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云]第三师五十团夏河镇与巴楚县下河国有林场管理局“五共同一促进”创建活动一互嵌式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项目第一期的竞争性磋商(三次)公告

[政采云]第三师五十团夏河镇与巴楚县下河国有林场管理局“五共同一促进”创建活动一互嵌式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项目第一期的竞争性磋商(三次)公告

[政采云]第三师五十团夏河镇与巴楚县下河国有林场管理局“五共同一促进”创建活动一互嵌式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项目第一期的竞争性磋商(三次)公告


【信息时间:2023/3/3】【我要打印】【关闭】

项目概况

第三师五十团夏河镇与巴楚县下河国有林场管理局“五共同一促进”创建活动一互嵌式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项目第一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6S50T[2022]82号-002

项目名称:第三师五十团夏河镇与巴楚县下河国有林场管理局“五共同一促进”创建活动一互嵌式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项目第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4

最高限价(元):*******.94

采购需求:在夏河入口处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标识牌、宣传牌3座;对夏河大街两侧主干道建筑进行汉唐文化打造,主要为增加汉唐风格坡屋面,更换店铺标牌,改造总建筑面积*****.15m2,涉及8栋建筑89间商铺,均为二层,砖混结构。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变更图纸、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工期:签订合同后在2023年05月30日前竣工完工

本项目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条件:

(1)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投标人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为准)。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如投标人无法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则需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或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刚成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资格审查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并保留截图,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包括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其相关规定,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项目经理无在建查询记录及其承诺函(均须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磋商文件所有要求无异议的确认函(须加盖公章);

(6)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单位所有证件、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查询记录等,需做出所提供材料均为真实有效、未提供虚假材料的承诺函(或声明函)(须加盖公章)。

4.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4日至2023年03月1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后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

售价(元):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4日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4日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14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兵团政府采购网(ccgp-bingtuan.gov.cn)—办事指南—操作指南。
5、关于政采云平台供应商相关培训指导请加钉钉群********
6、若 对 项 目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操 作 有 疑 问 , 可 登 录 “ 政 采 云 ” 平 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7、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地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收。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五十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第三师五十团

联系电话:李炳辰 191*****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图木舒克市墨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图木舒克市东莞南路叶河花苑小区2-5商铺联系电话:刘琼月 181*****5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琼月联系电话:181*****57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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