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退城搬迁项目石灰窑工程返料破碎子项目EPC总承包(招标编号:2340STC10455)招标公告

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退城搬迁项目石灰窑工程返料破碎子项目EPC总承包(招标编号:2340STC10455)招标公告

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退城搬迁项目石灰窑工程返料破碎子项目EPC总承包(招标编号:2340ST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退城搬迁项目石灰窑工程返料破碎子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产业备字【2019】430号、冀发改函【2020】2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河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方案以及河钢集团“十三五”规划,唐银公司拟通过退城搬迁的方式,在唐山市曹妃甸装备制造园区建设唐银退城搬迁项目,建设成“绿色化”、“智能化”、“品牌化”的钢厂。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装备制造园区内。
??2.2招标范围:石灰窑工程返料破碎子项目EPC总承包,承包人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承担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退城搬迁项目石灰窑工程返料破碎子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工程设计、地基处理设计、地基处理、桩基和地基处理施工【包括打桩、截桩(括混凝土预制管桩桩芯清理、冲洗、混凝土灌注施工及钢筋插筋)、接桩、回填、换填、夯实、褥垫层等】、桩检测、地面硬化、工厂设计、非标设备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与供应、工程建安施工、设备安装、设备调试、人员培训、单体、联动试车、系统冷试、热试直至系统投产、系统各项指标达到要求、产品质量达到要求、质量保修等工程内容。本子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工程工期:自发包人通知开工之日起4个月完成竣工验收;本合同工期为自发包人通知开工之日起至发包人开具《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止,自发包人开具《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之日为竣工验收合格日。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必须完成所有资料的编制和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具备或组成的联合体成员同时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或(②+③)或④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冶金行业或建材行业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④工程设计冶金行业、建材行业、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范围涵盖可承接资质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项目管理;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2017年1月1日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相似施工或EPC总承包业绩至少1套(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盖章页)。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或以上建造师,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同时兼任项目经理。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08至2023-03-13,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提前电话联系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3-28 09:30,地点为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河北唐银退城搬迁工程项目生产指挥中心305会议室(高德地图)(可快递)。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装备制造园区庙中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赵成敏、王丹

联系人:刘志坚、田建英
电话:

151*****997139*****678

电话:151*****208139*****416
传真:

/

传真:01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zgzblzj@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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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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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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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退城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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