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室试剂耗材等供应服务采购的公告-2023-03-0716:04:07
关于实验室试剂耗材等供应服务采购的公告-2023-03-0716:04:07
4.采购内容
包号 | 品类 | 备注 |
1 | 实验室化学品(含试剂、标准品、质控品等) | 具体内容详见目录清单,现场登记备案后可领取 |
2 | 微生物检测试剂(含标准菌株、毒株等) | |
3 | 消杀药品及器具 | |
4 | 实验室耗材 | |
5 | 诊断检测试剂 |
5.合同履行期限:
本次采购服务期最长不超过3年,合同一年一签。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拟供产品中若有属于医疗器械的,该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2.2供应商报价产品在四川省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系统中的,供应商应具备四川省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系统配送资格;
2.3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参加方式
1.供应商于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06室进行登记备案。
登记备案手续(以下资料建议供应商装订成册,因资料未装订造成遗失不全,未通过备案审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1.1公司介绍信;
1.2公司营业执照(审查原件,复印件备案);
1.3公司介绍;
1.4公司法人授权书(含身份证复印件);
1.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
1.6供应商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审查原件,复印件备案);
1.7供应商应在四川省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系统配送资格证明材料(非必要,若有须提供);
2.登记备案截止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的备案资料进行审查,向通过备案审查的供应商发出采购通知,按照采购通知的要求开展采购,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五、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龙祥路4号
报名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方式:028-********
投诉与质疑联系方式:028-********
标签: 实验室试剂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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