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港口设备维修材料备品备件合格供应商预选名录、2023年港口设备维修服务供应商预选名录招标文件
2023年港口设备维修材料备品备件合格供应商预选名录、2023年港口设备维修服务供应商预选名录招标文件
招标人 | : | 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 | 盐城宏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二〇二三年二月
目 录
一、招标条件
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港口设备维修材料备品备件合格供应商预选名录、2023年港口设备维修服务供应商预选名录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共分为A、B两部分。
A部分:维修材料备品备件。招标范围:为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港口设备维修材料备品备件提供采购、运输、验收、售后服务等服务工作,共分为20 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内容 |
1 | BPBJ-1 | 钢丝绳 | 钢丝绳分20个直径规格,各规格种类如下: Φ10、Φ14、Φ17.5、Φ18、Φ18.5、Φ19.5、Φ20、Φ21.5、Φ22、Φ24、Φ26、Φ28、Φ30、Φ31.5、Φ32、Φ32.5、Φ33、Φ36、Φ40、Φ48 |
2 | BPBJ-2 | 变频器 | 安川(G7、H1000、A1000、J1000、GA700、V1000、U1000、YS1000、FSDrive-LV1HS) AB(PowerFlex4、SMC-Flex、PowerFlex400、PowerFlex40、PowerFlex70、PowerFlex6000、PowerFlex7000、PowerFlex750/753) ABB (ACS510、ACS580、ACS800、ACS880、DCS550、DCS880) 富士(FRENIC-Lift、FRENIC-Multi、FRENIC-E11S、5000G11、FVR-E9S、FRN45G11S、FRN500VG7S、FRN250VG7S、FRN3.7G11S、RHC630B) 港迪(HF300-L、HF200、HF500、HF610、HF620、HF630-L、HF650、HF659) 施耐德(ATV71HU75N4Z、Altistart 48) 软启动器 (施耐德ATS48C、ATS22C, 正泰NJR2-132D, ABB PSTB370) |
3 | BPBJ-3 | 电控原件 | 漏电保护器、电磁阀、电缆配件、主控板、电源板、驱动板、电源模块、CPU模块、输入模块、输出模块、传感器、断路器、互感器、继电器、接触器、编码器、变频器、推动器、按钮开关、控制开关、主令开关、接近开关、空气开关、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线圈、超速开关、通讯模块、以太网模块、高速计数模块、PLC底板、熔断器、断路器、高压真空开关、总线耦合器、光电转换模块、网卡模块、PLC电池、DP插头、气室气压传感器、导电滑环、失速传感器、堵料传感器、阻旋料位器 |
4 | BPBJ-4 | 电气配件 | 新式启动马达、风扇、发电机皮带、变频制动电机、变速箱电脑板、测速滚筒、测速装置、电机、吊具电路板、调速阀、风机、节温器、冷凝器风扇、前雨刮电机、前雨刮杆片、前雨刮马达、手柄、手柄按钮、自愈式分相电力电容器、发动机转速传感器、电机制动器、阀门气动执行器、绝缘子、地磅称重仪表、光纤旋转传输器、高压电缆附件、风速仪、地磅传感器、浪涌保护器 |
5 | BPBJ-5 | 轮胎 | 三角:18.00-33、18.00-25、16.00-25、14.00-24、12.00-24、12.00-20、6.50-10。 朝阳:SA37、 RP18、RP26、SA07 装载机轮胎29R22.5 叉车轮胎28*9-15、8.25-15、6.50-10、12.00R20、12.00R24、1400-24 |
6 | BPBJ-6 | 工索具 | 吊带:扁吊带、丙纶吊带、环型柔性吊带、环形吊带、柔性吊带、圆形吊带 吊钩:高强度环眼吊钩、纸浆钩 防转套:防转套、双转防转套 卸扣:高强度U型卸扣、高强度卸扣、C型快速卸扣 卡口:钢绳千斤扣、钢丝绳夹头、蝴蝶扣、开口销 起重链:高强度链条、合金钢链条、转脖钩+环、组合吊链 聚氨酯耐磨刮片 |
7 | BPBJ-7 | 输送带 | 耐磨输送带:EP-200 500*4(4.5+1.5)、EP-200 1200*5(4.5+1.5)、EP-200 1600*5(5+2)、EP-300 1600*5(6+3)、EP-300 1600*4(6+4.5) 阻燃耐寒钢网防撕裂钢丝绳芯输送带:ST-630 1600*(6+3+4)、ST-630 1600*(5+3+5)、ST-1000 1600*(8+4+6)、ST-1250 1200*(6+4.5+6)、 ST1250 1600*(6+4.5+6)、ST2500 1600*(8+7.2+6) 输送带阻燃耐磨EP200 1600×4(3+2)、1600×3(4.5+1.5)、1200×4(3+1.5)、1600×3(2.5+2)、1000×3(3+1.5) |
8 | BPBJ-8 | 托辊 | 槽型托辊:159*466、159*700、159*750、159*1200*306、159*540*306、159*600*306 缓冲托辊:108*380、108*465、159*465、159*600(50小头)、159*600(50小头)热包胶159*600*306大头、159*750、45*600、159*600 回程托辊:159*1400、159*1800*307轴Φ30mm长25mm、159*1800*307轴Φ35mm长55mm、 螺旋托辊:159*1400、159*133*1800*307 摩擦托辊:159*650 梳型托辊:159*1400、159*108*1800*307 上托辊Φ108×465mm,下托辊Φ108×1400mm,缓冲托辊Φ108×465mm,下托辊Φ108×1400mm,端部托辊Φ108×230mm,下托辊Φ108×1150mm,缓冲托辊Φ108×380mm,下托辊Φ133×1800mm |
9 | BPBJ-9 | 电缆 | 高压电缆:FS-YJV22-8.7/10KV-3*120、YJV22-20/30 3*50、TRATOS 3X25+3X16/3 10KV、 TRATOS 3*25+3*10 6/10KV、UGFP-6/10KV 3*35+3*16/3、UGFP 6/10KV 3*25+3*16/3、YJV-8.7/15KV-3*185、YJV-18/30KV-3*150、YJV22-18/24KV-3*95 低压电缆:YJV22-0.6/1 3*150+1*70、RVV3*95+1*50、YJV22-3*185+1*95、 YCW 400V 3*240+1*120、YCW 400V 3*95+1*35 阻燃控制电缆:ZR-KVVP7*1.5、ZR-KVVP10*1.5、ZR-KVVP5*1.5 数传电缆:PDX10M、ZR-DJVVRP2*2*1 吊具电缆、拖令电缆 地磅传感器连接线、成品网线、光纤 |
10 | BPBJ-10 | 油品 | 齿轮油、钢丝绳油、机油、锂基酯、液压油、车用尿素、防冻液、冷却液、特级复合锂基润滑脂、加德士自动变速箱油1888、空压机冷却液、雪佛龙高级多用途液压传动液1000THF |
11 | BPBJ-11 | 机械配件 | O型圈、变幅平衡阀、变换滤镜、变频电缆卷筒、变速箱滤芯、变速箱双联滤器、变速箱线束、齿轮式油泵、冲压阀、垫片、垫片隔套、吊具推力关节轴承、吊具旋锁、吊具转柄(端部)、吊具转柄(中部)、吊具转销衬套、惰皮带轮、发动机油底壳、方向机密封圈、方向桥轮毂内轴承、方向桥轮毂外轴承、方向桥锁片、滑轮、机油滤清器、驾驶座椅、脚踏变频变力制动器、拉杆、立柱与抓斗连接销套、门机防撞块、密封环、摩擦块、皮带张紧器、 气缸、燃油泵、三联件气源处理器、刹车泵、刹车蓄压器、刹车总成、上架推力关节轴承、上架旋锁、上架转柄 、增压器、支腿操纵阀、逆流阀一体、打滑检测装置、立式单级离心泵、支腿油缸、驾驶室座椅、力矩轮、司机室、万向节传动轴、轴承、链条、刮板、气水分离器,空压机油细分离器、空压机油过滤器、空压机空气滤芯、安全阀、压力表、泄爆片、畚斗、清仓机轨道,脉冲除尘布袋、气动闸门气缸、气动阀、液压站配件 |
12 | BPBJ-12 | 工具 | 冲击扳手、活动扳手、开口扳手、梅花扳手、内六角扳手、套筒扳手、锤子、锉刀、电钻、风炮、电镐、铲刀、割枪、黄油枪、剪刀、开口器、穿心起子、螺丝刀、钢丝钳、尖嘴钳、老虎钳、撬棒、丝锥、合金钻头、麻花钻、管子钳、焊把钳、铆钉枪、打磨机、电焊机、送丝机、切割机、绝缘测试仪、数字万用表、尖嘴钳、液压千斤顶、氧气表、乙炔表、手拉葫芦、压线钳、美工刀、钳形表、高压验电笔,地刀扳,绝缘手套、绝缘靴,接地线,令克棒、卡簧钳,内磨机,机械千斤顶,液压油管,黄油泵,电锤,电锤钻头,乙炔回火器 |
13 | BPBJ-13 | 辅料 | 刀板、花纹板、角钢、槽钢、白铁皮、镀锌板、中板、扁钢、扁铁、镀锌钢管、角铁,螺纹钢、方管、工字钢、钢格板 |
14 | BPBJ-14 | 五金电器 | 螺丝、LED投光灯、电线、膨胀螺丝、管卡、玻璃胶、电线、波纹管、空调插座、配电箱、螺丝、螺母、五孔插座、灯头、两脚插头、信号灯、户外型LED投光灯、护套线、镀锌螺栓、熔断丝、绝缘胶布、梅花弹性垫、焊条、陶瓷金卤灯、铜鼻子、电工胶带、开关导轨、PVC管、地插、开关面板 |
15 | BPBJ-15 | 叉车、装载机配件 | 电气系统零配件:电锁、小灯泡、保险片、预热继电器、防雾灯泡、大灯、闪光器、转向灯开关、大灯开关、喇叭、铜电瓶夹、液压表、电流表、转向灯、后尾灯、碳刷、发动机套、轴承、发动机转子、发电机内调节器、发电机支架、补充液、防雾灯泡; 液压系统零配件:升降油缸油封、倾斜油缸油封、转向油缸油封、流量控制阀; 变速箱零配件:供油泵、摩擦片、变速箱油封、变速箱滤芯、齿环、齿轮油、油环、液压滤芯、液压油管、变速箱AB环、变速箱离合片、离合隔板、液压活塞 刹车系统零配件:刹车总泵、分泵、刹车油、轮网螺丝、压力轴承、滚针轴承、刹车片、手刹线、离合器线、立柱、半轴油封、齿轮油、方向机、刹车助力器 发动机零配件:汽滤、空滤、机滤、油水分离器、油泵总成、牙式风扇带、上下水管、黄油、油门拉线、水泵、空气管、柴油油管、节温器、柴滤、进气门、排气门、缸套、活塞、连杆、气门导管、气门挺杆、水温塞、凸泵轴、皮带轮、水泵轮、油泵油头、凸轮轴油封、机油、装载机变矩器、发动机机体、装载机桥油、装载机变速箱油、装载机销轴、皮带、空调压缩机、氟利昂 |
16 | BPBJ-16 | 正面吊、堆高机配件 | 转向油缸、轮毂盖板螺栓、羊角定位片、垫片、内轴承防尘圈、上座圈封盖、挡圈、转向节下卡簧、风扇座总成、DCE多路阀接头、DCU伸缩油缸、DCU羊角上下端盖O型圈、DCU羊角上下轴承垫片O型圈、DCU转向轮毂端盖盖垫、轮边减速器固定螺丝、蓄能器、发动机水封、门架主支承衬套、耐高温软水管、冷却液泵、张紧轮、皮带张紧器、风扇皮带、锁头油缸、皮带、收缩链、油门踏板、气嘴芯、气门阀、过渡轮、冲压阀、限位座、伸缩摩擦块、拖链、电瓶桩头、电源开关、称重传感器、门锁、操作手柄、吊具电路板、雨刮器马达、雨刮器臂、雨刮片 |
17 | BPBJ-17 | 卸船机、岸桥配件 | 吊钩、吊环、抓斗、电磁吸盘、集装箱吊具、钢丝绳防转接头、链条及接头、超负荷限制器、滑轮和滑轮组、卷筒、制动器、离合器、联轴器、减速器、钢轨、车轮、行走台车、缓冲器、夹轨器、顶轨器、夹轮器、防爬器、锚定装置、防风拉索、耦合器、变矩器、电机、电缆卷筒、中心集电环、导料槽、拉紧装置、供料器、卸料器、机械锁钮 液压站、梨型头,锡合金块、大小头托辊:大头170mm小头133mm长度842mm |
