹏伟
联 系 人:
张峰
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
wupw.yzhx@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zhangf@sinopec.com
2023年3月3日

仪征化纤年产300万吨PTA项目防爆及三防电器框架协议采购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仪征化纤年产300万吨PTA项目防爆及三防电器框架协议采购招标(WZ********A/B/C/D-3105-2501-B3)招标人为中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爆LED灯具防爆管件、防爆(三防)操作柱防爆(三防)配电箱;三防LED灯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固定防爆电器灯具
6220.00
包-B3-防爆LED灯具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否决。

3.1.7 投标人必须通过质量体系认证ISO 9001或与之等效的体系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的截图为准)。

3.1.8 需提供连续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2019-2021年,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盖章审计报告为准),无连续三年审计报告的否决,连续三年无盈利的否决投标;或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等级AA级及以上。

3.1.9 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生产加工能力,不允许贴牌且承诺投标产品为自有生产及组装(标书中提供承诺书)。

3.1.10 提供2019-2021年投标产品在石油化工行业(或类似工况)的有效业绩,单个金额200万及以上已签订的合同2份及对应合同的发票扫描件。

3.1.11 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投标商须为商标的合法持有人,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或流通商参与投标。

3.1.12 防爆LED灯具应提供涵盖投标标段的所有产品的防爆产品合格证。合格证应从以下机构或国家认可的其它机构中获得: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石油和化学工业电气产品防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测试所的国家级仪表防爆和安全监督检验站、机械工业低压防爆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沈阳电气传动研究所防爆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国家低压防爆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辽宁)或等同机构。

3.1.13 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能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和▲项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累计不满足5项否决。

3.1.14 商务投标文件必须带有商务偏离表,如果投标方的商务条款与本次招标的商务条款有偏离,投标方必须在偏差项中列出并说明,存在重大商务偏离的否决。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3.1.15 投标商须书面承诺:如果中标,则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向中石化易派客公司申请法人信用认证,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已完成评价的可不做承诺(提供评价截图)。

3.1.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7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3日 16:00时至2023年3月9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24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4日09:0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3月24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事南京招标中心
地址:
江苏省仪征市胥浦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
邮编:
邮编:
联 系 人:
吴鹏伟
联 系 人:
张峰
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
wupw.yzhx@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zhangf@sinopec.com
2023年3月3日
,辽宁,江苏,南京市,秦淮区,仪征市,沈阳,上海,南京,025-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LED灯具 防爆管件 配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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