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本项目比选人为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己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1.2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主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范围:采购粉末活性炭105吨,其中:水二厂7.5吨,水五厂7吨,水六A、C厂25.5吨,水六厂B厂5吨,水七厂60吨,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计划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一次性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3交货地点:由卖方负责将货物送至运输至买方各水厂(水二厂、水五厂、水六A、C厂、水六厂B厂、水七厂)指定地点,并负责将粉末活性炭卸至指定地点。

2.4标段划分:1个。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须为具有生产或销售本标段比选货物资格的企业;

(3)须具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许可批件;

(4)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参选)情形,证明材料为:参选函;

(5)财务要求:近3年(2019年-202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连续亏损,证明材料为:参选函;

(6)类似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至少一项金额不少于10万元的煤质粉末活性炭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如比选申请人为代理商,须具有所代理制造商(公司)的直接授权。已授权代理商参与本次比选的制造商(公司),不得再以制造商(公司)的身份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3.2.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五路266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1号楼A座13楼法务合约部领取比选文件。

4.2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本次比选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80号天府世家一号楼万象南路侧门二楼)。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建设网(网址:http://www.sccin.com.cn/)、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denvironment.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五路266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1号楼A座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28-********

传真:/

标签: 粉末活性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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