18 | BPBJ-18 | 斗轮堆取料机 装船机配件 | 斗轮、回转支承装置、回转针轮传动、超负荷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联轴器、减速器、钢轨、车轮、行走台车、缓冲器、夹轨器、顶轨器、夹轮器、防爬器、锚定装置、防风拉索、耦合器、变矩器、电机、电缆卷筒、中心集电环、导料槽、拉紧装置 |
19 | BPBJ-19 | 固定吊配件 | 变幅装置、回转支承装置、回转针轮传动、超负荷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联轴器、减速器、缓冲器、耦合器、变矩器、电机、电缆卷筒、中心集电环、拉紧装置 |
20 | BPBJ-20 | 抓料机配件 | 发动机、抓斗、动臂、斗杆、液压油箱、供油泵、摩擦片、变速箱油封、变速箱滤芯、齿环、齿轮油、油环、液压滤芯、液压油管、变速箱AB环、变速箱离合片、离合隔板、液压活塞 |
B部分:港口设备维修。招标范围:为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港口设备提供设备的维修、保养及质保期服务等,共分为4 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内容 |
1 | SBWX-1 | 码头设备维修商 | 门机、岸桥、卸船机、装船机等码头设备的维修、保养及质保期服务等 |
2 | SBWX-2 | 堆场设备维修商 | 皮带输送机、固定式皮带输送机、场桥、轮胎吊等堆场设备的维修、保养及质保期服务等 |
3 | SBWX-3 | 流动机械维修商 | 叉车、装载机、正面吊、平板车等流动设备的维修、保养及质保期服务等 |
4 | SBWX-4 | 供电配电设施设备 | 供电配电设施的维修、保养及质保期服务等 |
同一投标人可参与多个标段投标,招标人不限制投标人参与标段的种类及数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各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A部分:维修材料备品备件。
1、资质要求: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资质要求 |
BPBJ-1 | 钢丝绳 |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钢丝绳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 |
BPBJ-2 | 变频器 |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变频器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 |
BPBJ-3 | 电控原件 |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电控原件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 |
BPBJ-4 | 电气配件 |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电气配件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 |
BPBJ-5 | 轮胎 |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轮胎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 |
BPBJ-6 | 工索具 |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工索具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 |
BPBJ-7 | 输送带 |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输送带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 |
BPBJ-8 | 托辊 |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托辊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 |
BPBJ-9 | 电缆 |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电缆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 |
BPBJ-10 | 油品 |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油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 |
BPBJ-11 | 机械配件 |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机械配件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 |
BPBJ-12 | 工具 |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工具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 |
BPBJ-13 | 辅料 |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辅料的生产商或省级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 |
BPBJ-14 | 五金电器 |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五金电器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 |
BPBJ-15 | 叉车、装载机配件 |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叉车、装载机配件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 |
BPBJ-16 | 正面吊、堆高机配件 |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正面吊、堆高机配件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 |
BPBJ-17 | 卸船机、岸桥配件 |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卸船机、岸桥配件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 |
BPBJ-18 | 斗轮堆取料机 装船机配件 |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斗轮堆取料机、装船机配件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 |
BPBJ-19 | 固定吊配件 |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固定吊配件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 |
BPBJ-20 | 抓料机配件 |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抓料机配件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 |
2、业绩要求: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业绩要求 |
BPBJ-1 | 钢丝绳 | 投标人2020年1月以来,完成过不少于5例钢丝绳的供货业绩。 |
BPBJ-2 | 变频器 | 投标人2020年1月以来,完成过不少于5例变频器的供货业绩。 |
BPBJ-3 | 电控原件 | 投标人2020年1月以来,完成过不少于5例电控原件的供货业绩。 |
BPBJ-4 | 电气配件 | 投标人2020年1月以来,完成过不少于5例电气配件的供货业绩。 |
BPBJ-5 | 轮胎 | 投标人2020年1月以来,完成过不少于5例轮胎的供货业绩。 |
BPBJ-6 | 工索具 | 投标人2020年1月以来,完成过不少于5例工索具的供货业绩。 |
BPBJ-7 | 输送带 | 投标人2020年1月以来,完成过不少于5例输送带的供货业绩。 |
BPBJ-8 | 托辊 | 投标人2020年1月以来,完成过不少于5例托辊的供货业绩。 |
BPBJ-9 | 电缆 | 投标人2020年1月以来,完成过不少于5例电缆的供货业绩。 |
BPBJ-10 | 油品 | 投标人2020年1月以来,完成过不少于5例油品的供货业绩。 |
BPBJ-11 | 机械配件 | 投标人2020年1月以来,完成过不少于5例机械配件的供货业绩。 |
BPBJ-12 | 工具 | 投标人2020年1月以来,完成过不少于5例工具的供货业绩。 |
BPBJ-13 | 辅料 | 投标人2020年1月以来,完成过不少于5例辅料的供货业绩。 |
BPBJ-14 | 五金电器 | 投标人2020年1月以来,完成过不少于5例五金电器的供货业绩。 |
BPBJ-15 | 叉车、装载机配件 | 投标人2020年1月以来,完成过不少于5例叉车、装载机配件的供货业绩。 |
BPBJ-16 | 正面吊、堆高机配件 | 投标人2020年1月以来,完成过不少于5例正面吊、堆高机配件的供货业绩。 |
BPBJ-17 | 卸船机、岸桥配件 | 投标人2020年1月以来,完成过不少于5例卸船机、岸桥配件的供货业绩。 |
BPBJ-18 | 斗轮堆取料机 装船机配件 | 投标人2020年1月以来,完成过不少于5例斗轮堆取料机、装船机配件的供货业绩。 |
BPBJ-19 | 固定吊配件 | 投标人2020年1月以来,完成过不少于5例固定吊配件的供货业绩。 |
BPBJ-20 | 抓料机配件 | 投标人2020年1月以来,完成过不少于5例抓料机配件的供货业绩。 |
3、其他要求: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其他要求 |
BPBJ-1 | 钢丝绳 |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项目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
BPBJ-2 | 变频器 | |
BPBJ-3 | 电控原件 | |
BPBJ-4 | 电气配件 | |
BPBJ-5 | 轮胎 | |
BPBJ-6 | 工索具 | |
BPBJ-7 | 输送带 | |
BPBJ-8 | 托辊 | |
BPBJ-9 | 电缆 | |
BPBJ-10 | 油品 | |
BPBJ-11 | 机械配件 | |
BPBJ-12 | 工具 | |
BPBJ-13 | 辅料 | |
BPBJ-14 | 五金电器 | |
BPBJ-15 | 叉车、装载机配件 | |
BPBJ-16 | 正面吊、堆高机配件 | |
BPBJ-17 | 卸船机、岸桥配件 | |
