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3破564号关于摇珠选聘评估机构的招标公告

(2022)粤03破564号关于摇珠选聘评估机构的招标公告

深圳市新秉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关于摇珠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深圳中院”) 于2022年9月16日依法受理了深圳市新秉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新秉高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为(2022)粤03破564号,并于2022年10月19日指定广东创基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新秉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依据《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审计和评估工作规范(试行)》、《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审计和评估机构摇珠和公开招募办法(试行)》之规定,结合管理人当前对破产企业的接管情况,拟采取摇珠方式选聘评估机构对新秉高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秉高公司基本情况

新秉高公司于2019年7月25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5FQ4BD9M;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住所地为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黄麻布社区簕竹角鸿都工业园5号厂房6层,法定代表人为周海英,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二、评估对象

对新秉高公司的名下机器设备进行评估。机器设备存放在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

三、报名条件

1、评估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两年内至少曾为一宗深圳地区受理的破产案件提供过评估服务(提供相关案件的委托合同或者评估报告作为证据);

2、已编入《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评估机构备案名单》;

3、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性质处罚记录;

4、与新秉高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四、评估要求

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新秉高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在签订委托评估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

五、评估费用

依据《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评估和评估工作规范(试行)》、《广东省资产评估(法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粤价〔2010〕142 号及相关规定,以资产评估值或拍卖成交价中较低者为计费基数计算评估费用,评估项目收费总额不足2000元时按2000元收取,无法评估的资产不计收评估费。评估费用列入破产费用,在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时支付。

六、报名方式

请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提供服务的单位于2023年3月13日前向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报名。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参与选聘。

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及管理人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选聘邀请的权利,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管理人联系人:周律师,0755-********;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系人:曾俊彬,0755-********

八、机构选定

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拟定于2023年3月14日在报名的合格机构中摇珠选定一家评估机构以及一家备选机构。请中签的评估机构在中签后三日内向管理人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破产案件评估经验证明材料。

管理人或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将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最后被选定的服务机构,未被选聘者不再另行通知,亦不退还其所递交的材料。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秉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三月六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摇珠选聘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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