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济菏高速公路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2015年济菏高速公路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济菏高速公路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已由山东济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2015年第一季度生产经营分析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济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山东济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JL********8,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方法为综合评标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监理范围主要包括以下3个部分:1.1通信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包括济菏高速济南监控中心、长清监控中心、7 个管理处(收费站)、3 个服务区、2 个停车区共计14 处。主要内容:(1)济菏高速万兆通信网络建设;(2)现有道路视频监控系统、收费视频监控系统的迁移;(3)系统IP地址规划及调整。1.2桥梁视频监控及应急救援中心院区监控系统工程。1.3收费广场、车道高清监控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类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类标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类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类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5-07-23至2015-07-2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108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08-12 09:30,申请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上发布。 7. 补充信息 获取招标文件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报名时的授权人一致,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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