BPBJ-18 | 斗轮堆取料机 装船机配件 | |
BPBJ-19 | 固定吊配件 | |
BPBJ-20 | 抓料机配件 |
B部分:设备维修。
1、资质要求: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资质要求 |
SBWX-1 | 码头设备维修商 |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维修能力。 2、投标人须为码头设备类生产厂商指定维修点或授权维修点(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SBWX-2 | 堆场设备维修商 |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维修能力。 2、投标人须为堆场设备类生产厂商指定维修点或授权维修点(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SBWX-3 | 流动机械维修商 |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维修能力。 2、投标人须为流动机械设备类生产厂商指定维修点或授权维修点(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SBWX-4 | 供电配电设施设备 |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维修能力。 2、投标人须为供电配电设备类生产厂商指定维修点或授权维修点(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2、业绩要求: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业绩要求 |
SBWX-1 | 码头设备维修商 | 投标人2020年1月以来,完成过不少于5例码头设备维修或保养项目。 |
SBWX-2 | 堆场设备维修商 | 投标人2020年1月以来,完成过不少于5例堆场设备维修或保养项目。 |
SBWX-3 | 流动机械维修商 | 投标人2020年1月以来,完成过不少于5例流动机械维修或保养项目。 |
SBWX-4 | 供电配电设施设备 | 投标人2020年1月以来,完成过不少于5例供电配电设施维修或保养项目。 |
3、其他要求: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其他要求 |
SBWX-1 | 码头设备维修商 | (1)具备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及服务能力。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
SBWX-2 | 堆场设备维修商 | |
SBWX-3 | 流动机械维修商 | |
SBWX-4 | 供电配电设施设备 |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4.1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6日—3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 11:00 ;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添加招标代理QQ购买招标文件,QQ:*********。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17日下午15:00
递交地点及方式: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亭湖区小海南路44号盐城国贸中心25楼会议室)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3月17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七、其他
7.1服务周期:1年(2024年月日终止)。
7.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能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对应服务。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051*****0093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宏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黄海西路28号
联系人:朱亮峰
电话:189*****160
E-mail:*********@qq.com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招标人 | 详见招标公告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详见招标公告 |
3 | 项目名称 | 详见招标公告 |
4 | 资金来源 | 自筹,已落实 |
5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招标 |
6 | 资格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 |
7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装订成一册)一正一副。投标人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应按标段分别编制各标段投标文件。 |
8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9 | 合同服务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10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11 | 开标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12 | 开标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3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14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仟元/投标人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形式不限。 (3)投标保证金应确保投标保证金的款项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号上(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账)。否则,该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其中,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不限于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具体分支机构)出具。银行保函原件无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在投标签到时单独递交至招标人,由招标人现场工作人员签收。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账。 (4)招标人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盐城宏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大丰农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将在规定时间内,退还到各投标人的基本帐户; 退还投标保证金方式如下:投标人应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工作QQ:*********。 联系人:朱亮峰;联系电话:0515-******** |
15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6 | 履约保证金 | 入库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书前向甲方缴纳¥5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网汇等形式缴纳至甲方指定账户并存于甲方处,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的,甲方有权取消其入库资格。协议期满并通过甲方考核合格后且无违约情况后无息退还。 |
17 | 确定入选名录候选人 | 本次招标维修材料备品备件标段选取8家供应商入选,港口设备维修标段选取10家供应商入选,如某标段有效投标人满足3家但不足入选目标数量时,由招标人开标现场决定择优选取入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 |
18 | 评标结果公示 | 评标结果在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3天,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19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0 | 答疑 | 开标截止时间3日前,将问题盖章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工作QQ:*********。 |
1.1自筹,已落实,计划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2.1招标人: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2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宏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3合格的投标人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具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并符合“招标公告”中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均可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项目投标。
(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3.1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上述2.4条款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3.2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的货物。
