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临平国际未来产居生态城综合开发项目总承包经理部
物资采购
(混凝土预制桩)
招标编号: 2023-5-临平-05(管桩)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临平国际未来产居生态城综合开发项目总承包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 混凝土预制桩 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组织单位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招标人为临平国际未来产居生态城综合开发项目总承包经理部。
2.1 项目概况:项目实施面积约417.20公顷,包括临平国际未来产居生态城核心区块约342.25公顷(四至:东至新颜路、西至禾丰港河及天荷路与汀州路连线、南至星光街、北至临平大道),章家河区块约63.33公顷(四至:东至万年路、西至禾丰港河、南至五洲路、北至余庆桥港),TOD商住区块约11.62公顷(四至:东至荷禹路、西至顺意路、南至绿洲路、北至五洲路)以及相关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区域。其中,项目改造范围为1343亩(约89.55公顷)
2.2招标内容:工程量所需用的混凝土预制桩。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贸易商,贸易商须获得相应厂家的授权。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投标产品制造商认证证书,排污许可证、卫生安全性试验报告等证书。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必须有三体系认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7)投标人需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的供应商。
(8)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将列入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
(9)中标人须接受以中交三公局授权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名义签订物资购销合同。
(10)厂家、贸易商资格审查,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性,对本工程投标文件所提供资料全部属实,否则招标方有权取消投标人资格。
4.1投标人于 2023 年 03 月 05 日 11:30 至 2023 年 03 月 15 日11:30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RMB500 元/标(大写:伍佰元整),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3 年03月15日11:30时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3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标书费”。(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汇款时间、汇款方式、汇款金额、汇款单位、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标书款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账户)。
公 司 名 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芳星园支行
4.4不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114.255.239.58/PMS)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03月27日11:30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3月27日11:30时止, 2023年03月27日11:30时开标。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 2023年03月 27 日11:3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5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临平国际未来产居生态城综合开发项目总承包经理部混凝土预制桩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账户)
公 司 名 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芳星园支行
方便及时对账:转账时间请避开月底时间段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 ://empm.ccccltd.cn)进行。
招标组织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
招 标 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临平国际未来产居生态城综合开发项目总承包经理部
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鑫桥中路3号院3号楼3层
项目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红丰路516号
支付为无息支付。双方每期结算完毕后,当乙方供货金额超过合同额70%或者供货周期时间超过三个月,从第四个月开始办理支付,甲方支付乙方已结算货款的80%,桩基检测完合格后付至已结算货款的97%;双方每期结算完毕后,经甲方公司结算中心及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进行银行转账支付或者银行承兑(6个月期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中企云信等电子承兑方式,承兑金额100万元起)支付,甲方不贴息。若双方存在争议,可延期支付货款,延期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保修(质)金,双方在办理完结算后六个月保修(质)期届满,乙方产品未出现质量缺陷,甲方从第一期结算开始陆续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以此类推。供货时间为通知中标后30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