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拉哈提防洪工程(65+062~69+202段)招标公告
喀拉哈提防洪工程(65+062~69+202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叶尔羌河泽普县喀拉哈提防洪工程(65+062~69+202 段)已批准立项,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7:3,招标人为喀什地区泽普县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执行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泽普县阿依库勒乡叶尔羌河右岸,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喀拉哈提防洪堤4.14km 。
2.2本次招标施工划分为四个标段,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分标情况如下:
施工第一标段:新建防洪堤1.0km(桩号65+062~66+062)
施工第二标段:新建防洪堤1.0km(桩号66+062~67+062)
施工第三标段:新建防洪堤1.0km(桩号67+062~68+062)
施工第四标段:新建防洪堤1.14km(桩号68+062~69+202)
监理标段:负责本工程建设期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2.3计划工期: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总工期91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持有新疆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监理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持有新疆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7月31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8日11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喀什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泽普县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执行办公室
联系人: 廖志来 联系电话:158*****676
招标代理机构: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联 系 人: 陆 冰 雪 联系电话:187*****666
传 真: ****-*******
招标监督机构:喀什地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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