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关于2023年度柘城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公示

柘城县关于2023年度柘城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公示

柘农领〔2023〕4号

中共柘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2023年度柘城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各乡(镇、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2023年度柘城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已经中共柘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柘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2月24日

2023年度柘城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整合资金项目实施管理,切实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8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豫农领办发[2023]3号)相关要求,根据2023年度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额度和项目资金实际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统筹考虑县域巩固脱贫成果实际,聚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行动等任务,谋划与县域内优势特色产业相关、与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密切相关的项目,进一步优化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提升脱贫人口的参与度。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切实强化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统筹推进项目实施监管、资金拨付监管、绩效管理监管,切实提高整合资金使用效益,为巩固脱贫成果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产业为基,夯实富民基础,以产业振兴为抓手,着力构建可持续的产业发展长效机制,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2.着力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3.持续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建立健全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机制。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增强带动农民致富能力。

4.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农民平均水平,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和新的绝对贫困,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

三、实施目标

2021—2023年,我县将延续执行整合试点政策,纳入整合试点范围的资金包括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需要,按照上级规定将整合资金用于产业发展、农业生产、畜牧生产、农田建设、农村道路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危房改造、小额贷款贴息等项目及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雨露计划补助、公益岗位补助等支出项目,在整合资金范围内打通,统筹安排。从解决脱贫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有序调整、平稳过渡。

四、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计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万元(中央资金*****万元、省级资金4900万元、市级资金2000万元、县级资金5200万元),其中农村基础设施项目8006万元,占比30%;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万元,占比64%;社会服务类项目1800万元,占比6%。

五、资金安排使用及项目分类

其中农村基础设施项目77个,农业生产发展项目10就业服务类项目1个。

2023年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计划安排77个,预计投资800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07万元、省级资金1806万元、市级资金593万元、县级资金4700万元。

1.2023年农村公路通村建设项目58个)

(1)建设任务:新建道路58条共51.9公里,建设标准为18CM厚C25水泥混凝土面层,16CM厚5.5%水泥冷再生基层,路面宽度3.5米,总平方数******平方米,每平方米造价148元,项目涉及20个乡镇82个行政村。

(2)资金安排:项目总投入28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07万元、县级资金1893万元。

(3)时间进度:招投标时间2023年5月,开工时间2023年5月,完工时间2023年7月,验收时间2023年7月。

(4)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受益脱贫户及监测户5014户、*****人,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极大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保障,进一步推动扶贫产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群众对项目实施满意度95%以上。

(5)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2.2023年柘城县脱贫户(含监测户)自来水安装项目(1个)

(1)建设任务:为158户脱贫户、监测户安装自来水,解决其饮水不安全问题,每户安装费500元(其中政府补助380元、个人负担120元)。此项目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

(2)资金安排:项目总投入6万元,全部为省级资金。

(3)时间进度:开工时间2023年3月,完工时间2023年12月,验收时间2023年 12月。

(4)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改善农村脱贫户及监测户的饮水质量,降低疾病发生率,改善农村脱贫户及监测户生活条件和健康水平,社会效益显著,让其吃上放心水、安全水,群众对项目实施满意度95%以上。

(5)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2023柘城县以工代赈建设项目(3个)

(1)建设任务:2023年柘城县大仵乡以工代赈建项目;新修道路 900米,宽 10 米,厚 18 厘米C25商混水泥路、路基白灰土厚18厘米;2023年柘城县安平镇以工代赈建设项目;门前路面铺设*****平方米、新建下水道1290米、王营村新建道路800米、宽4.5米、厚18厘米、C25商砼、路基白灰土厚18厘米;2023年柘城县老王集乡以工代赈建设项目;新建道路及两侧铺设污水管网、雨水管网1805米。

(2)资金安排:项目总投入1500万元,全部为省级资金。

(3)时间进度:招标时间2023年5月,开工时间2023年6月,完工时间2023年7月,验收时间2023年8月。

(4)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受益脱贫户及监测户2500户、7500人,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极大方便群众生产生活,项目预计带动劳动群众务工357多人,发放劳务报酬500万元,项目建成后增加公益岗位10人,每个岗位每人每年增加收入5000元。村级出台基础设施管护制度,明确10人专门管护,每月不低于2次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如发现项目损坏及时由村集体出资进行维修。群众对项目实施满意度95%以上。

