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湖南省长沙市第四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公告

1、长沙市第四医院对以下产品及服务进行院内公开竞争性谈判,欢迎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

2、招标内容、数量、开标时间:
项目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拟开标时间


排痰仪

血液灌流机


1

1
2015年8月7日

14时30分

3、项目公告时间:开标前提交投标文件有效。

4、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在公告时间(节假日除外)8:30-11:30至15:00-17:00从长沙市第四医院采购中心咨询进一步的信息。

5、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携带本公司资质证明和代理产品授权书,到长沙市第四医院采购中心和监审科初审资质。

6、凭财务科缴费(100元)发票到采购中心领取一份招标参数要求,开标时间如有变动,临时通知。

7、填写《报名表》发送QQ********6邮箱。

长沙市第四医院院内招标项目报名表

招标项目:

投标单位
制造商
规格型号
联系人
电话






8、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㈠、⑴投标函;⑵投标一览表;⑶投标分项报价表;⑷货物说明一览表;⑸产品说明及配置;⑹技术规格偏离表;⑺投标人资质说明;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⑼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委托书;⑽制造厂家的资质说明;⑾代理商的资质说明;⑿制造商授权书;⒀投标人相关资质证明;⒁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计划(不得低于制造商的服务保障条款);⒂用户名单及合同;⒃制造商相关资质及彩页。

㈡、货物投标报价包括:ⅰ所投设备本身的价格;ⅱ保证其设备正常运行的辅助设备、备品、配件的价格;ⅲ设备到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检测验收费、保险费、商检费、港杂费、税费、培训费、技术服务费、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及进口环节所有相关费用。

㈢、采购人不再增加其他任何额外费用。投标报价单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㈣、投标人应明确对供货期要求的响应或拒绝,如拒绝,应说明情况并明确具体供货时间。

㈤、投标文件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标明正副本字样)。

9、投标人要求:

⑴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有固定营业场所;⑵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企业许可证;⑶投标人所投设备如不是自己生产,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唯一的被制造商授权的有效授权证明;⑷所投型号医疗器械设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所投设备为进口产品须提供美国FDA(或欧洲CE)认证;⑸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⑹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⑻★投标人偕同产品技术人员一起参与投标。

10、评标办法及原则

①、谈判小组:由医院招标评委组成。

②、谈判程序及评判原则:

ⅰ公开唱标;

ⅱ投标人抽签决定顺序;

ⅲ按抽签先后顺序听取各投标人的产品介绍;专家提问;

ⅳ竞争性谈判,包括售后服务、优惠内容、价格(不超过3此报价)等(不公开);

ⅴ谈判小组根据投标单位资质资信和品牌、销售业绩、产品质量、投标最后价格和售后服务承诺等因素综合评价。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不承诺最低投标价中标)。最后投票确定中标者。结果报医院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ⅵ招标全过程接受院纪委、院监审监督。

11、签订合同:招标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中标人接中标通知后7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逾期不签订合同的,我院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列入不良名单,另定中标者。

12、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

2、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13、货物质资、检测

①、中标供应商交货时必须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书。

★②、中标供应商在货物运行验收前,负责办理该产品所有长沙市政府部门准入使用证件、检测手续,交付招标方,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14、付款方式:设备正常运行30个工作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开出发票。甲方财务部门依据审批付款程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设备验收运行一年后,符合售后服务要求,支付余款10%质保金。如若验收不合格,经调试、换件、换机后30个工作日仍未达合格者,甲方有权终止本次合同内容,所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5、开标地点:长沙市第四医院行政办公楼三楼(东头)会议室

详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路70号

联系科室:长沙市第四医院采购中心

邮编:410006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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