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省道安防设施专项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23年国省道安防设施专项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国省道安防设施专项整治工程 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2023年国省道安防设施专项整治工程立项的批复》(津交发〔2023〕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3年国省道安防设施专项整治工程,本工程共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对京滨线等71条国省级公路增设、完善路侧护栏,主要内容为对因路侧地形变化或规范调整引起的护栏不连续、长度不足、局部缺失路段进行路侧护栏增设;对路侧护栏端部未外展或不适应交叉口处防护需求的点位进行局部改造完善;对跨河桥桥头引路未设置路侧护栏或路基护栏与桥梁护栏未有效连接的点位进行改造完善。第二部分为对京环线等4条交通量大、货车比重高、设计速度高且未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的国道一级公路段增设中央分隔带护栏。
(一)增设、完善路侧护栏
对路侧护栏设置不连续或长度不足点位及路侧护栏端部未外展或不适应交叉口防护需求点位,按照现行规范要求增设护栏进行连接、延伸、外展,新设护栏起终点若存在既有护栏,与既有护栏相接且等级相同。对引路无护栏或路、桥护栏连接过渡不满足现行规范点位增设连接过渡段。
新增路侧护栏设置附着式轮廓标并粘贴反光膜。
(二)增设中央分隔带护栏
对一级公路段中央分隔带增设相应等级防撞护栏,新增护栏设置附着式轮廓标并粘贴反光膜。
2.2 监理服务期限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23 年4 月15 日至2023 年12 月31 日,共260 日历天,监理服务期625 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26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 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
本工程设置 一 级监理机构,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包括本工程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及安防设施等工程的监理。主要工作内容为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的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近五年内(2018年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下列工程之一:1、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2、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包含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在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21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被评为C级或以上,且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3月6日至2023 年3 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0 分至12 时00 分,下午13 时00 分至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yuanfangzixun_1@126.com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及标段号;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1)招标文件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寄(顺丰到付)。(2)投标人可以持上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78号融创中心东区2号楼1301室)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现金或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户名: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采用电汇形式投标单位须从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招标编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3 月30日9 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 时00 分至9 时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第五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28.163.169/)、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 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 地 址: |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78号融创中心东区2号楼1301室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联 系 人: | 张艺、杨世强 | 联 系 人: | 居东红、邓雨晴 |
电 话: | 022-******** | 电 话: | 022-********、133*****197 |
传 真: | 022-********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yuanfangzixun_1@126.com |
网 址: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账 号: | / | 账 号: |
2023 年3 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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