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2023年盘锦辽河湿地保护备电集成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2023年盘锦辽河湿地保护备电集成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2023年盘锦辽河湿地保护备电集成项目(项目编号:07-07-04H-2023-D-D*****),采购人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风光互补供电气象监测站、风光互补供电土壤监测站、风光互补供电水质监测站、风光互补供电系统300W及太阳能浮标等设备(包含安装、调测服务)。预算金额为******.91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13%。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订单约定的物资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到货后15日内应完成合同内设备安装调测。
实施地点:辽宁省盘锦市。
服务标准:本项目要求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相关规范要求。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盘锦长实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与山东永川科技有限公司洽谈该项目过程中,山东永川科技有限公司明确指定由盘锦长实通信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设备供货,并且出具指定函。
满足中国铁塔总部《关于印发两翼业务采购支撑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国铁塔〔2022〕15号)文件“在成交通知、投标文件或合同中已明确供应来源、规格型号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第5款,“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bdebid.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 2023年03月07日至 2023年03月09日,共3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琦莹
电话:188*****638
电子邮箱: liqiying1.gcmc.gd@chinaccs.cn
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06日
标签: 湿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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