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保高速立交绿化日常养护工程施工

滨保高速立交绿化日常养护工程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保高速立交绿化日常养护工程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范围:

本工程包括滨保高速立交绿化日常养护及永定新河收费站绿化绿化日常养护,总面积约10.23万㎡:其中滨保高速立交绿化养护面积约为82870㎡(其中水域及边沟21300㎡,绿地49800㎡,其他11770㎡)。主要绿化树种为红豆草13800㎡、金叶榆750棵、金银木396棵、竹柳226棵、柽柳600㎡、火炬731棵、紫穗槐3410棵、大花秋葵1165㎡、马蔺1025㎡、千屈菜2190㎡、芦苇2574㎡、五叶地锦19276㎡;永定新河收费站绿化:养护面积约为19470㎡(其中臭椿372株,国槐762株,白蜡504株,火炬3954株,草皮17890㎡。基础工程包括土方工程、排盐工程、给水工程、种植工程。

2.2实施地点:本工程座落在天津市。

2.3计划施工工期:2015年8月2日~2017年7月31日,共计7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具有一项独立承担的10万平方米以上的绿化养护工程或一项独立承担的10万平方米以上的绿化施工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如在评标期间发现按废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备选项目总工)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备选项目总工)在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1日期间内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5 投标人须提交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1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29日 9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33号208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和《》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81号

地 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邮 编:

300457

邮 编:

300040

联系人:

女士

电 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张齐

2015年7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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