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支队战勤保障消防站—电梯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公安消防支队战勤保障消防站—电梯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战勤保障消防站—电梯采购安装工程 已由支队党委研究批准,项目业主为 长春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战勤保障消防站—电梯采购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战勤保障消防站—电梯采购安装工程。
2.2项目概况: 货梯,数量:2台;客梯,数量:2台;消防梯,数量:1台。
2.3 招标范围:战勤保障消防站货运电梯、客梯、消防梯采购安装电梯采购、运输(含装卸)、仓储、前期土建跟踪、安装、调试、验收、一年免费质保及维保、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5 交货期:2015年12月31号。
2.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建设地点: 凯旋路交甲五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设备的制造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应有良好的销售业绩和使用信誉,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取得该品牌产品制造商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在吉林省范围内设立安装、维修服务机构。
3.3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载货电梯及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4 投标人或拟委任的安装机构具有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5 安装操作人员必须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上岗证或职称证(特殊工种操作证书)。
3.6 投标人在近三年(2012-2014年)有一项以上类似的业绩。
3.7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2014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8 产品要求: 具有产品鉴定证书、产品检验证书。
3.9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10 本次招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1日至2014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操作员上岗证(特殊工种操作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产品经销授权(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携带以上证件及资料到长春市景阳大路399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楼4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 500 元,发出不退。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 3 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
办公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6555号
联 系 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景阳大路399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楼402室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孙高超
电子邮件:********@126.com">ZZJL********@126.com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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