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林湾生态园汉金大道俞营坝水下修复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枣林湾生态园汉金大道俞营坝水下修复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 江苏枣林湾实业有限公司 的 枣林湾生态园汉金大道俞营坝水下修复工程 已经 仪征市枣林湾生态园管理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 扬州市星宇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枣林湾汉金大道
(2)工程规模:水下抛石加固、增设倒流坝、加高坝坡两侧翼墙及钢筋混凝土坝面修复等
(3)计划工期:暂定20天
(4)计划投资额:约40万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枣林湾生态园汉金大道俞营坝水下修复工程施工图纸中施工内容。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专业),并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6.请申请人于 2015年 7 月 25 日上午 9:00 ~11:30 时,下午2:30~5:0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扬州市星宇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同时报送资格预审材料进行资格预审。
7.报送资格预审材料时投标人应准备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按此顺序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各一份:(1)经办人本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企业资质证书;(5)安全生产许可证;(6)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7)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8)承诺书(省外企业另须提供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无在手工程证明);(9)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5年01月~2015年06月(近6个月)投标人为经办人、注册建造师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10)提交投标单位所在地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出具的截止本公告发布时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11)投标保证金收据。
8.资格预审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伍 仟元,要求在资格预审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名称:扬州市星宇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仪征市城东分理处;账号:****************1248。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电子汇票或电汇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9. 评标细则: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按照本规则确认为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
10、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 7 月 21 日至2015年 7 月 25 日。
1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仪征市解放东路222号-2
联系人: 尤佳
电 话: ****-********
传 真:****-********
电子信箱: yzyoujia1985@sina.com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编制人(签名)
2015年 7 月 20 日
承 诺 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 项目的投标,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和要求,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拟任项目负责人 无任何在建工程项目。本公司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投标,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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