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部分消防排烟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部分消防排烟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部分消防排烟设施维修改造
2、项目地址:济南市经二路1号
3、项目简介: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8-22层中有10个楼层的消防排烟设施存在排烟风管断开,不能与排烟阀连接的问题。受其它设施影响,不能在原有位置修复,拟将排烟阀改装在卫生间前厅吊顶处并重新连接排烟风管。为消除安全隐患,现对上述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4、预算资金:3.2万元
二、投标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的法人。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15:00。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3月16日9:00-15:00。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16日15:00。
5、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1410房间。
6、递交投标文件联系人:邢老师,电话:********
7、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报价文件、质保承诺、施工方案(材料一式五份,需装订,无需胶装,须密封,可密封在1个资料袋内),上述文件需加盖公章。
三、项目主要内容
1、根据现场情况,定做排烟阀及风管。
2、确定新装排烟阀位置并安装排烟阀及风管,将输入输出控制模块改装在排烟阀附近安装(使用原有模块,施工费不单独报价,列入人工费)。
3、将排烟阀执行机构与输入输出控制模块连接。
4、通电调试设备。
四、项目主要技术要求
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及安装施工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活动对供应商的要求。
2、供应商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安装专业二级以上建造师资质(含二级)。
六、交货期、工期及质保期
1、交货期:设备供货期20日历日。
2、工期:现场施工期10日历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安装施工日期。
3、质保期:质保期为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七、其它要求
1、编制报价文件应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竣工后据实结算。
2、报价文件应包含详细、切合实际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方案,施工方案应包含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文明施工措施。
3、投标书应注明主要设备、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和产地。
4、供应商所供设备、材料进场前,其产地、品牌、质量须经采购人验收确认。
5、供应商方负责被更换设备、材料的拆除以及维护现场卫生和清运垃圾,拆除更换的旧设备、材料运至室外采购人指定的地点,由采购人处置。
6、工程经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确定工程造价。
7、工程竣工后审计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移交设备随机文件、调试记录等资料。
八、勘查现场
统一勘查现场的时间为2023年3月9日下午2:00,逾期不再组织勘查。勘查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价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人不接受未勘查现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
勘查现场联系人:赵老师,电话:********
九、付款方式
施工完成,经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审定值的97%;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3%。
十、工程量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规格型号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1 | 百叶出风口 | 10 | 套 | 20*40 | 订制 | ||
2 | 排烟窗 | 10 | 套 | 20*40 | 订制 | ||
3 | 排烟防火阀机构 | 10 | 套 | SFD | 订制 | ||
4 | 信号线 | 85 | 米 | ZR-RVS2*1.5 | |||
5 | 电源线 | 85 | 米 | BV2*2.0 | |||
6 | 穿线管 | 105 | 米 | Φ20 | |||
7 | 辅材 | 1 | 项 | ||||
8 | 人工费 | 1 项 | 项 | ||||
一 | 小计 | ||||||
二 | 税费 | ||||||
三 | 总计 |
注:原防火阀和弃用风管拆除、铝扣板吊顶局部拆除和恢复以及设备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不单独列项报价,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最终报价应当包含全部费用。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3月6日
标签: 消防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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