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农业农村局合作社发展项目财务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公告

台安县农业农村局合作社发展项目财务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台安县农业农村局合作社发展项目财务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3-08 至 2023-03-14
撰写单位: 台安县财政事务中心(台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赵凤
(台安县农业农村局合作社发展项目财务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台安县农业农村局合作社发展项目财务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台安县农业农村局合作社发展项目财务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50,000.00
最高限价(元):750,000
采购需求:

1、所需采购农民合作社的数量是25个、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核算。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要求,必须单独设置成员账户,有独立账册,记录成员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年度终止形成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每年报送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记账公司还需完成税务机关的相关业务。

2、对供应商专业资质的要求: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代理记账许可证(法定可以没有代理记账许可证的除外)。代理公司具备3名以上的记账人员。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开展业务。代理记账人员不得泄露委托单位的财务数据。

3、采购项目价格的组成(是含会计记账费、交通费、装订等费用)

4、本项目不需要分包

5、交货(完工)时间:年度2023年-2025年内统一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编目、立卷、归档、保管,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移交委托单位保管。地点是服务的合作社办公室

6、付款方式按照工作进度,分批兑付。每年年度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30%资金,第三年待项目执行完,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财政部门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7、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中央专项资金)

8、质量保证期限:长期

9、现场支持:( 1 )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

附:台安县2022年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名单

序号

镇街

合作社名称

登记日期

实有成员数

成员出资总额(万元)

法人姓名

联系电话

1

台安县

辽宁高氏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2016.9.21

5

100

高大海

139*****251

2

达牛镇

台安县达牛兴隆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2008.10.30

4

65

侯敏

137*****347

3

达牛镇

台安玲友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

2017.9.26

6

180

马宝玲

138*****448

4

富家镇

台安县炜烨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2015.1.14

5

113

王永祥

159*****885

5

高力房镇

台安县年谷顺成大田种植专业合作社

2017.5.15

106

598

田梦哲

186*****567

6

高力房镇

台安县绿野金秋大田种植专业合作社

2015.5.4

180

625

吴素强

176*****218

7

桓洞镇

台安县广源农机专业合作社

2008.11.20

10

99

候海

151*****408

8

桓洞镇

台安文松农机专业合作社

2019.12.27

6

114

王文松

151*****594

9

桓洞镇

台安县宏迪农机专业合作社

2014.3.12

10

269

张国宏

136*****171

10

黄沙坨镇

台安合祥顺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2018.1.4

112

194

于德顺

159*****156

11

韭菜台镇

台安旺佳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2016.6.24

50

520

王金秋

159*****733

12

韭菜台镇

台安淑荣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2019.3.21

11

215

杨莹

134*****534

13

韭菜台镇

台安豪硕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2017.2.10

10

82

张伟

152*****191

14

西佛镇

台安县西佛镇幸福农机专业合作社

2008.11.24

6

135

刘营

135*****999

15

西佛镇

台安威望农机专业合作社

2017.8.1

4

300

张健

137*****940

16

新开河镇

台安县张荒地农机专业合作社

2008.11.27

25

141

宋成江

*******2015

17

新开河镇

台安众赢棚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2018.8.3

10

100

李红军

13941255596

18

新台镇

台安新丰农民专业合作社

2008.1.8

7

100

韩冰

18942797677

19

新台镇

台安县大麦科湿地种植销售专业合作社

2014.1.7

10

166

李自柏

15084008081

20

新台镇

台安众志农机专业合作社

2020.3.19

48

398

闫静

15084035888

21

八角台街道

台安县仙奥苗木宿根花卉种植专业合作社

2018.6.13

38

20

张友良

15241228850

22

富家镇

台安辽河美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2016.7.25

5

200

王国强

13082261119

23

新台镇

台安海明月大田种植专业合作社

2017.9.18

50

王凤海

13644920783

24

台安华台农机专业合作社

2019.12.5

10

153

王金维

13082268020

25

台安富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2018.6.7

5

30

赵有兵

13274126000

       
合同履行期限:年度2023年-2025年内统一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编目、立卷、归档、保管,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移交委托单位保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最后报价的 10%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最后报价的 10%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需提供证明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核实)。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2)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代理记账许可证(法定可以没有代理记账许可证的除外)。代理公司具备3名以上的记账人员。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开展业务。代理记账人员不得泄露委托单位的财务数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8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3月1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台安县总工会办公楼北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自行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hzsfzxm@163.com),电子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包组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台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台安县繁荣北街76号
联系方式: 0412-4958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台安县财政事务中心(台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台安县繁荣北街44号
联系方式: 0412-4948008
邮箱地址: zf08010623@163.com
开户行: 台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户名称: 台安县财政事务中心(台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25032300000000000147900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娄先生
电话: 0412-4948008

标签: 合作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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