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2023年鞍山市千山区泉兴社区三车厂老旧小区楼体改造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 有效期: | 2023-03-06 至 2023-03-10 | *%">撰写单位: | *%">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撰写人: | 黄佳楠 |
(2023年鞍山市千山区泉兴社区三车厂老旧小区楼体改造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鞍山市千山区泉兴社区三车厂老旧小区楼体改造建设项目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2023年鞍山市千山区泉兴社区三车厂老旧小区楼体改造建设项目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34,400.00 最高限价(元):434,400 采购需求:
一. 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为2023年鞍山市千山区泉兴社区三车厂老旧小区楼体改造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对房区内的建筑单体进行改造,本次总改造建筑面积约为*****.34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包含:住宅建筑主体改造工程*****.34平方米、物业社区用房改造工程改造面积8*0平方米; 住宅建筑主体改造工程主要包含屋檐修缮工程、外墙改造工程、室内楼梯间改造工程、楼梯间门窗改造工程、散水、室外台阶改造工程、楼梯间电气改造工程、室内燃气工程; 其中:修缮屋檐3162.28平方米,改造外墙保温*****.12平方米,外墙涂料*****.9*平方米,改造楼梯间天棚6962.79平方米,楼梯间内墙*****平方米,楼梯间地面修复6962.44平方米,改造楼梯间踢脚线6961.16米,楼梯间扶手136*.2米,更换单元门97樘,楼梯间窗户446扇,改造散水2883.11平方米,室外台阶291平方米,更换灯具(感应灯)470套,PVC刚性阻燃管23*0米,电线(BYJ2.*)4700米,安装室内自动切断阀、可燃气体报警器、自闭阀、长寿命软管、燃气表、阀门管材等。 物业社区用房改造工程主要包含:外墙涂料、保温改造工程、内墙改造工程、门窗改造工程、隔断改造工程、给排水改造工程、强电改造工程、弱电改造工程。 二. 项目总投资为1642.23万元 三. 设计依据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DB21/T288*-2017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2010 《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查勘与设计标准》 JGJ/T117-2019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2019)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2016 《住宅建筑规范》 GB*****-200*; 《住宅设计规范》 GB*****-2011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144-2019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2012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T129-2012)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DB21/T1823-2010) 《无障碍设计规范》(GB*****-201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201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2014)(2018年版) 《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检测办法》GB/T8484-202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10)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GB*****-201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18)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2008;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2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2012 《建筑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规程》DB21/T2124-2013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07 《EPS板外墙外保温技术规程》DB21/T212*-2013 《EPS外保温墙体构造》DBJT0*-160、辽2004J107 《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评价标准》CECS880-2021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2021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2021 《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2021 《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GB*****-202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2019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2009)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2013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GB*****-2018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2011);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00**-201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0303-201*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0014-2021)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 *001*-2019; 《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GB/T19472-2004); 《埋地聚乙烯排水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64-2004); 《埋地塑料管道施工》(06MS201-2);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0268-2008) 《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009-2021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028-2006(2020版)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 其他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范规程; 项目承办单位及各相关部门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 2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其他配合服务至施工验收结束。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残疾人企业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6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3月1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1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九、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承包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承包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 CA 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服务热线:400-128-8*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 CA 认证机构。承包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承包商自身承担。 2.承包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加密)或以密封文件的形式邮寄电子备份文件U盘(邮寄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1层S28、S29号;收件人:黄佳楠;电话:0412-8801**8)的形式提交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承包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邮件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承包商名称”+“所投包号”(如:JH23-******-*****某某公司001)。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加密)或以密封文件的形式邮寄电子备份文件U盘(邮寄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1层S28、S29号;收件人:黄佳楠;电话:0412-8801**8)的形式提交备份文件,逾期发送造成响应失败,责任由承包商自行承担。 (4)承包商发送的备份文件封面中需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 4.承包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承包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承包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承包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承包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承包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立即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因解密超时而造成承包商投标(响应)失败,责任由承包商自行承担。 6.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7.参与投标的承包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参加开标会议,进入会议后把用户名修改为承包商名称。承包商未按时参加网上开标直播,造成响应失败,责任由承包商自行承担。腾讯会议APP下载地址: https://meeting.tencent.com/ 本项目“腾讯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表”。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鞍山市千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28号 联系方式: 0412-23133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 联系方式: 0412-8801**8 邮箱地址: lnghgcxmgl@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鞍山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210016301030*2*02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佳楠 电话: 0412-88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