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贷款逾期追偿法律服务项目

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贷款逾期追偿法律服务项目

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贷款逾期追偿法律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贷款逾期追偿法律服务项目已由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资金来自已落实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

2.2 采购内容及规模:见招标人要求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完全结束

2.4 最高投标限价:250万元

2.5服务标准和要求:见招标人要求

2.6项目预算:估算金额250万元。

2.7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编号为GHZY-2023-FW012的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资质要求:

R在中国司法行政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执业许可的律师事务所。

3.3 财务要求:2020年至2023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年(2019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日期晚于2019 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文件声明或证明,说明近5 年(2018 1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合同履行过程中无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发生的;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近年相关信誉信息:包括(1)基础信息(2)行政处罚信息(3)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4)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页面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招标项目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如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将被拒绝。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失信分值不应大于等于8分,否则将被拒绝(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质量、安全或其他方面的要求:/

3.5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

R注册专职执业律师

3.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参与人员需具备注册专职执业律师证书

3.7其他要求: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8联合体要求: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0709时至20230313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EF%BC%89%EF%BC%9B">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特别提示: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必须及时办理并获取用于制作、投标所需的“中国石油招投标优蓝U-key”。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须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的电子版(均加盖公章的影印件)发到ghzu_2023@163.com 。

③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文件按标段售价为¥1500.00元,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报名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3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4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5只有完成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视为具有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032109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人民币贰万 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缴费方式》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截止后未完成递交的,是投标人自己承担的风险。)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机构:规划总院招标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志新西路3号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 叶哲涵

联系人:徐凤 石川

电话: ********

电话: 010-******** 156*****31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yezhehan@cnpc.com.cn

电子邮件:ghzu_2023@163.com

网 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号:

20233

,葫芦岛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贷款逾期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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