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峡州大道三期(先峰路-杨家店)市政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宜昌市峡州大道三期(先峰路-杨家店)市政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峡州大道三期(先峰路-杨家店)市政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宜发改审批[2023]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宜昌产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宜昌市峡州大道三期(先峰路-杨家店)市政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峡州大道三期(先锋路-杨家店)市政工程,起于现状先锋路,自西向东平行于沪渝高速走线后,在沪渝高速枝江服务区前线位转为自北向南依次与沪渝高速、桃子冲路(安猇一级路)等相交后,止于下段设计起点(枝江市杨家店村),全长约13km,红线宽50-60m,采用“城市快速路、设计车速80km/h、主线双向六车道”。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结构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建设内容。
3、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开发建设。招标人拟通过本次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并和项目业主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由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公司(独立法人机构)。在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的合作范围、合作内容与合作期限内,由中标人和项目公司负责建设实施(EPC工程总承包)、协调服务等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和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1)协调服务工作:①招标人和项目业主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由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公司(独立法人机构),并在项目公司成立后签订补充协议;②中标人应为项目公司提供相关支持,按照协议约定保障项目开发建设。
(2)EPC工程总承包工作:①招标人和项目业主与中标人签订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并在项目公司成立后签订补充协议,由EPC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完成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设计、施工图预算、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全过程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②EPC工程总承包单位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及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结构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设计、BIM设计等及发包人要求的所有专项设计(如:防洪专项设计、河道专项整治设计、河道勘察设计、水库大坝安全设计、河道补救措施和东风渠双联支渠改线专项设计、涉铁专项设计等)和专业的二次深化设计,负责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验收等后期服务;设计范围(不含智慧道路建设和智慧灯杆建设)所有图纸必须表达清晰、完整,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3】57号)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符合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报建图要求,并负责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审查;③EPC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完成除智慧道路建设、智慧灯杆设备及路灯电缆铺设、安装以外的全部项目经审批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结构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④先峰路-杨家店的防洪影响评价,由设计单位自行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实施,费用已综合考虑在设计费中。④河道勘察费用、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河道补救措施和东风渠双联支渠改线的勘察费用均已计算,包括在固定总价设计费中,今后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3)移交工作:项目按计划建设完成后,根据各单项工程项目性质进行完工和竣工验收,由中标人和项目公司将建设项目及相关资料按照协议约定移交给招标人。
4、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和企业自筹资金。
5、工期要求:项目建设期28个月,从开工日起至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含节假日)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设计咨询单位出具的优化意见完成修改,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6、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审查。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获得湖北省建设优质工程 (楚天杯)或湖北省市政示范工程,确保省级奖项,争创国家奖项”。
7、安全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要求如下(详细情况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两项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燃气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资质不做要求);(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是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是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是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上传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是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9 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地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相应方)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上传2022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相应方)或其分公司。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的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项诚信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14、本项目招标人已随本招标文件公开已经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家(其中设计成员不超过一家,施工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就《工程总承包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13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1、开标时间:2023年3月 28 日上午9时00分
2、开标地点:
(1)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1 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3月3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合同签订: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洽谈并签署。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一、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人:宜昌产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支凤
联系电话:0717-*******
联系地址:宜昌市港窑路39-6号
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金梦翔
联系电话:0717-*******-8006
联系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酒店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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