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水务厅关于遴选2023年普法宣传活动承担单位公告

海南省水务厅关于遴选2023年普法宣传活动承担单位公告

海南省水务厅关于遴选2023年

普法宣传活动承担单位公告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根据我厅年度计划安排,拟开展2023年普法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2023年普法宣传活动。

(二)宣传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

(三)预算金额:30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无效。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主要内容

1.开展第三十一届“世界水日”和第三十六届“中国水周”宣传活动。

2.开展2023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

3.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4.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

5.开展我厅委托的其他普法宣传活动。

(二)项目要求

1.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应当抓住活动主题、要点,结合海南省水务领域工作实际,确保普法活动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趣味性,让法律法规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2.各普法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媒体网站、报纸、微信、微博、客户端发布相关资讯,利用户外广告牌等开展面向公众的普法宣传。

3.各普法宣传活动的成果(相关资讯、照片、视频等)须于普法活动结束后及时反馈至水务厅政法监督处。

4.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5.在工作中要信守诚信服务及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在服务过程中获知的本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数据信息。

三、报名资格要求

(一)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才条件、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税收违法记录及不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查询起始日期为发布磋商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四、经费预算

资金包干使用,最高报价不超过30万元。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税费、差旅费、会议费、乙方人员的工资、社保、保险及一切其它福利。乙方在整个代理服务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报价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并盖单位公章为有效。

五、报名方式、报价截止时间等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递交报名材料或邮寄报名材料。

(二)报名材料:

1.报价书。报价书应包括:项目申请书(见附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函、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以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工作方案。报价书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本公告要求,且不可撤回。

2.工作方案内容:包含目标任务、总体思路、重点任务、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等(项目负责人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3.报价文件要求装订成册,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并加盖公章,整本加盖骑缝章。

(三)我厅将组织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四)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7日17时前。被询价的单位就承担本次普法宣传工作向我厅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五)被遴选单位接到我厅中标通知5日(含)内,应与我厅签订协议,中标价为协议签订价。因中标人原因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视为中标人主动放弃,委托人有权重新选择候选单位。

(六)报名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1号海南省水务厅4楼402室,邮政编码:******

(七)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898-********

附件:海南省水务厅公开遴选项目申请书

海南省水务厅

2023年3月3日

标签: 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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