(5)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2023年柘城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项目(1个)

(1)建设任务:对全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进行修缮加固、新建、重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补助资金原则上按以下标准执行。维修加固原则上不高于1.5万元,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原则上不高于5万元。

(2)资金安排:项目总投入300万元,全部为省级资金。

(3)时间进度:开工时间2023年4月,完工时间2023年9月,验收时间2023年10月。

(4)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受益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人口数435人 ,改善145户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户容户貌,切实提高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水平,全力实现危房改造户住房安全户户有保障,群众对项目实施满意度95%以上。

(5)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5.2023年柘城县污水厂建设项目(12个)

(1)建设任务:新建污水处理厂12座其中;100t/d,污水处理厂1个,建设规模80万元;200t/d,污水处理厂5个,建设规模700万元;300t/d,污水处理厂2个,建设规模440万元;400t/d,污水处理厂1个,建设规模300万元;100t/d,污水处理厂2个,建设规模680万元;新购污水处理厂设备1个,建设规模100万元。

(2)资金安排:项目总投入2300万元,全部为县级资金2300万元。

(3)时间进度:投标时间2023年5月,开工时间2023年6月,完工时间2023年11月,验收时间2023年12月。

(4)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将得到有效保证,有效解决村庄污水横流现象,改善村庄环境质量,改善村庄环境质量的同时,对流域环境质量的改善起到积极作用。,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5)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6.2023年柘城县农田桥涵建设项目(1个)

(1)建设任务:续建桥涵55座,其中3m*1跨48座,3m*2跨7座。涉及张桥镇花马李村等共计48个行政村。

(2)资金安排:项目总投入300万元,全部为市级资金。

(3)时间进度:招投标时间2022年5月,开工时间2022年10月,完工时间 2023年2月,验收时间2023年3月。

(4)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移交给项目区行政村,归属村集体资产,明确管护人员,建立管护机制。通过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把项目区建成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的节水、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约1425.0万公斤,新增经济作物生产能力约850万公斤。年直接受益农户数量*****户,直接受益农业人口*****人,直接受益农民年纯收入增加总额*****.5万元,项目区公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5)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7.2023年柘城县洮河治理项目(1个)

(1)建设任务:洮河疏挖治理长度17.174km,重建桥梁4座,5孔10米跨,净宽5米。

(2)资金安排:项目总投入800万元,其中市级资金293万元、县级资金507万元。

(3)时间进度:投标时间2023年3月,开工时间2023年4月,完工时间2023年6月,验收时间2023年7月。

(4)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通过引水补源,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用水问题,切实改善农村发展环境,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将极大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的适宜性,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实现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实现灌区农业生产再上新台阶。洮河达到五年一遇除涝标准,本工程以除涝效益为主,恢复除涝面积1.44万亩,年增加收入172.8万元。项目涉及马集、胡襄、老王集等3个乡镇17个行政村,受益脱贫户1071户,受益脱贫人口数2907人,受益监测户128户,受益监测人口375人。

(5)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二)农业生产发展项目

2023年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计划安排10个,预计投资*****万元,其中中央整合资金*****万元、省级资金1294万元市级资金1407万元、县级资金500万元

8.2023年柘城县辣椒基地综合提升配套设施项目(1个)

(1)建设任务:辣椒基地综合提升配套设施项目,包括:建设柘城县全国脱贫攻坚交流基地辣椒扶贫产业项目考察点(含基地标识文字、沿途廊架、道旗、路面铺装、展馆图文、视频及实物展示),辣椒销售创业平台(含销售直播间、文创中心、辣椒产品销售区),辣椒数字展馆、辣椒数字藏品开发。

(2)资金安排:项目总投入500万元,全部为县级资金。

(3)时间进度:投标时间2023年2月,开工时间2023年3月,完工时间2023年5月,验收时间2023年6月。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有利于提升柘城县“全国脱贫攻坚交流基地”“全国脱贫考察点”知名度和影响力便于在国际上宣传展示柘城辣椒全产业链带贫模式,在现有三樱椒品牌价值60亿元基础上预计提升其品牌价值达到80亿元,年吸引中外客商50万人来访,带动柘城辣椒产业对外年销售额达到150亿元,带动当地从业人员50万人,其中脱贫人口5万人。通过基地创业平台进行直播销售及实地销售,开发辣椒相关数字藏品,带动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脱贫人口100人进行创业,实现年人均增收*****元,带动周边脱贫户及农户1000人务工,每户人均增收2000元。产权归牛城乡政府所有,实现柘城特色产业品牌与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增收的双赢局面,群众对项目实施满意度95%以上。

