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2023年开停工工艺处理废气回收及电脱盐机械清洗技术服务
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2023年开停工工艺处理废气回收及电脱盐机械清洗技术服务
招标编号:ZY23-XJW54-FW003-00
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023年开停工工艺处理废气回收及电脱盐机械清洗技术服务。主要内容是针对炼油厂2023年开停工期间装置工艺处理时废气回收以及电脱盐机械清洗,包括炼油厂34套生产装置停工过程VOC治理和7套电脱盐罐的机械清洗工作,实现工艺处理废气合格排放,电脱盐罐污油,污泥、污水合格排放并保证电脱盐罐内部检查干净、无油污、无积水及其它杂物,能达到检修动火的条件。
2.2招标范围:
服务标准:依据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禁止向大气直排任何含VOCs有机废气的要求进行,并验收合格。
VOCS治理结束后,设备和管线中感官无臭味,具备机械清洗条件;设备管道中气体采样硫化氢含量≯5mg/m³、氨含量≯20mg/m³。
治理过程中不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对作业人员和现场环境无不利影响。电脱盐机械清洗和开停工期间废气、异味治理撬装设施应密闭,设施运行时现场应确保无异味,设施及周边土壤、大气、噪声等环境无污染,符合规范要求。
VOCS治理所使用的药剂对设备和管线不产生腐蚀,且符合HG/T2387-2007《工业设备化学清洗质量标准》、GB/T *****-2010《工业设备化学清洗质量验收规范》、GB/T *****-2010《工业设备化学清洗中金属腐蚀率测试方法》、GB/T *****-2010《工业设备化学清洗中除垢率测试方法》的要求;若标准有更新,则以最新标准执行。
清洗作业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不能延时,满足装置要求。
VOCS治理废液排放指标贡献值满足乌石化工业污水排放要求,不对后续污水处理系统造成冲击,不产生二次污染,不损害活性菌。废水排放前需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排放。如废液排放不满足乌石化污水管控的指标要求,则废液应集中回收由厂家自行处置。
乙方提供的VOCS治理剂质量指标满足检修期间安全环保排水指标要求;
系统除味期间乙方治理设施出口2米处环境大气采样分析VOCD浓度≤120mg/m³(体积),执行标准:《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996.由甲方负责气体采样分析,气体中氨、VOCS含量采用甲方在用分析方法,乙方认可甲方分析方法。开停工期间废气、异味治理撬装设施进出口按要求设置DN80采样口,设施运行时,应参照油气回收采样要求,在进出口采样口取样,排放废气符合NMHC去除率≥97%,排放口浓度≤120mg/m³的要求,执行标准:《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且应满足撬装设施边界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的限值的要求,具体内容见《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要求附录A.1,A.2中要求。
电脱盐清洗前须编制有效的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用于指导施工的技术性文件。
电脱盐清洗采用封闭式机械清洗方式清洗。清洗完成后电脱盐罐内部检查干净、无油污、无积水及其它杂物,能达到检修动火的条件。清出的油泥脱水后无明显自由水和粘性油状物,呈干塑状易于运输,物料的含水率小于5%。乙方负责清理油泥,并将油泥装入外委单位拉运油泥的专用箱内,清油泥时,现场应搭设危废物收集棚(足够容纳油泥收集箱且便于叉车进出),地面应敷设防护措施,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清出油泥如需现场暂存必须装袋,袋子必须有内膜防止渗漏,袋口捆扎必须用绳子,不得用铁丝,防止扎破袋子,再装入指定的油泥箱子中,保证现场面貌符合环保要求。
电脱盐清洗完成后,清洗需要的临时设施完全拆除,电脱盐罐所有设施恢复原貌。作业现场清扫干净、场地平整、环境整洁。,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至2023年大检修结束、开工转正常之日止
服务地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炼油厂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投标人应兼具以下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允许现场施工部分分包;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服务方进入现场服务的人员需至少1年所属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
3.1.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类安全生产许可证,乙方必须有在化工企业施工的资质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现场施工作业。
3.1.2投标人需提供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颁发的A级工业设备化学清洗单位资质或锅炉化学清洗A级资质。
3.1.4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相应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5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符合中国石油安委(2019)4号文件中的培训要求。(关键岗位人员是指从事工程建设的承包商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全国企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招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2、业绩要求
3.2.1近三年(2019年至今)在炼化企业有三项不低于600万吨/年蒸馏装置电脱盐机械清洗和污泥减量业绩。
3.2.2近三年(2019年至今)在炼化企业有不低于3套氨系统VOC治理业绩。
3.2.3近三年(2019年至今)在炼化企业有不低于3套储罐类VOC治理业绩。
说明:应用业绩需提供使用总结报告(总结报告需注明装置加工能力、使用时间及使用效果等相关数据,并附用户清单、联系方式);上述每家相应的业绩凭证包括供货合同(或网上订单截图)和发票。(投标书中需提供复印件,需携带原件在评标过程中备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6日18:00:00至2023年3月13 日10:00:00(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②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商需切换至《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缴费,其登陆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具体流程及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操作手册V1.1》。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请投标人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4.4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4.5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7开标之后,招标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标书费电子发票。
4.8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电话:**********-3-6)。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须及时办妥U-Key,具体办理流程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查看投标人操作手册。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3月17日 9时5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拾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必须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钱包余额中的相应费用支付到本招标项目对应的投标标段中。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同时推送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石化公司
联 系 人:张志勇
电 话:099*****309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
地 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老办公楼
邮 编:******
联 系 人: 杜轶程星
电 话: 0991-690*****991-*******
电子邮件: ********@qq.com;">********@qq.com;duyws@petrochina.com.cn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行号:313*****0019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171*********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0459-*******
8.其它8.1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工作时间上午0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50(北京时间)。
8.2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8.3招标机构将通过“中油新投”微信公众号推送招投标相关政策信息,欢迎投标人关注和使用。
敬请关注“中油新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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