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青海黄河水电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2023~2026年交通运输
投标、青海黄河水电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2023~2026年交通运输
投标、青海黄河水电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2023~2026年交通运输服务
招标编号:GCJS-FY-[2023]第3号(总46号)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黄河水电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2023~2026年交通运输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1)青海黄河水电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羊曲水电站,距离省会西宁约232km。本次交通运输服务招标,涉及各类型车辆共计50台,其中商务车5辆(7座),越野车29辆,中巴车5辆(24座2辆,20座3辆),面包车3辆(10座),小车2辆(5座),皮卡3辆(5座),厢式货车3辆。基于分公司内部管理的实际需要,须配置专职项目负责人1名,驾驶员50名,合计51名交通运输服务人员。
(2)因公司经营管控、合规管理的现实需要,现需对工程建设分公司的车辆运输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旨在使招标人车辆运输服务实现集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达成公司工程建设、合规管理的提升要求,与此同时,也为招标人的车辆运输服务需求提供充分保障,进而为招标人的工程建设、后勤保障等方面提供一个可持续的、良好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氛围。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青海黄河水电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2023~2026年交通运输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委托人交通运输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内容:
(1)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现行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礼貌行车,恪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2)承担委托人各型车辆的日常安全驾驶及检查、维护和清洁工作;
(3)承担委托人生产、生活、公务等用车的安全驾驶服务;
(4)承担委托人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的车辆值班及安全用车服务;
(5)负责并承担派驻到委托人处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
(6)负责并承担派驻到委托人处驾驶人员的基本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理赔金额不少于150万元/人·年)、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驾驶证的年审、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等;
(7)负责交通事故的处理并配合相关各方办理善后事宜;
(8)其他与驾驶服务相关的事项(在合同洽谈时,可就相关事项与委托人进行具体协商)。
1.2.3项目服务地点、服务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2.3.1项目服务地点:
本次交通运输服务其服务地点为常驻服务地点。常驻服务地点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羊曲水电站。
1.2.3.2项目服务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36个月(2023年6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但受托人须在每个年度合同结束前2个月,接受委托人的年度履约评价和考核,评价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当评价和考核不合格时,委托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下一年度以及其后年度合同的签订,已约定的服务期限三年亦自行终止,且委托人的该终止行为不能被视为违约、不接受任何索赔诉求。
年度合同期限为: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1.2.4委托人为受托人可提供的便利
提供办公室2间,配办公桌椅、茶几、文件柜、沙发;提供1间休息室,配桌子、椅子;驾驶人住房根据实际人数,按照两人一间考虑,每间房配2张床、1套桌椅及其他生活设施;驾驶员可在职工食堂用餐,但费用须自理。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车辆管理服务企业(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须载明有车辆管理服务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驾驶人员资格及委托人对配置人员数量的要求
需配专职项目负责人1名(须持有C1及以上驾照),驾驶员50名,合计51名。其中:持有A1驾照的驾驶员8名,持有C1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42名。驾驶员要身体健康,均为男性驾驶员,年龄在23~55之间周岁,从事机动车驾龄在5年及以上。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向至少3个派驻单位(工矿企业/商贮企业/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并承担过交通运输服务方面的合同业绩,且每份合同业绩投入驾驶人员数量不少于10人(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反映出合同首页、合同签字页、主要工作内容、投入驾驶人员数量等内容)。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8日8:30~11:30,14:30~17:30
1.7.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3月27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1.9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联系人:彭工
电话:158*****687
邮箱:zhjtzb@126.com
标签: 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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