(5)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9.2023年柘城县农村低收入人口公益岗位补贴项目(1个)

(1)建设任务:为全县*****余名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此300元劳务补贴,此项目资金通过脱贫户“一卡通”发放,项目涉及全县481个行政村。

(2)资金安排:项目总投入4514万元,全部中央资金。

(3)时间进度:开工时间2023年1月,完工时间2023年9月。

(4)绩效目标:为全县农村低收入劳动力提供约*****个就业岗位,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00元岗位补贴,此资金通过农户“一卡通”发放,有效激发低收入贫困劳动力内生动力,拓宽其增收渠道,增加家庭收入,群众对项目实施满意度95%以上。

(5)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0.2023年柘城县“雨露计划”及短期技能培训项目(1个)

(1)建设任务:全县2023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项目(2022年秋季)预计补助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为2130人,涉及资金319.5万元;2022年短期技能项目(2022年下半年)预计补助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为30人,涉及资金6万元;2023年春季职业教育项目预计补助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为2130人,涉及资金319.5万元;2023年上半年短期技能项目预计补助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为25人,涉及资金5万元。此项目资金通过农户“一卡通”发放,项目涉及全县481行政村。

(2)资金安排:项目总投入 650万元,全部为省级资金。

(3)时间进度:开工时间2023年2月,完工时间2023年9月。

(4)绩效目标:引导、支持农村脱贫家庭劳动力(含监测户)接受职业教育,促进脱贫家庭劳动力(含监测户)稳定就业,积极参加短期技能培训,增加收入,群众对项目实施满意度95%以上。

(5)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11.2023年柘城县小额贷款贴息项目(1个)

(1)建设任务:对全县21个乡镇、477个行政村、9200多户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的“三类户”,自主创业的扶贫小额贷款约*****万元进行贴息。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5万元(含)以下、期限3年以内的扶贫小额贷款,县级财政按照同期贷款利率给予全额贴息。

(2)资金安排:项目总投入510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

(3)时间进度:开工时间2023年1月,完工时间2023年11月。

(4)绩效目标:受益脱贫户9200多户。为了更好地发挥到户小额贷款贴息资金的使用效益,贴息资金的分配与脱贫实效结合起来,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5)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局

12.2023年柘城县产业帮扶资金补贴项目(1个)

(1)建设任务:全县建档立卡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和监测户种植三樱椒、大蒜等特色农产品,种植三樱椒每亩补贴300元,大蒜和其它特色农产品每亩补贴200元;本年度新购买一头(只)育肥牛、母羊、育肥羊、母猪、育肥猪,分别给予补贴500元、100元、50元、100元、50元;新型经营主体和农产品加工企业每流转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和监测户1亩土地给予100元扶贫资金补贴。

(2)资金安排:项目总投入1300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

(3)时间进度:开工时间2023年3月,完工时间2023年9月,验收时间2023年9月。

(4)绩效目标:用于补贴发展产业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及带动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预计辣椒种植面积0.7万亩,补贴金额210万元;大蒜种植面积1.7万亩,补贴金额340万元;其它特色种植面积0.5万亩,补贴金额100万元;林果和油牡丹种植面积0.07万亩,补贴金额14万元;养殖方面补贴金额566万元;新型经营主体流转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土地0.7万亩,补贴金额70万元。预计2万户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和监测户6万人口受益。进一步调动脱贫群众发展产业的积极性,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5)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3.2023年柘城县产业发展资金项目1个)

(1)建设任务:新建冷库1座,主结构为型钢结构骨架,围合结构为夹芯板墙面,拟建长96m*宽30m*高10m*4(净空),12个库门,建筑面积*****平方米,总容积*****0立方米及其它配套设施。

