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融媒体中心主持人(嘉宾)形象设计服务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融媒体中心主持人(嘉宾)形象设计服务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济局-融媒体中心现就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融媒体中心主持人(嘉宾)形象设计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2.1.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融媒体中心各类节目和活动所需的主持人和嘉宾个人形象设计,包括:化妆造型服务、嘉宾和主持人服装租赁、跟妆。
2.2.合作期内供应商应提供及时、高效、优质的服务。
2.3.供应商要有规范的管理机制,合作项目,要固定专人进行联络,保证随时保持通讯联络,及时处理状况。
2.4.需满足融媒体中心节目主持人、部分出镜记者、特邀嘉宾的日常化妆造型需求,一般至少提前一天预约时间。特殊情况应能保证化妆造型师在最快的时间内赶到中心。
2.5.化妆造型师应持有上岗资格证、健康证方可从事该工作。
2.6.化妆造型师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与栏目制片人、主持人的沟通能力,服从融媒体中心管理,遵守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化妆造型师应热爱本职工作,热情、用心服务好每一位主持人、出镜记者及嘉宾。
2.7.造型师除了要熟练运用影视面部化妆、发型设计、晚会整体造型、跟妆技巧等专业技能外,还要了解美术素描等相关知识门类,熟悉融媒体中心各档栏目的特点和定位,并依据节目个性主持人自身条件设计造型。
2.8.了解电视制作规律,懂得化妆造型与摄像机、灯光环境的配合关系。善于学习国内外影视化妆造型新技术,了解最新造型潮流,并依据融媒体中心节目的实际情况应用于自己的工作中。
2.9.使用彩妆均为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化妆工具、毛巾等定期消毒、更新,必须通过正规渠道采购。
2.10.投标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3.2.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需包含与“个人形象设计”或“专业设计服务”相关内容。
3.3.投标人须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4.本次采购不接受有国铁集团公布的不良供应商行为的单位、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问题通报、供应不良行为被限制使用或处于处罚期的单位参加参与。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得分包转包。
3.6.投标人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内容有提供虚假资料和实质性方面失实时,采购人有权在实施过程中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
3.8.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3.9.对供应商信用资格要求有以下四种:
(1)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提供网页截图。
(2)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网页截图。
(3)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提供网页截图。
(4)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网页截图。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s://cg.*****.cn)。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4.2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3月06日15时40分至2023年03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请登录后查询购买;报名成
功后,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缴费须知:
(1)购买采购文件可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汇款时应备注项目名称、编号、标包号等)。缴纳后不予退还。
(2)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录入标书费缴纳凭证,由平台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
4.3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具体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请联系采购人。
4.4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4.5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6供应商可登陆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7日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须知:
询价线上项目,供应商需使用国铁采购平台报价(流程:参与的项目>选择项目>报名>我要报价),CA加密。
5.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3年03月17日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济南市天桥区站前路2号融媒体中心三楼会议室。届时请报价人授权代表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济局-融媒体中心
详细地址: 济南市天桥区站前路2号融媒体中心三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
电 话: 138*****789
传 真:
采购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 融媒体中心招标
电 话: 139*****040
传 真:
邮 箱: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开户:
银行行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济局-融媒体中心-综合部
日期: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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