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军营商超公开招标公告-招标采购公告

某单位军营商超公开招标公告-招标采购公告

某单位军营商超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3月05日 12:5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军营商超
品目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零售服务/综合零售服务

采购单位某单位
行政区域昌吉市公告时间2023年03月05日12:5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3月06日至2023年03月10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A座1426室)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31日11:00
开标地点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A座1428室)
预算金额¥6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1*****250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昌吉市某单位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罗先生130*****607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A座1426室(125区2丘42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高女士 151*****250

项目概况

某单位军营商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A座142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3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WXJCJ-F1002

项目名称:某单位军营商超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某单位军营商超:服务内容及范围:

1、超市经营服务;服务标准及要求:商品下浮率不低于15%(以友好超市同品牌、型号商品日常零售价为参照);服务地点:昌吉市;采购数量:2家;服务交付期:1年;备注:经营房屋共两处,面积为:第一处20㎡,第二处40㎡。

2、无人售货;服务标准及要求:商品下浮率不低于15%(以友好超市同品牌、型号商品日常零售价为参照);服务地点:昌吉州;采购数量:16处;服务交付期:1年;备注:无人售货,共设置16处:

(1)奇台县、木垒县、吉木萨尔县、玛纳斯县、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各一处,面积分别为:16㎡、12㎡、20㎡、18㎡、10.8㎡;

(2)阜康市、昌吉市下巴湖、呼图壁县、昌吉市区各两处,面积分别为:阜康市第一处20㎡、第二处11.75㎡,昌吉市下巴湖第一处20㎡、第二处5㎡,呼图壁县第一处25㎡、第二处9㎡,昌吉市区第一处16㎡,第二处15㎡;

(3)昌吉市高新区三处,面积分别为:20㎡、24㎡、24㎡。根据采购人要求配货,货架由中标单位根据配货方案自行合理配置。每处安装监控摄像头。

3、无人售货机;服务标准及要求:商品下浮率不低于15%(以友好超市同品牌、型号商品日常零售价为参照);服务地点:昌吉州;采购数量:6台;服务交付期:1年;备注:无人售货机,共设置3处(呼图壁县一处,昌吉市区两处),每处无人售货机不得少于两台(一台出售日用品,一台出售食品饮料)。

拟招1家供应商提供服务,供应商所经营的货品具有系统正规的配送链。经营办公用品、日用品、食品饮料、文体用品,不得出售假货、过期、临期等“三无”产品,不得经营高仿产品,产品价格公示上墙,严格执行下浮率。不收取中标单位房屋设施和场地使用管理费,超市经营用水、电、天然气、暖气费、人员工资等由中标单位承担。合同期限为1年。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或为依法登记的非法人组织(不包括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或中外合作企业;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非营利法人或特别法人的,应具有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原件);(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2年4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或声明书)(6)本项目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提供相应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6日至2023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A座1426室)

方式:1.报名需提供:请供应商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招标公告“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6)的内容(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二套,要求复印件内容字迹清晰、逐页加盖公章)资料不齐全,扫描内容不清楚,未加盖公章者,视为不响应要求。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资料,投标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提供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潜在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招标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3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A座142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6000元。

2、缴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采取支票、银行汇票、保函方式递交的,以实际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交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3、缴纳办法: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银行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应当从其基本账户开具。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方式递交的,由供应商基本帐户汇至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保证金咨询电话:0994-*******

账户单位: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

账号:513*****010******* 行号:309*****3010

4、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委托书原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缴纳保证金凭证加盖公章到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换取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并以此收据作为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新疆昌吉市某单位        

联系方式:罗先生130*****6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A座1426室(125区2丘42栋)            

联系方式:高女士 151*****2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  151*****250

 
,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昌吉市,阜康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乌鲁木齐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军营商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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