(2)资金安排:项目总投入5000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

(3)时间进度:招标时间2023年3月,开工时间2023年4月,完工时间2023年12月,验收时间2023年12月。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拉动特色产业发展,预计带动 2500户、6000多低收入群众种植辣椒大蒜等高效农产品,持续稳定增收。拉动特色产业发展,带动农户调整种植结构,发展高效农业,激发内生动力,低收入群众种植辣椒等高效农产品,持续稳定增收;优先提供就业增收。带动200余名低收入人员务工,月收入2000以上。产权归县政府,由县发投公司使用和管理,合同期限一年,租金275万元每年收缴一次。由乡(镇)在二次分配,收益资金50%用于支持低收入群体发展产业,50%用于公益事业或扩大再生产等。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5)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4.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1个)

(1)建设任务: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推进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销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四类并进”培养行动,全年培育各类高素质农民50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培育200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育300人。其中1.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与服务主体能力提升、农村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训,年度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均3500元;2.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种养加销能手技能培训,包括种植、养殖及农产品加工技术能手、从事专业农业生产过程服务的农民技术人员、农村电商及社会事业促进者等。年度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均1000元。

(2)资金安排:项目总投入100万元,全部为市级资金。

(3)时间进度:开工时间2023年3月,完工时间2023年12月,验收时间2023年12月。

(4)绩效目标:通过高素质农民培育,使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养成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建设高素质农民队伍,提高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质量,示范引领带动周边农民发展产业、增收致富,进一步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农村持续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

(5)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5.2023年柘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个)

(1)建设任务: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工程,共清淤排水沟长度3.444km,清淤硬化排水沟长度1.503m,新开硬化排水沟3.513 km,;农田输配电工程,计划铺设YJLV22-3*25+1*16低压铠装电缆总长 47.44km。共计48个行政村,1个农场。

(2)资金安排:项目总投入1951万元,其中省级资金644万元、市级资金1307万元。

(3)时间进度:招投标时间2022年5月,开工时间2022年6月,完工时间 2023年2月,验收时间2023年3月。

(4)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移交给项目区行政村,归属村集体资产,明确管护人员,建立管护机制。通过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把项目区建成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的节水、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约1425.0万公斤,新增经济作物生产能力约850万公斤。年直接受益农户数量*****户,直接受益农业人口*****人,直接受益农民年纯收入增加总额*****.5万元,项目区公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5)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6.2023柘城县肉牛场畜位建设项目(1个)

(1)建设任务:新建肉牛畜位数量*****个。每个肉牛畜位6平方米牛舍,计******平方米牛舍。对建设肉牛畜位的3家肉牛养殖场给予补贴,对建设肉牛畜位的12家肉牛养殖场给予补贴,建成1个肉牛畜位补贴1000元。

(2)资金安排:项目总投入1800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

(3)时间进度:开工时间2023年3月,完工时间为2023年9月,验收时间为2023年10月。

(4)绩效目标:通过建设肉牛畜位,促进柘城县肉牛优势特色产业项目发展,项目实施后预计带动脱贫户500人,每人每月增收2000元左右。可进一步推进全县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加快草食家畜发展,促进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发展。肉牛养殖场可通过安排就业、土地流转等形式带动脱贫户和监测户获得更多收益,群众满意度95%以上。

(5)责任单位: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

17.2023年柘城县肉牛基础母牛补贴项目(1个)

(1)建设任务:补贴全县41家母牛繁育场存栏母牛。对存栏10头以上、且投保的肉牛基础母牛养殖场给予补贴。每头肉牛基础母牛补贴1000元,计补贴肉牛基础母牛*****头。

(2)资金安排:项目总投入1200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

(3)时间进度:开工时间2023年5月,完工时间2023年6月,验收时间2023年6月。

(4)绩效目标:通过实施该项目,进一步促进全县牛产业发展,带动脱贫户300人务工受益,每人每月增收2000元以上,年底,全县肉牛饲养量预计达到15万头,实现产值33亿元,每年给社会提供大量优质牛肉牛奶产品,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高的消费水平,满足生产供应。项目每年产生的牛粪及尿液返田利用后,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生态条件,在促进全县农业增产增收的同时,也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水平,促进农牧业循环经济发展。群众对项目实施满意度95%以上。

(5)责任单位: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

就业服务类项目

2023就业服务类项目计划安排1个,预计投1800万元,省级资金1800元。

18.2023年柘城县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扶持项目(1个)

