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聚宝家园农民回迁住宅楼二期工程
长春市聚宝家园农民回迁住宅楼二期工程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JTZ071102
1、长春市聚宝家园农民回迁住宅楼二期工程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就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聚宝家园农民回迁住宅楼二期工程
2.2工程地点: 朝阳一路以西、洋浦五路以北
2.3总投资: 4000万元人民币
2.4总面积: 53316.62平方米
2.5工 期: 2008年3月15日至2008年7月30日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开发企业,均可参加上述一标招标工程项目(一个标段)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投标申请人可从长春市朝阳区慈光路652号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报名时投标人需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07年12月13日至2007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节假日不休),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431:********。外省施工企业还需持有吉林省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的《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方可参加投标。
8、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 2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9、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1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28日9时00分,提交到自由大路5188号,开发大厦2楼建设发展局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自由大路5188号,开发大厦2楼建设发展局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人:吉林省聚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莹菲
联系电话:137*****479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 长春市慈光路652号
邮政编码:130061
联系电话: 0431-********
传 真: 0431-********
联 系 人: 王苹
日期: 2007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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