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关于安徽省兴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一户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关于安徽省兴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一户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拟对安徽省兴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一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1月20日,我司对安徽省兴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总额79,332,123.60元,其中:债权本金78,923,255.85元,利息408,867.75元。2020年10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民事调解书》((2020)皖01民初2568号),调解期内债务人已依据调解书归还本金3200万元。截至2023年2月28日,债权剩余本金46,923,255.85元,利息408,867.75元,罚息27,848,973.52元,复利184,037.94元,费用450,300.00元(利息计算以借款合同、民事调解书等资料为准)。债权资产具体情况亦可参考我司官网营销公告。
债务人情况:安徽省兴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1年8月23日,法定代表人余晓坤,注册资本人民币980 万元。经营范围主要为金属材料再生(除危险废品经营、境外可利用废物经营外),百货、电脑、五金、建材的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债务企业目前经营情况为勉强经营。
保证担保情况:保证人余晓坤,唐林,余春江,蔡红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物情况:债务企业兴都商贸公司名下“兴都大厦”房产(建筑面积为*****.12平方米)及对应土地(面积为2861.73平方米),地址位于合肥市黄山路与宿松路交口西北角。
质押物情况:债务企业兴都商贸公司名下“兴都大厦”自2014年至2024年的所有租金收入和其他收入。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处置方式:拍卖转让、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3月7日
有效期限:本公告自发布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有效。
以上债权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551-********
通讯地址:合肥市寿春路40号
邮政编码:******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白经理
联系电话:055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2023年3月7日
标签: 一户债权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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