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镇江市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镇江市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镇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镇江市水利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下,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和镇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积极践行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和治水新思路,切实发挥水利法治在水利改革发展中的保障作用,以良好的法治环境助力全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推进依法高效履职
1.深入推进权利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和实施清单标准化,加快实现审批材料规范化、审批流程标准化、审查标准透明化,提升企业群众办事获得感。制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对标准化实施清单的39个权力事项办事指南、非标准化实施清单150个事项办事指南进行动态维护。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深度定制个性化的水利在线审批流程。推动涉水审批许可事项100%线上办理。实行备案制的审批事项即来即办,常规审批事项3个工作日完成审批,比原来承诺的5个工作日压缩超过40%以上。在市政务办组织的回访中,群众满意率为100%,总体审批时限达到全省水利系统最短。
(2)优化小微项目涉河建设审批流程。出台《小微涉河项目审批若干规定(试行)》,对符合条件的小微涉河项目,市水利局组织初步审核后,下达任务交办单,通过“一事一议”将审批权限委托给县级市(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等承办单位;承办单位组织现场核查,出具审批意见。小微项目从网上申报到审批完成一般不超过4个工作日,压缩审批时限近90%。
(3)推行水土保持告知承诺制审批。制定出台《水土保持方案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对符合承诺制管理要求、申请材料齐全、格式符合规定要求的企业,水利窗口受理审批申请后由原来五个工作日办结改为即来即办、现场办结,并且进一步压缩申请材料,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全省最少。水土保持告知承诺制推行以来,全市共126个工程建设项目已实行水土保持承诺制审批,均执行即来即办制度,大大提升了审批速度。
(4)深化区域评估加快项目落地。累计批复了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扬中经济开发区、句容经济开发区西部工业园、丹徒经济开发区、丹阳市经济开发区、丹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对于实施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的开发区,生产建设项目实行承诺制审批。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07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内的生产建设项目实行水土保持承诺制审批,均执行即来即办制度。2021年已完成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丹徒经济开发区、丹阳经济开发区、扬中经济开发区的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已提交省水利厅审核。2022年继续指导各地推进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江苏镇江京口经济开发区、江苏句容经济开发区、江苏省扬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苏省丹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完成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
3.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推进公共资源“不见面”交易。招标投标均在镇江市公共交易中心电子平台办理,“不见面”开标率100%,数字证书全市通用。建立招标领域监管长效工作机制,定期检查行业招标投标行为;优化水利工程招标手续,已取消“建立监理单位已确定”的条件。推动水利行业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兼容互认,企业在各设区市任一市辖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即可在该设区市参与投标,做到只需注册一次,只用一套CA证书;取消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条件中“监理单位已确定”的条件;探索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积极配合市政务办制定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4.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
实行中介服务机构与行政机关脱钩,提升涉审中介服务质效。入驻镇江市网上“中介超市”平台,为企业编制报告方案提供便利。向财政性资金项目告知项目实施单位有关网上中介超市运行要求,签署告知单,积极引导项目单位做好网上中介超市入驻、发布信息、在线交易等工作。
5.健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
(1)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累计开展取用水检查8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检查2次、涉河建设项目检查2次、水利安全生产检查5次、电子招投标检查4次,联合双随机检查1次。重点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流程监管,完成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及通报工作,全市开展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145次,其中市本级27次,实现在建项目“全覆盖”。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认领37个行政检查事项,确保监管事项“应领尽领”。不断提升监管数据覆盖度,截至目前,本年度共上报检查监管行为487件,监管事项覆盖率达100%。
(2)推行失信行为“承诺即修复”改革。打造轻微违法失信“企业自主承诺+期满政府代办”的信用修复新模式。对涉及一般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签订“信用修复承诺书”、填报“信用修复表”,无需市场主体后续再履行其他程序,最短公示期满即完成修复信用,建立极简信用修复新机制,实现企业信用修复“零见面”“零跑腿”。
(3)赋权事项执法指导工作。我局制定了《镇江市水利局水行政执法指导制度》,要求各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和赋权事项,细化下发本部门的执法指导意见,加强对基层水利综合执法的业务培训和检查指导,积极指导赋权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重点领域科学民主依法立法
(1)完成《镇江市节约用水条例》立法工作,《条例》已由镇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6月28日通过,并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批准,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2)《镇江市河道管理办法》被列为市人大2022年度立法调研项目,我局牵头成立调研组,联合镇江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江苏大学法学院开展调研工作,经举办六场立法调研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对《镇江市河道管理办法》立法的意见建议,形成《〈镇江市河道管理办法〉立法调研报告》。