3.3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的服务。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5.1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
第四部分 框架协议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和技术规格与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否则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方将在投标截止时间七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一致解答。书面答复和会议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如果召开投标答疑会,招标代理机构在答疑会之日起3天内将答疑会纪要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7.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是真实的,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2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
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商务部分
(2)技术部分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9.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9条的内容与要求和第五部分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9.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第9条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
10.1本次招标为供应商预选名录招标,投标人无需进行报价。当有具体项目时,招标人与入围单位就具体项目进行合理比价,并依据框架协议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11.1供应商入选名录后,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12.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2.2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符合本须知第2.4条的规定,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2.3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
1)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主要货物不是自己制造的部分,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厂家的正式授权证明,或者提供合法获得该货物及售后服务支持的有效证明;
2)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3)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其他资格文件用于评审;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拟投标的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4.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4.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代理机构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4.6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4.3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形式不限。
14.4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的帐户。
14.5未入名录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出入选名录通知书后5日内退还投标人。入名录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框架协议后5日内退还。
14.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28条规定签订合同;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29条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4.7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5.1投标应自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5.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4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6.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若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应按标段分别编制各标段投标文件。
16.2投标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汁)书写,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授权委托人签字。授权委托人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6.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一起密封装在封套中,无需内外封套。
17.2封套上应密封完好,并加写如下标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投标人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得启封
17.3如果封套未按本须知第17.2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8.1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
18.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9.1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本须知第18条规定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收到的邮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
20.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20.2投标人的修改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条规定单独密封、标记和递交。
20.3若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方已收取了其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五(5)天内退还。
20.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0.5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5.6条的规定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21.1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如果有)、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20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21.3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
22.1评标委员会
22.1.1招标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
22.1.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独立进行评标工作。
22.2投标文件的澄清
22.2.1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3投标文件的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
22.3.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投标保证金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2.3.2对于投标文件中明显的标点符号错误或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方可以接受。
22.3.3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第23.3.4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2.3.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2.4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详见第三部分评标办法。
22.5入选名录供应商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各标段根据综合得分高低,选取10家供应商入选(若某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评标委员会将否决该标段的投标)。同一投标人可参与多个标段,招标人不限制供应商入选种类及数量。
