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郫都区水务局郫县罗家桥电站清产核资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评选邀请公告
成都市郫都区水务局郫县罗家桥电站清产核资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评选邀请公告
第一部分
成都市郫都区水务局郫县罗家桥电站清产核资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评选邀请公告
成都市郫都区水务局拟对郫县罗家桥电站清产核资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进行评选,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申请人参加评选。
一、项目名称:郫县罗家桥电站清产核资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二、项目简介:本项目为1个包,为对郫县罗家桥联办电站清产核资全过程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申请人参加本次评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评选项目前三年内没有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本次评选活动不接受申请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四、不得参加本项目评选的申请人
(一)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评选项目。
为业主单位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评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评选文件中规定的申请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二)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国家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评选项目的情形。
五、评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评选文件自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9日9:00-17:00(北京时间)。
六、申请人邀请方式
本次评选邀请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获取。
七、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在开标后进行审查。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中按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无效、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中选资格被取消。
八、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评选开始时间:2023年3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九、递交申请文件地点:
评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成都市郫都区水务局218会议室(望丛中路998号)。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申请文件恕不接收。本次评选不接收邮寄的申请文件。
十、评选地点:成都市郫都区水务局218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评选人:成都市郫都区水务局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望丛中路998号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28-********
第二部分 评选须知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对郫县罗家桥联办电站清产核资全过程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最高限价: 5.1万元
(三)服务期/供货期:自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郫县罗家桥联办电站清产核资实施完毕。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律师事务所需提供真实客观且合法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法律意见书。
(五)商务要求:
1.无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评选人向中选申请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中选申请人出具正式法律意见书且审核通过后支付同总价款的70%。
二、评审原则及申请须知
(一)评审原则
1.评选专家组将对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见下表),只有通过了审查的评选申请单位才能进入技术部分的评审。
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标准
序号 | 审 查 内容 | 通过标准 |
1 |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有效 |
2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 | 格式自拟,加盖申请人公章 |
3 | 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评选项目前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 格式自拟,加盖申请人公章 |
4 | 申请函签字盖章情况 | 有效 |
5 | 申请报价 | 不高于预算控制价 |
6 | 递交截止之日前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 | 加盖申请人公章 |
注:本表所列所有评审项目均符合要求的则“通过”,有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则“不通过”。 |
(二)评选申请须知
1.评选申请保证金:无。
2.评选人不支付申请人在评选申请过程中的任何费用。
3.评选申请报价:
申请人的评选申请报价,应是完成本评选文件及约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除非中选人与评选人签订的合同中另有规定,申请人在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风险、保险等所有费用。
(三)评选申请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志
1.评选申请文件须装订成册。
2.申请人应将所有评选申请文件进行密封,并在密封外层加盖企业公章。
3.评选申请文件递交时密封外层应标(注)明:
4.如因申请人迟交评选申请文件;或因密封不严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评选人概不负责。
(四)关于项目质疑
对评选文件的质疑,供应商须在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4:00前,以书面质疑函递交;对评选过程、评选结果的质疑,应在项目评选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相关证明材料;提出质疑的日期。
(五)项目评选结果公示: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合同授予
1.评选人对中选的申请人发出通知,申请人在接到通知10个工作日内与评选人签订合同。
2.评选人若查实中选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仍然可以废除中选资格:
(1)中选人拒绝修改、完善中选方案;
(2)弄虚作假或与其他申请人串通骗取中选;
(3)在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评选申请文件;
(4)因中选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与评选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明显损害评选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情形。
第三部分 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审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10% | 1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评选文件要求且评选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选报价得分=(评选基准价/评选报价)×10 | |
2 | 履约 能力 | 25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证且执业5年(含5年)以上得5分。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证且执业3年(含3年)以上得5分。 (3)项目组成员:每配备1名成员具有律师执业证且执业1年(含1年)以上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注:以上人员不得重复,提供证明材料中包括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 拟派人员不得重复,提供证明材料中包括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
3 | 履约经验 | 25分 | 近三年(按签订合同时间)以来具有1个类似业绩得5分,每增加一个加5分,本项最多得25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 |
4 | 服务 方案 | 40分 | 申请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专项服务工作方案; 2、质量管理及控制措施 ; 3、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4、服务人员配置及安排; 5、重点、难点分析 阐述全面配置合理最大限度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0分;每缺少一项扣8分,有缺陷一项扣4分,扣完为止。 |
标签: 清产核资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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