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采购公告
新沂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采购公告
新沂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JSZC-******-XYZX-G2023-0002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27日北京时间9: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XYZX-G2023-0002
项目名称:新沂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预算金额:0元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采购需求:根据《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21〕4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苏农险〔2021〕5号)和《关于做好徐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徐农保〔2021〕4号)文件的有关精神,依法依规开展遴选工作。
(二)服务内容
1、江苏省全部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不包括保险机构自营的商业性险种。
2、服务区域。遴选4家保险承保机构,按照以下划分区域依法独立开展承保活动:
区域 | 承保区域 | 中标人 |
第一区域 | 时集镇、高流镇、阿湖镇、新店镇、瓦窑镇、双塘镇、马陵山镇 | 第一中标人 |
第二区域 | 草桥镇、窑湾镇、棋盘镇、唐店街道、新安街道 | 第二中标人 |
第三区域 | 邵店镇、合沟镇、墨河街道 | 第三中标人 |
第四区域 | 港头镇、钟吾街道、北沟街道 | 第四中标人 |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起保日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 年 3月4日9:00至 2023 年3月27日9:30(北京时间)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5、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3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线上开标时间: 2023年3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 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czj. xz. gov.cn/Home/HomeIndex) -业务工作- 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新沂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0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 称: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
地 ? 址:新沂市钟吾南路17号城投大厦4楼 ?
联系方式: 0516-******** ? ? ? ? ?
项目联系人:沈苗苗
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 3月4日
标签: 农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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