23.1除本须知第23.2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
23.2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确定入选供应商24.1招标人在确定入选供应商前将考虑入选供应商的经营、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是否发生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其基础是审查投标人按照本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合适的其它资料。
入选供应商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则提交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25.1如果前款审查通过,招标人根据各标段综合得分的高低,选取目标数量(维修材料备品备件标段8家,港口设备维修标段10家)供应商入选(若某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评标委员会将否决该标段的投标)。如果入选供应商放弃入选、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入选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入选供应商名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供应商为入选供应商。
25.2招标人有权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入选供应商进行考察,如发现入选供应商提供材料、承诺等存在虚假、夸大等,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并按需求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入选供应商名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供应商为入选供应商。
26.1评标结果在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为3天,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1入选供应商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入选供应商发出入选通知书,并同时将评标结果通知所有未入选的投标人。
27.2入选通知书对招标人和入选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
28.1招标人和入选供应商应当自入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入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框架协议。
28.2在协议执行期,采购人将根据实际采购需求,采用合理的方式,确定具体项目的供应商,入选供应商无特殊理由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参与报价,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价,如出现此类情况,将暂停一定时期的入围资格。
28.3在协议执行期,经采购人确定的供应商除不可抗力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货,如出现拒绝供货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框架协议。
一、总则
1、评标委员会
1.1评标由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评标方法
2.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目标数量(维修材料备品备件标段8家,港口设备维修标段10家)供应商入选(若某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评标委员会将否决该标段的投标),如某标段有效投标人满足3家但不足目标数量时,由招标人开标现场决定择优选取入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
二、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综合实力、企业业绩、服务承诺等各项因素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价。
三、评标流程
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1)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3)投标文件若由授权代理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
(4)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买方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2、资格评审
各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详见招标公告。
3、评分标准
A部分:维修材料备品备件。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因素及评分标准 |
1 | 综合实力 (30分) | (1)根据投标人提供备品备件的品牌、性能、技术参数等因素进行评分; (2)根据投标人资产总额、年产值、缴纳社保员工人数、销售收入、社会信誉、市场占有率等指标评分; (3)根据质量保证体系证书、质量保证控制措施等因素进行评分。 评分区间18-30分,以0.1分为计数单位,保留一位小数。 |
2 | 业绩(40分) | 根据投标人近3年以来,完成过(所需材料备品备件品目)的供货业绩的数量、规模、金额、质量评价等因素进行评分,评分区间20-40分,以0.1分为计数单位,保留一位小数。 |
3 | 服务承诺(30分) | 投标人按照采购需求提供服务承诺及本地化服务方案,根据方案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可执行性进行对比评分,得20-30分,以0.1分为计数单位,保留一位小数。 |
B部分:港口设备维修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因素及评分标准 |
1 | 综合实力 (30分) |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企业质量、技术组织体系等进行评分; (2)根据投标人资产总额、年产值、缴纳社保员工人数、销售收入、社会信誉、市场占有率等指标评分; (3)根据投标人拥有的维修设备、人员、仪器装备、辅材等因素进行评分。 评分区间18-30分,以0.1分为计数单位,保留一位小数。 |
2 | 业绩(40分) | 根据投标人近3年以来,完成过(所需设备维修品目)维修或保养项目的数量、规模、金额、质量评价等因素进行评分,评分区间20-40分,以0.1分为计数单位,保留一位小数。 |
3 | 服务承诺(30分) | 投标人按照采购需求提供服务承诺及本地化服务方案,根据方案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可执行性进行对比评分,得20-30分,以0.1分为计数单位,保留一位小数。。 |
4、供应商入选
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表进行综合打分,各标段根据得分的高低,选取目标数量(维修材料备品备件标段8家,港口设备维修标段10家)供应商入选,若综合得分相同,则综合实力得分高的在前。同一投标人可参与多个标段,招标人不限制供应商入选名录的种类及数量,若某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评标委员会将否决该标段的投标,如某标段有效投标人满足3家但不足目标数量时,由招标人开标现场决定择优选取入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
同一品牌的代理商只允许一家综合得分排名靠前的供应商入选。评标结束后,甲方将对拟入库单位进行现场考察,经考察不符合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要求的,将取消入库资格。
甲方: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经招标确定 (以下简称乙方)为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港口设备维修材料备品备件协议供应商。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合作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础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采购框架协议。
1.协议标的
1.1 协议生效后,甲方同意采购,乙方同意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有关货物及有关服务。
1.2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除另有约定外均按照本协议内容执行,甲方所需的具体货物清单以甲方订单为准。
1.3 乙方向甲方同时提供所供货物的以下服务:(货物名称) 采购、运输、验收、售后服务等服务工作。
1.4 供货范围应完全满足协议条款的全部规定和要求。
1.5 在甲方依照协议规定履行其协议义务的条件下,乙方应依照协议规定而履行其协议义务,甲方将按供应商考核管理办法(详见附件)对乙方进行监督考核。
1.6 在协议执行期,甲方将根据实际采购需求,采用合理的方式,确定具体项目的供应商,乙方无特殊理由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参与报价,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价,如出现此类情况,将暂停一定时期的入围资格。
1.7在协议执行期,乙方除不可抗力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货,如乙方出现拒绝供货,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2.协议价格
2.1协议价格是协议货物在协议规定的地点交货并且乙方完全正确履行其协议义务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生产、检验、包装、运输、保险、装卸、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图片的提供)、售后服务、质保期服务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及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