(1)建设任务:项目涉及全县22个乡镇(街道)、481个行政村,受益群众达*****人左右,为符合政策的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16—60周岁)发放转移就业扶持资金1800万元左右1.省内务工:在本县灵活就业的人员(不含公益性岗位人员),提供一年内1万元以上工资收入证明,每人扶持600元;在县外省内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提供1.5万元以上工资收入证明,每人扶持600元;在本县高新区内企业及乡镇(街道)扶贫车间务工人员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每季度提供7500元以上工资收入证明,每人每月扶持200元(不含公益性岗位人员),每季度发放一次。2.省外务工: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在省外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提供1.5万元以上工资收入证明,每人扶持1000元。此项目资金通过农户“一卡通”发放,项目涉及全县481行政村。

(2)资金安排:项目总投入1800万元,全部为省级资金。

(3)时间进度:开工时间2023年3月,完工时间2023年11月。

(4)绩效目标:项目受益低收入人口(含监测户)7000户*****余人,增加脱贫家庭收入1800万元,鼓励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就业增收,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5)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六、部门分工

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全面落实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管理和监督责任。

(一)发生以下事项的,业务主管部门为责任主体

1.对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不服从分配,不按要求整合的。

2.未按要求及时提出统筹整合资金分配方案或资金分配方案不符合相关规定影响资金下达的。

3.组织实施不力、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等影响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实施进度造成财政资金滞留延压的。

4.负有招标投标监督职责的行政监督部门未按照招标投标法履行监督职责的。

5.未按规定及时审核报账资料,影响统筹整合资金支付的。

6.审批统筹整合项目时,未充分论证、不按规定批复项目,造成项目无法实施,影响统筹整合资金支付的。

(二)发生以下事项的,财政部门为责任主体

1.财政部门未按规定足额将提前下达资金编入预算的。

2.收到业务主管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后财政部门未按规定的规模、时间下达或支付资金的。

七、资金下达及操作程序

县财政部门收到中央、省、市衔接资金文件后提出分配意见将资金全部对接到项目,于10日内将资金额度下达到项目单位。

(一)财政部门将上级下达的统筹整合资金或本级预算安排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报账制;

(二)财政部门将统筹整合资金一一对接到项目,并由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指挥部向业务主管部门下达项目资金批复;

(三)乡镇或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批复的资金额度与项目建设计划编制实施方案,报县评审中心评审后,根据《招投标法》进行招投标;

(四)政府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由实施单位自行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五)根据工程进度及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合同签订后,具备开工条件可预付30%的启动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可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批进行阶段性报账。如项目资金额度不大,也可在项目完工验收后一次性报账);

(六)工程竣工后项目主管部门可依据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由施工单位申请,监理单位、业务单位复验合格,手续齐全可拨付质保金;

(七)涉及脱贫人口个人补助类资金应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据实审核补贴对象相关信息(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发放标准、发放金额等内容,并及时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及时将补助资金核拨到个人账户,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

八、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夯实责任

成立柘城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副书记和分管副县长分别任副组长,财政、发改、审计、监察、农业、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全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工作的协调和领导。

(二)规范管理,提高绩效

规范设置整合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切实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强化项目责任单位的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整合资金绩效目标监控机制,及时纠正整合资金实际执行中与绩效目标偏离的现象。建立以资金规范使用为重点的绩效考评体系,严格组织实施,强化成果运用,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激励导向作用。

(三)完善机制,规范实施

健全完善整合资金项目实施日常调度管理机制,根据整合资金到位情况,按照项目轻重缓急批复对接实施,强化对已对接项目的跟踪监督,在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加快整合资金拨付进度,规范项目操作实施,符合政策采购要求的,按照规定进行招标采购,优化完善产业项目运作模式,织密织牢与脱贫人口之间的利益联结。

(四)健全制度,压实责任

建立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周报制,利用资金动态监控系统随时监控项目进度和资金支出情况,每周以报告形式及时上报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根据各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进展慢、资金拨付慢的单位及时进行督导。同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项目立项、招投标、项目实施、资金拨付、后续管护、公告公示、收益分配、资产确权等全链条跟踪监督,跟踪监督情况作为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效益的评价内容纳入年度评价,进一步传导监管压力,压实监管责任。

附件:柘城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

柘城县2023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项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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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0370-*******


审核人:刘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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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农资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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