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队物资供应商征集、年检招标公告

总队物资供应商征集、年检招标公告

武警广西总队物资采购供应商征集、年检公告
访问次数: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15-07-21

武警广西总队物资采购供应商征集、年检公告
根据《军队物资供应商库管理办法》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充实我总队物资采购供应商库,营造公开公平、依法竞争、诚信合作的采购环境,定于2015年7月10日至8月21日,面向国内公开征集总队物资采购供应商,并对已入库供应商进行年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供应商资格登记范围为能够提供以下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文化装备(电源放映、广播音响、多媒体、体育、文娱、野战文化等装备)、后勤装备(军需、卫生、军械维修、车辆维修、油料、野营、仓库、后勤指挥自动化等装备)、一般办公用品(电器、办公、家俱等设备)、信息类产品(计算机、网络、存储、显控、通用软件等产品)、训练器材(通用、专业兵、电化教学、基地、模拟、网络等训练器材)、装备器材(反恐装备、通用装备器材)、军需物资(给养器材、被装物资)、卫生物资(医疗设备、战救医疗器材、战救药材、高原用药)、运输物资(车材、配件)、油料物资(油料、油材)、营房物资(锅炉、燃煤、电梯)、战备储备物资(军需、卫生、运输油料、野营)、轻工产品(家具生产、被装生产、金属制造、印刷、出版等)、机电产品(电视、空调、洗涤设备等)、原材料等。
二、征集条件
申请进入广西总队物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武警部队有关保密要求;
(三)能够为武警部队提供集中采购所需物资;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六)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合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结构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记录;
(七)参加本次入库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提供的物资符合国家、军队、武警部队、行业或者企业技术、安全、环保标准;
(九)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十)具有生产制造商出具的针对具体项目的合法授权书,特殊行业应当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许可)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要求;
(十一)承诺为军队物资采购提供应急保障;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间:此次供应商征集工作自即日起至2015年8月21日结束,而后每季度第一个月前十天受理供应商入库申请。
(二)申报地点:广西总队后勤部军需物资处(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时至16:30时)。
四、申报程序及所需材料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各类供应商,采取自愿的方式向广西总队后勤部军需物资处申请入库,申请入库时按以下程序提供相关文件和材料:
(一) 填写《武警广西总队物资供应商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电子表格在附件下载。
(二)提交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下列相关资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绿色封面,一式两份,附目录清单,作为本单位资质文件):
1、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5、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年度完税凭证;
6、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复印件;
7、质量管理认证书、特许经营许可证书、业务资质证书、主要产品销售代理证书、品牌授权代理证书复印件;
8、企业近三年年终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者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复印件;
9、企业简介(含企业所在地、机构设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经营业绩和售后服务体系及承诺等)及经营的主要产品目录。
从事产品代理销售的经销商,应是产品生产企业区域总代理或省一级代理。生产多种产品的集团企业,应由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下属公司申请注册。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进入供应商库的,其主要供应商应出具上述资料和有关各方签署的联合协议证明文件。单位推荐的需提供所在单位的签署意见或推荐单位意见。
以上相关资料的原件在初审后退回。
(三)办理入库手续。对符合广西总队入库供应商标准的供应商,在经过物资采购机构初审、物资采购业务管理部门复审和总队后勤部批准后,签订入库协议,正式纳入广西总队物资供应商库管理。
此征集、审核、注册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年检。广西总队物资采购供应商资质,实行年检制度。已入库供应商请于7月28日前提供下列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含原件电子图片);
2.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
3.企业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
年检以资料复审为主,对年检合格的供应商总队加盖审验合格章。逾期未参加年检或者年检不合格供应商,未达到各类供应商级别下限要求的供应商,从广西总队物资供应商库中清除。
  五、报送方式
资质材料可采用纸质或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
1.邮寄方式:纸质材料邮寄至广西南宁市南站大道3号武警总队物资采购中心周助理收(邮编530031)。纸张规格采用A4纸,按公告要求和所列出的资质材料顺序装订,每页材料加盖单位公盖。
2.电子邮件方式:资质材料电子版(每页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采用rar或者zip格式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 158*****088@163.com">158*****088@163.com ;邮件标题和文件名称设定为供应商的名称,电子邮件发送后请与联系人确定。联系人:周助理,电话:0771-*******
  六、相关说明
1.本公告仅为征集供应商入库注册信息,非采购邀请。
2.供应商自行承担报名及递交材料所需费用。
3.供应商应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征集方将按军队物资采购规定审核相关材料,并根据需要核对资质材料原件。
  4.资质合格的供应商由征集方再行通知入库审批事宜。
  5.供应商递交的资质材料复印件将不予退还。
  6.征集工作事宜由武警广西总队物资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武警广西总队物资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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