2.2 在协议范围内,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最优惠的具有竞争性的最低价格,在同一时期及相似的服务情况下,如果乙方以更低的价格供应他人方时,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更低的价格最终结算。
3.付款
3.1 付款方式:按具体服务合同约定付款方式执行。每次付款时,乙方需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本项目采用价税分离,进度款及结算款支付时需由不含税造价和税金两部分组成,如遇政策性文件变化,税金按实调整。
3.2 乙方以合同为单位单独开具发票,发票描述需要与实际发生业务描述一致,如有变化,请另附说明,该说明须甲方签字确认。
4.合同与交货(服务)
4.1 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执行每笔交易的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章)。本协议为年度框架协议,具体合作内容按照本合同另行约定。
4.2 乙方在收到甲方加盖甲方合同章的合同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逢节假日顺延),邮件回传加盖乙方公章(或合同章)的合同扫描件予以确认,合同生效;五个工作日内(逢节假日顺延)递交乙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合同原件,乙方须按照生效合同全面履行。
4.3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经正式确定的合同的各项内容包括:产品(服务)名称、产品型号、产品(服务)价格、产品(服务)数量、产品(服务)交货期(工期)、产品(服务)交货地点、付款期限、所有合同附带说明或者条款等。
4.4 乙方根据合同内容,提前一天将供货内容通知甲方,由甲方确定交货的时间与地点。
4.5 乙方在交货时,须提供送货单、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质量承诺书、相关质量证明文件以及合同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如原产地证明,进口报关证明等凭证。送货单上须明确注明合同号、物资编码、物资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位等基础信息。
4.7乙方必须满足经双方确认的生效合同中交货期或服务期的要求按时交货或服务。除非甲方要求,乙方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提前或推迟不得超过24小时,否则视为逾期交货。如果乙方不能按时交货,乙方应立即将修改后的交货日期和交货数量在甲方提出的要求后24小时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将有权选择是否需要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5. 协议变更
5.1 因甲方的原因变更合同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由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的价格或时间变化,将对合同价格、交货期进行合理调整。乙方据此要求的调整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周内提出。
5.2 无论是根据合同要求,或是现场实际情况作出变更,乙方都不能免除其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
5.3 除了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修改合同,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外,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6.终止协议
6.1 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除本协议明确约定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的情形之外,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6.2 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1)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
(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3)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4)因乙方产品质量或服务问题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7.争议的解决
7.1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协议)的过程中,一方违约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同时一方在出现违约情况后,另一方视对方违约情况,有权通知对方采取弥补措施直至合同解除。
7.2 因本协议、履行本协议或处理本协议相关的事宜发生的纠纷,双方应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7.3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订单(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8.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1年(2024年月日终止)。
甲方(章):乙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
供应商履约管理办法
第一条 已入库的供应商经营范围、资质等级、法定代表人或注册资本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于10日内向甲方提交变更申请。
第二条 供应商失信行为是指供应商在资质能力核实、采购响应过程、合同履行及后续服务中出现的各种虚假陈述、伪造资料、以次充好、价格欺诈、不守合约、行贿受贿等违背商业道德、违反法律规定等问题,视其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分别给予在甲方集团范围内暂停资格6个月至2年、取消资格(列入“黑名单”)等处理,被取消资格的供应商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入库。
第三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资格6个月:
(一)质量抽检时发现其所提供的设备、产品或服务的主要技术参数或服务不合格的;
(二)所提供的设备、产品或服务不按质量体系文件、合同技术条件进行质量控制的;
(三)供应商保护措施不完善,造成产品在仓储或运输中出现损伤或质量隐患的;
(四)因供应商原因不按合同约定,造成交货延期、合同期延后或服务延误的。
第四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资格1年:
(一)确定成交后,不按采购文件(或邀请函、报价文件)签订合同的;
(二)供应商现场服务人员不及时到位、服务质量不良的;
(三)不配合采购人质量监督、安全检查工作的;
(四)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项目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不及时整改的。
第五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资格2年:
(一)未经采购人核准,转包、违法分包项目或外购产品、外包服务,或降低标准分包的;
(二)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合同约定或采购活动响应文件承诺的原材料、组部件、服务内容的;
(三)国家质量单位通报其同类产品质量不合格的;
(四)被集团不同子(控)公司暂停资格的;
(五)在采购响应时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文件的;
(六)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投诉的;
(七)拒绝采购人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逃避监督的。
第六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行之一的,取消资格(列入黑名单):
(一)向采购人或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通过中介机构或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的;
(二)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的;
(三)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3年内在检察机关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四)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资格的。
第七条 甲方建立供应商履约等级评价体系,对供应商从采购、合同履行、后续服务等全过程,给予客观、准确评价,并记入供应商履约等级评价系统。甲方可根据履约等级评价结果,在采购资格要求、采购评审、响应担保、履约担保等方面,对供应商实行合理的差异化对待。履约等级评价结果通过履约等级评价分和星级表示。
第八条 发生以下行为的,由甲方负责考核,每个采购项目每发生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一)已响应采购活动,故意迟到或无故不参加,影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
(二)不遵守开标评标等采购活动的纪律,扰乱采购现场秩序的;
(三)不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存在延迟交付、不完全履约、偷工减料等情形的;
(四)确定成交后未按照响应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进行分包的;
(五)履约期间违反合同规定提高价格,或者降低履约义务的;
