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山区人民医院(邯郸市第七医院)智慧医院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邯山区人民医院(邯郸市第七医院)智慧医院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邯山区人民医院(邯郸市第七医院)智慧医院建设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第七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第七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邯山区人民医院(邯郸市第七医院)智慧医院建设项目2.1.2建设地址:甲方指定地点2.1.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1.4建设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2.1.5质量标准:合格2.1.6维保期:1年的系统维保期(除人为损坏外),维保期的起始日期为实际项目运行之日起,维保期内应对软件系统提供免费维护升级。
2.2招标范围:智慧医院管理系统建设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遵守其规定),并在人员、技术、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财务要求: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2020年度或2021年度)或银行出具(有效期内的)的资信证明(有效期内)或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3.1.3 其他要求: 1.依法缴纳税收: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的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包括税务机关或开户银行的缴纳凭证)。 社会保障资金: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的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包括社保机关、税务机关或开户银行的缴纳凭证)。2.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4.一个生产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家生产商授权了两家或两家以上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生产商与此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则与此生产商有关系的全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3-08 00:00:00 至 2023-03-14 23:59:00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3-29 14:00:00 ,地点为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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