《镇江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被列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修订)》中,我局根据工作实际,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并上报市政府。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我局对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认真梳理研究,将《镇江市河道管理办法》立法工作报送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全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制定了《镇江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的意见》、《镇江市水行政执法行为规范》、《镇江市水利局行政审批专题会商制度(试行)》和《镇江市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措施,严格规范各类行政行为,保障和监督有效履行职责。
二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召开工作部署会议,专题学习培训《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三项制度,落实责任处室和执法队伍工作职责,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健全合法性审查等相关制度。充分发挥部门法治工作机构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审查把关作用,对各类规划制定、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内部审核。继续落实水利系统法律顾问制度,邀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行政决策、行政处罚提供法律专业意见。从严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按照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省厅《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标准》,执法处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裁量标准执行。
(1)全面强化江砂资源规范管理。一是对长江非法采砂保持高压打击态势。2022年以来,圆满完成了“春节”、“冬奥会”、“五一”等重点时段的禁采执法巡查工作,与南京、扬州、泰州、常州四市对交界水域开展3次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艇巡查1450航次,执法车巡查430车次,执法队员巡查6769人次,抓获采砂船2艘,运砂船2艘,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办2起,移交线索3条,配合公安机关侦办涉砂刑事案件6起。共拆(除)解13条采砂船,其中整体拆解8条,拆除采砂机具设备5台套。二是对航道疏浚砂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实行强监管。通过建立系统化联动、多手段应用、常态化运行的“强监管”模式,将“萤石云”视频监控、北斗定位系统、船讯网等技术接入信息化监管平台,确保项目在监管和施工过程规范有序,2022年度镇江航道疏浚砂共疏浚上岸215万吨。
(2)全力打好岸线清理整治攻坚战。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披露问题,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我市长江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镇水发〔2022〕151号)(文件更新,再加一个污染防治攻坚下清单的文),共同推进我市新一轮长江岸线清理整治工作。全市共排查270个长江岸线清理整治项目,已完成115个项目整治工作。为进一步加快整治进展,市级七部门组成指导帮扶组针对各市、区重难点项目进行专项推进。
(3)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部署开展“镇江市2022年度地下水执法专项行动”、“沿江企业取用水行为专项执法行动”、“防汛保安和水文监测环境及设施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等执法行动。通过强化执法巡查、开展清违治乱、打击妨碍河道行洪违法行为等手段,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全力保障安全度汛。组织开展陆域岸线禁采执法巡查,采用“无人机”巡查方式对辖市区陆域岸线的沟渠港汊、通江河口、重点水域、码头、锚地等进行拉网式排查。
(4)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开展了2022年度水利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对8处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发出整改意见8份。发现1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移交属地处理。
印发《水利行业涉企免罚轻罚清单》,推行“有温度的执法”,防止执法简单化和“一刀切”做法,对于企业自主查出涉水违法行为并主动整改的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经提醒后企业主动整改的,予以减轻或免于处罚,并主动为企业的整改提供服务、指导。
1.落实防汛防旱工作责任制。完善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汛前,全市313公里长江江港洲堤防、35条省目录骨干河道、在册109座中小型水库、大中型闸站和重点塘坝等水利工程的防汛责任人和水库巡查人员落实,报纸公告,确保职责履职。2022年4月22日举办防汛抗旱业务培训班,就气象水文知识、预案体系、险情处置等内容组织全市各级防汛人员共计540余人参与学习,提高决策指挥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2.切实加大隐患排查整改。2022年排查出一般度汛隐患34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下达了度汛隐患处置责任和时限要求,主汛前完成消险并发挥防洪效益。2022年全市纳入省水利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共7项,建设任务2.12亿元。
3.落实应急保障措施。2022年全市水利系统储存草包28万只、编织袋150万只、木材780立方米、土工布15万平方米、铁丝22吨、防汛块石3万吨,保质保量完成储备任务,满足应急抢险需求。全市水利系统已组建防汛抢险队伍449支,总人数*****人,其中水利专业抢险队146支,河道及管理单位抢险队114支,水库巡查抢险队63支,其他巡查抢险队126支,正在进行各类抢险器械、设备的维修养护。2022年组织各地分散训练,进一步提升抢险应急处置能力。
(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成立镇江市水利系统“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调整镇江市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2022年全市法治水利建设工作计划》、《镇江市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2.抓住“关键少数”深化学法用法。建立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法制讲座制度,原则上每年两次在局党委会议研究议题前安排不少于30分钟的时间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学习了新《安全生产法》、《地下水管理条例》、《镇江市节约用水条例》等。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水利部《地下水管理条例》网络答题活动。