(六)履约期满后,不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新的中标(成交)单位交接的;
(七)在甲方集团范围12个月内两次以上质疑查无实据的;
(八)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质疑投诉的;
(九)投诉受理期间,就同一事项多头举报,干扰集团管理部门投诉处理的;
(十)不配合或者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的;
(十一)因供应商原因,造成交货延期、项目合同工期延后或服务延误不足10日,但能及时整改的;
(十二)因供应商原因,未能积极响应紧急供货要求,但能及时整改的;
(十三)未能及时开展技术培训影响正常生产,但能及时整改的;
(十四)未能满足业主合理变更要求的;
(十五)其他影响业主权益的行为。
第九条 发生以下行为的,由甲方考核:
(一)被暂停资格6个月的,每发生一次扣20分;
(二)被暂停资格1年的,每发生一次扣40分;
(三)被暂停资格2年的,每发生一次扣60分;
(四)被取消资格(列入“黑名单”)的,扣100分。
第十条 出现以下情形的,由甲方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扣分:
(一)在社会公共信用平台有失信行为记录的;
(二)甲方集团审计部、集团纪委、设备技术部(设备采购中心)等管理部门检查时发现问题的;
(三)甲方集团研究决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甲方负责供应商的履约等级评价,供应商履约等级评价初始得分为100分。具体计算步骤为:
(一)根据第八条的每个采购项目扣分情况计算该供应商在集团的全部采购项目的平均扣分A;
(二)根据第九条内容计算该供应商在各单位的全部采购项目的累计扣分B;
(三)根据第十条内容得出该供应商的实际扣分C;
(四)最终得分=100-A-B-C(分),得分最低为0分。
(五)当供应商累计扣分达20分时,暂停资格6个月;累计扣分达40分时,暂停资格1年;累计扣分达60分时,暂停资格2年;累计扣分达100时,取消资格(列入“黑名单”)。
甲方: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经招标确定 (以下简称乙方)为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港口设备维修服务项目协议供应商。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合作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础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采购框架协议。
1.协议标的
1.1 协议生效后,甲方同意采购,乙方同意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有关服务。
1.2乙方向甲方同时提供以下服务:(设备名称) 的维修、保养及质保期服务等,对送修设备,乙方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更换。
1.3服务范围应完全满足协议条款的全部规定和要求。
1.4在甲方依照协议规定履行其协议义务的条件下,乙方应依照协议规定而履行其协议义务,甲方将按供应商考核管理办法(详见附件)对乙方进行监督考核。
1.5在协议执行期,甲方将根据实际采购需求,采用合理的方式,确定具体项目的供应商,乙方无特殊理由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参与报价,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价,如出现此类情况,将暂停一定时期的入围资格。
1.6在协议执行期,乙方除不可抗力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服务,如乙方出现拒绝服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2.协议价格
2.1协议价格是在协议规定的地点服务并且乙方完全正确履行其协议义务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维修、保养及质保期服务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及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
2.2 在协议范围内,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最优惠的具有竞争性的最低价格,在同一时期及相似的服务情况下,如果乙方以更低的价格供他人时,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更低的价格最终结算。
3.付款
3.1 付款方式:按具体服务合同约定付款方式执行。每次付款时,乙方需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本项目采用价税分离,进度款及结算款支付时需由不含税造价和税金两部分组成,如遇政策性文件变化,税金按实调整。
3.2 乙方以合同为单位单独开具发票,发票描述需要与实际发生业务描述一致,如有变化,请另附说明,该说明须甲方签字确认。
4.合同与交货(服务)
4.1 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执行每笔交易的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章)。本协议为年度框架协议,具体合作内容按照本合同另行约定。
4.2 乙方在收到甲方加盖甲方合同章的合同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逢节假日顺延),邮件回传加盖乙方公章(或合同章)的合同扫描件予以确认,合同生效;五个工作日内(逢节假日顺延)递交乙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合同原件,乙方须按照生效合同全面履行。
5. 协议变更
5.1 因甲方的原因变更合同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由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的价格或时间变化,将对合同价格、交货期进行合理调整。乙方据此要求的调整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周内提出。
5.2 无论是根据合同要求,或是现场实际情况作出变更,乙方都不能免除其对服务应承担的责任。
5.3 除了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修改合同,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外,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6.终止协议
6.1 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除本协议明确约定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的情形之外,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6.2 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1)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
(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3)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4)因乙方产品质量或服务问题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7.争议的解决
7.1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协议)的过程中,一方违约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同时一方在出现违约情况后,另一方视对方违约情况,有权通知对方采取弥补措施直至合同解除。
7.2 因本协议、履行本协议或处理本协议相关的事宜发生的纠纷,双方应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7.3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订单(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8.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1年(2024年月日终止)。
????甲方(章):乙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
供应商履约管理办法
第一条 已入库的供应商经营范围、资质等级、法定代表人或注册资本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于10日内向甲方提交变更申请。
第二条 供应商失信行为是指供应商在资质能力核实、采购响应过程、合同履行及后续服务中出现的各种虚假陈述、伪造资料、以次充好、价格欺诈、不守合约、行贿受贿等违背商业道德、违反法律规定等问题,视其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分别给予在甲方集团范围内暂停资格6个月至2年、取消资格(列入“黑名单”)等处理,被取消资格的供应商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入库。
第三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资格6个月:
(一)质量抽检时发现其所提供的设备、产品或服务的主要技术参数或服务不合格的;
(二)所提供的设备、产品或服务不按质量体系文件、合同技术条件进行质量控制的;
(三)供应商保护措施不完善,造成产品在仓储或运输中出现损伤或质量隐患的;
(四)因供应商原因不按合同约定,造成交货延期、合同期延后或服务延误的。
第四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资格1年:
(一)确定成交后,不按采购文件(或邀请函、报价文件)签订合同的;
(二)供应商现场服务人员不及时到位、服务质量不良的;
(三)不配合采购人质量监督、安全检查工作的;
(四)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项目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不及时整改的。
第五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资格2年:
(一)未经采购人核准,转包、违法分包项目或外购产品、外包服务,或降低标准分包的;
