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水镇卫生院周围防护挡土墙(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浅水镇卫生院周围防护挡土墙(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吴川市浅水镇卫生院周围防护挡土墙(一期)工程
批复文号 吴发改[2013]30号
批复单位 吴川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吴川市浅水镇卫生院
项目所在地区 湛江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吴川市浅水镇卫生院周围防护挡土墙(一期)工程

招标单位:吴川市浅水镇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湛江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工程规模:挡土墙总长 137.5m;园地铺装 231.5m2;绿化 780m2;花架 1座;工程预算总造价:*******.33 元。

工期:120日历天;

工程地点:吴川市浅水镇区康乐街19号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联 系 人:张生、 孙工

联系电话:138*****458134*****878

报名时间:2015年7月22日至2015年7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

报名地点:吴川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吴川市解放北路75号),投标人需交报名费1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300元(含 工程量清单光盘),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 2015年8月18日9:30分。

一、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获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或增项房屋建筑总承包叁级以上(含 叁 级)资质、且技术力量及经济实力雄厚、重合同守信用有良好信誉基础的企业,湛江市辖区外三级企业需取得湛江市行政主管部门入市批准;

(4)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的建造师(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暂不能跨省在我省注册,故不接受外省企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报名),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参加报名;无论何种原因,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开标会;

(6)根据《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注册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外省建筑业企业,必须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手续,信息备案手续须经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和科技教育科确认,才能在我市从事城乡规划编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活动。

(7)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的要求,投标的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可到吴川市人民检察院综合预防科或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证明,才具有报名投标资格(联系部门: 吴川市人民检察院综合预防科, 开具证明时间为星期二、四上午上班时间,联系电话:****-*******)。

(8)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9)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在开标时提供原件核对):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需要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5)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应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或提交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

(6)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7)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

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吴川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59—*******

  招标单位:吴川市浅水镇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湛江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布人 湛江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07-2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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