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播车招标公告
导播车招标公告
采购品目: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受天津市武清区新闻中心委托,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武清区新闻中心导播车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新闻中心导播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WQCG2015-250
二、项目内容
6+2讯道高清电视导播车一部。
经区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投标,同时也接受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详细配置清单,该清单在投标人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后保存,并作为验收的依据。清单内容应包括详细配置,并与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一致。(技术要求见附件—导播车配置表)
注:6+2讯道高清电视导播车为可远离新闻中心进行现场节目录像、编辑并可以及时向新闻中心传送所录制节目进行现场转播的一整套车载系统。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注册资金在2000万以上。(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2部6讯道以上组装案例(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音视频专家委员会核发的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经销商品牌签约有效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有关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7月21日至2015年7月27日,每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需携带以下资料购买。
除需要携带上述第三款“供应商资质要求”所规定的五项内容外,还需携带:
营业执照(包括所选车改厂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所在地或采购人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资格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及其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等相关文件的原件。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答疑、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答疑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30日上午9:00 天津市武清区新闻中心七楼会议室。
(二)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11日上午9:00至9:30。
(三)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武清区财政局后会议室)。
(四)开标时间:2015年8月11日9:30。
(五)开标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武清区财政局后会议室)。
六、中标供应商须知
中标供应商须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中标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张奇星
(二)联系电话: ***-********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新闻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泉发路16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张奇星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
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东道12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
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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