(二)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合同约定或采购活动响应文件承诺的原材料、组部件、服务内容的;
(三)国家质量单位通报其同类产品质量不合格的;
(四)被甲方集团不同子(控)公司暂停资格的;
(五)在采购响应时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文件的;
(六)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投诉的;
(七)拒绝采购人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逃避监督的。
第六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行之一的,取消资格(列入黑名单):
(一)向采购人或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通过中介机构或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的;
(二)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的;
(三)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3年内在检察机关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四)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资格的。
第七条 甲方建立供应商履约等级评价体系,对供应商从采购、合同履行、后续服务等全过程,给予客观、准确评价,并记入供应商履约等级评价系统。甲方可根据履约等级评价结果,在采购资格要求、采购评审、响应担保、履约担保等方面,对供应商实行合理的差异化对待。履约等级评价结果通过履约等级评价分和星级表示。
第八条 发生以下行为的,由甲方负责考核,每个采购项目每发生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一)已响应采购活动,故意迟到或无故不参加,影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
(二)不遵守开标评标等采购活动的纪律,扰乱采购现场秩序的;
(三)不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存在延迟交付、不完全履约、偷工减料等情形的;
(四)确定成交后未按照响应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进行分包的;
(五)履约期间违反合同规定提高价格,或者降低履约义务的;
(六)履约期满后,不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新的中标(成交)单位交接的;
(七)在集团范围12个月内两次以上质疑查无实据的;
(八)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质疑投诉的;
(九)投诉受理期间,就同一事项多头举报,干扰集团管理部门投诉处理的;
(十)不配合或者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的;
(十一)因供应商原因,造成交货延期、项目合同工期延后或服务延误不足10日,但能及时整改的;
(十二)因供应商原因,未能积极响应紧急供货要求,但能及时整改的;
(十三)未能及时开展技术培训影响正常生产,但能及时整改的;
(十四)未能满足业主合理变更要求的;
(十五)其他影响业主权益的行为。
第九条 发生以下行为的,由甲方考核:
(一)被暂停资格6个月的,每发生一次扣20分;
(二)被暂停资格1年的,每发生一次扣40分;
(三)被暂停资格2年的,每发生一次扣60分;
(四)被取消资格(列入“黑名单”)的,扣100分。
第十条 出现以下情形的,由甲方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扣分:
(一)在社会公共信用平台有失信行为记录的;
(二)甲方集团审计部、集团纪委、设备技术部(设备采购中心)等管理部门检查时发现问题的;
(三)甲方集团研究决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甲方负责供应商的履约等级评价,供应商履约等级评价初始得分为100分。具体计算步骤为:
(一)根据第八条的每个采购项目扣分情况计算该供应商在集团的全部采购项目的平均扣分A;
(二)根据第九条内容计算该供应商在各单位的全部采购项目的累计扣分B;
(三)根据第十条内容得出该供应商的实际扣分C;
(四)最终得分=100-A-B-C(分),得分最低为0分。
(五)当供应商累计扣分达20分时,暂停资格6个月;累计扣分达40分时,暂停资格1年;累计扣分达60分时,暂停资格2年;累计扣分达100时,取消资格(列入“黑名单”)。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2023年港口设备维修材料备品备件合格供应商预选名录、2023年港口设备维修服务供应商预选名录
(标段)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一、投 标 函
致: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已收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单位经研究招标文件后,现决定参加投标。并同意如下条款:
1、一旦我方入选,我方愿意接受招标文件及框架协议书约定的各项条款及要求。
2、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公司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遵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3、我方在入选后派出 (姓名)作为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项目相关事宜。
4、我方保证提交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接受合同中的全部规定。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年月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 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的名义参加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文件的签署、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_______
身份证号码:职务:______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日期:年月日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 |||||||||
注册地址 | |||||||||
通信代码 | 电 话 | 传 真 | |||||||
网 址 | 邮政编码 | ||||||||
成立时间 | |||||||||
企业性质 | |||||||||
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职 务 | ||||||
法人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人) | ||||||||
开 户 银 行 | 名 称 | ||||||||
账 号 | |||||||||
资格证书(若有)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五、近三年业绩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合同金额(元) | 合同起止日期 | 业主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六、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如有)
3、业绩合同复印件
4、项目组成员(如有)
5、厂商授权书(如有)
6、其他资料
七、近两年内无被工商、税务主管部门处罚记录承诺书(格式)
致: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将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进行投标。我方承诺:本公司(公司名称)近两年无被工商、税务主管部门处罚记录,如在后续工作中因虚假承诺被查实,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并愿意接受相关处罚,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八、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承诺书
致: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将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进行投标。我方承诺:本公司(公司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 姓名 )项目负责人(姓名)近三年均无行贿记录,如在后续工作中因虚假承诺被查实,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并愿意接受相关处罚,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九、投标人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格式)
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人(法定代表人名称) 以(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企业此次参加(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所提交的所有投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意接受招标人做出的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决定,同时愿意接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其他处罚决定。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综合实力、服务承诺
综合实力、服务承诺由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自行拟定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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