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郝家桥镇泾灵南村100栋温室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三标段[投标进行中]
[银川市]郝家桥镇泾灵南村100栋温室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三标段[投标进行中]
郝家桥镇泾灵南村100栋温室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三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郝家桥镇泾灵南村100栋温室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三标段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发【2023】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郝家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衔接资金和市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灵武市郝家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博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室内外电力工程:室外供电主要建设内容:修建100栋土墙集体温室室外供电配套设施。安装配电箱34台,敷设配电箱处电缆配管50PVC长994米,100过路电缆保护钢管109米,敷设配电箱至单体棚三级配电箱配线YJV22-0.6/1.0kv-5x6-FC电缆1246米,涉及沟渠槽土方为748立方米,安装400kva干式变压器,含变压器基础一台,400kva变台出来引入二级配电箱YJV22-0.6/1KV-4x95+1x50-FC电缆长1923米及电线杆34个。计划棚内安装低压配电箱总计100台;控制箱200台;安装LED节能灯(50W)400套。敷设接地母线长*****米,接地装置2套,接线盒400个,DE25--PVC电气配管*****米,安装接地测试板400块,等电位端子箱100台;敷设配电箱至卷帘机电力电缆YJV22-0.6/1KV-5x4-PVC25长6486m,敷设配电箱至1.5KW增压水泵电力电缆YJV22-0.6/1KV-5x4-PVC25长531m;敷设照明配线BV22-0.6/1KV-2x2.5-PVC25长*****m。De16-pvc配管500m,DN25 金属钢管配管727米,开挖0.3m深电缆沟土方48方。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南村
2.3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
三标段:室内外电力工程:室外供电主要建设内容:修建100栋土墙集体温室室外供电配套设施。安装配电箱34台,敷设配电箱处电缆配管50PVC长994米,100过路电缆保护钢管109米,敷设配电箱至单体棚三级配电箱配线YJV22-0.6/1.0kv-5x6-FC电缆1246米,涉及沟渠槽土方为748立方米,安装400kva干式变压器,含变压器基础一台,400kva变台出来引入二级配电箱YJV22-0.6/1KV-4x95+1x50-FC电缆长1923米及电线杆34个。计划棚内安装低压配电箱总计100台;控制箱200台;安装LED节能灯(50W)400套。敷设接地母线长*****米,接地装置2套,接线盒400个,DE25--PVC电气配管*****米,安装接地测试板400块,等电位端子箱100台;敷设配电箱至卷帘机电力电缆YJV22-0.6/1KV-5x4-PVC25长6486m,敷设配电箱至1.5KW增压水泵电力电缆YJV22-0.6/1KV-5x4-PVC25长531m;敷设照明配线BV22-0.6/1KV-2x2.5-PVC25长*****m。De16-pvc配管500m,DN25 金属钢管配管727米,开挖0.3m深电缆沟土方48方。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如同一个投标单位在两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则按标段顺序确定中标,其余标段由排名第二的投标单位中标,以此类推。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三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进宁企业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2-28 08:00至2023-3-7 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3-2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武市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地 址: | ||
邮编: | 邮编: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3年2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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