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海城市腾鳌镇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2023-03-06 至 2023-03-10
撰写单位: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撰写人:黄晓宇



(海城市腾鳌镇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城市腾鳌镇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海城市腾鳌镇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0,000,000.00
最高限价(元):5.35
采购需求:

本项目由海城市人民政府授权海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招选特许经营者后,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支付转让价款,项目公司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完成融资交割;项目公司按法律法规选择原材料供应商、设备供应商、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并签订相应协议,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通过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回运营成本、融资成本及合理收益。由海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向财政局申请特许经营污水处理服务费,财政局根据实施机构出具的绩效考核结果将服务费支付给项目公司。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合作期30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相关约束: (1)与项目实施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独立投标人或分别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申请; (3)隶属同一集团下的子公司不得同时作为独立投标人或分别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按报名先后顺序,以先报名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并满足以下条件: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第3.1项至3.2项要求,且不超过2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6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3月1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府综合办公楼二楼东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采用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评审流程。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本项目为电子邮件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承诺书格式自拟,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
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发送的电子邮件正文中需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
(5)本项目接收备份文件电子邮箱: **********@qq.com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电子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
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会议和开启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磋商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暂定为30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参加开标会议,进入会议后把用户名修改为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网上开标直播,造成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参加网上开标会议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评标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评标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腾讯会议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表”。
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5、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会议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6.纸质保函应由任意快递公司送至指定的文件接收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及手机号;开标会议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直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提前下载并进行注册,参加投标会议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请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
辽宁政府采购网、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两个网站同时发布,如遇不一致的地方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为准。
预算金额:*****万元(其中:特许经营转让款为*****万元;技改投资为3000万元。)
最高限价: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上限为5.35元/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海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地址: 鞍山市海城市中街北路12号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兴海管理区老广济医院东 100 米原永强社区
联系方式: 0412-*******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邮储银行海城市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921*****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晓宇
电话: 041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特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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