在今年全市水行政执法培训班上,邀请省水利厅执法专家对《水土保持法》进行详细解读。组织“全市水资源与节水管理 水行政执法与涉河监管培训班”、全市水利系统干部政治专业能力“双提升”培训班、全市水务经理等培训班,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及全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各类法律法规。100%机关公务员参加镇江市公务员培训网上的法律及管理业务培训和镇江普法网上的在线法律知识考试;100%的水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有效提高了水利系统依法治水管水的水平。落实领导干部述法报告制度。
二、精心组织水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水法治意识
(一)抓住有利时机,集中宣传打牢基础。我局的法治宣传工作坚持集中宣传与长效宣传相结合、平时宣传与执法工作、水行政管理相结合,使水法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形式多样,成效显著。
1.开展节水教育宣传活动。今年是第三十届“世界水日”,第三十五届“中国水周”。3月22日,在市水利局机关一楼大厅举办了“水风奔跑,筝出荣光 ”主题展,展出“美丽镇江 幸福河湖”摄影比赛获奖作品、水韵江苏节水少年行优秀作品以及青少年水文化民俗作品,制作32块水利工作展牌;在南山北入口广场举行“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开幕式,放飞主题风筝,向市民赠送宣传品,开展巡河活动,志愿者穿着印有宣传标语的服饰,清理沿岸垃圾,向市民宣传水法律法规;协调电信、移动运营商向广大市民群发公益宣传短信;在市政府27块电子屏和20辆公交车电子屏上投放地下水保护宣传片;联合中山路小学、红旗小学,开展“彩绘风筝,争做节水宣传小达人”主题活动。各市区水利系统也组织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了群众的水法治观念,增强了群众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的意识,营造出节水、惜水、爱水的浓厚氛围。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活动。通过面对面的方式,向职工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书籍,讲解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播放安全生产常见事故案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视频,并通过有奖问答的方式,对职工进行了安全生产知识提问,提高活动的互动性。6月15日下午,市水利局举办“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宣誓活动。 活动现场,我市20位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庄严宣誓。活动期间,组织观看了2022年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并在安全生产承诺展板上签名。6月16日上午,市水利局在城市客厅广场参加了2022年度全市“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广场咨询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纪念品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和我市打击长江非法采砂工作情况。
3.开展《镇江市节约用水条例》宣贯活动。在镇江日报发表头版文章;通过机关、学校、商场、小区等公共场所电子屏投放《条例》宣传片,累计张贴4000余张海报;在市区30辆公交车电子屏投放宣传片;在全市出租车LED屏投放标语;开展《镇江市节约用水条例》网络竞答活动,向市民科普节水法律知识,约2.8万人次参与答题,发放奖金近3万元;在0511论坛发布法规宣传文章、视频;邀请网络大V拍摄节水教育基地、水源地,在抖音、腾讯视频号发布;投放朋友圈广告,以图片、视频形式宣传,投放超55万人次;联合江苏大学,举办广场签名宣传活动等。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议题,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针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三十届‘世界水日’第三十五届‘中国水周’”宣传活动、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等工作进行专门部署,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长江保护法》和《镇江市节约用水条例》等。
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宣讲团报告会议精神,领学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内容》,对全体水利职工提出要求: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市水利系统要持续兴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狠抓落地见效。要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围绕依法行政工作,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我市水利法规政策体系,做到有法可依;要强化教育培训,规范工作流程,做到执法必严;要加强全过程、全领域监督,充实执法力量,做到违法必究。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水利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兄弟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照实施纲要,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一是水利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尚未转变到位,依法行政、依法服务意识不强。?二是水行政执法软弱问题仍然突出,不敢动真碰硬,部分地区水行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经费缺乏,装备落后,难以满足新时期水行政执法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引导水利系统干部职工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工作,不断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水平。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水利行业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式,解决突出问题,务求工作实效。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强化法治培训,完善考核评估机制,不断增强水利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水利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人民群众水法律法规意识。推进《镇江市河道管理办法》正式立法,完成《镇江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抓牢长江禁采工作,加强疏浚砂综合利用项目监管。加快推进长江岸线清理整治工作,联合市级各相关部门、业务处室做岸线清理整治工作。
(三)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和执法技能竞赛,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加大执法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执法装备水平,推动水政监察信息化建设。
特此报告。
镇江市水利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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